2006年2月22日 星期三

女人如果提倡性別平等,為甚麼不當兵?

女人如果提倡性別平等,為甚麼不當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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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發問,將「平等」預設成齊頭式平等,刻意將女/男,以及女人與男人內部都視為同質,抹平了差異需求與意見。我們應該重新調整「平等」的意義,並且跳脫參軍的想像,取得軍隊設置目的(和平、安全)的新思維。

■ 首先,女人對的軍隊服役的需求不是同質的,女人內部對軍事的看法也有所辯論。

根據Peterson & Runyan (1999:168-172) 整理女性主義對軍事意見的分析,自由女性主義者站在對抗性別二元性(dichotomy),訴求平權、消除差異的軸線上,會支持女人當兵的人數應該與男人相同。

然而,批評者質問:「女人要跟誰平等?為了什麼而平等?」即使女人被與允進入軍隊的人數、地位皆與男人平等(沒有誰可能佔據權威體系),但不變的核心問題是:「國家軍隊被階序體制式地(hierarchically)組織起來,且意圖參於直接暴力,或間接暴力的後備(backing up)系統」。

因此,在某些基進女性主義者眼中,不管是男人或女人都不應該進入軍隊,因為軍隊就是為了擴張(exaggerate)男子氣概、壓迫女人和摧毀人性和世間生靈的家父長機制(patriarchal institution)。

社會主義女性主義者則從經濟觀點,指出:即使大量女人進入軍隊,也不能改變這種軍隊與民間經濟間資源不平衡的情況,甚至使問題惡化。例如,原本應該滿足基本需求的國家,卻因為軍需工業複合體(military-industry complex)萃取資源,而使女人變得貧困。

後殖民女性主義者並堅持,應該透過女性主義策略削弱軍事主義、資本主義和基本教義派的基礎,同時也必須強化反帝國主義、同化工作(solidarity work)與民主擘畫的實行。

由此看來,純粹當兵數量上的平等,的確不是所謂的「性別平等」。因為把女人一起抓去當兵,本質上也無法改變軍隊以及整個社會被父權制宰制的事實。如果男人們因為自己被迫當兵,覺得變笨、身心受傷、浪費時間、自我受到屈辱、知識技能退步等惡習,也不應該把女人當作假想敵。

「男人和女人共同的敵人是父權。」與其把女人也拉下水(一起當兵),男人不如和女人(包含同志、跨性別與其他性少數)聯盟,對抗父權制下的軍隊,以及其背後的國家動員的意識形態,共同解決軍事體系裡形式主義的陋習,重視階級、資歷而不重實質效能與生產的陋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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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次,「女人為何不當兵」的議題必須放回到時空脈絡中來看,才能指出決定誰去服役的掌權者。

現代二十一世紀的台灣人,也許只知道以色列國民無論男女皆要當兵,而台灣只有男性有服役義務。(兵役法層次的,而非憲法層次。)然而,台灣確實也曾經「全民皆兵」。

六十年前(1944),日本在台統治的倒數第二年。該年9月,日本內閣「終於」決議:凡設籍台灣者有服兵役之義務。此時距離太平洋戰爭結束,只剩十個月。這是台灣島上的第一次全國徵兵 。

1945年四月一日,當時美軍登陸沖繩島,台灣情勢危急。總督府為了擴大軍力動員,於9月23日公佈「國民義勇兵役法」,規定:15歲至60歲之男子,及17至40歲之女性,皆有服兵役及接受徵召的義務。此時,「全台灣的人民可以說都被收編在軍力動員的網絡之下了。」(林繼文 1996:226) 此處所提的影響所及,僅止於軍事體系本身的動員。若要把週邊的經濟資源動員一併納進計算,其影響所及更是不分男女、老幼。

把歷史縱深拉出,我們不難發現:決定兵力動員範圍上,看似有意義的「兩性」區分,遠不及國家統治權力的施展。為了方便徵召人民入伍,國民政府創造了「好男要當兵」、「當兵是男孩變男人的必經過程」等論述,以掩蓋「好男不當兵、好鐵不打釘」的民間風俗。日本政府也曾派人到新竹山區散播「不當兵不是男人」、「女人不嫁給不當兵的男人」等耳語,以推動原住民男性從軍。

不分國籍、種族、政府,國家都是創造、形塑性別的主要推手之一。當國家不需要女人時,創造了不用當兵的女性被當兵男性保護的弱者形象;當男人去從軍,國家需要女人進入職場填補男人留下的空缺時,女性的形象又會被改寫成有力、獨立、一手抱小孩一手拿工具的面貌。當戰爭結束,女性又被改寫成柔弱無能的角色,被迫回到家庭,以空出工作職缺給從戰場回來的男人。(如二次大戰前後的美國)

呼應前述的是,國家才是決定誰去當兵、誰不用當兵的掌權者。

就台灣而言,即使國民政府來台之後女人沒有被迫入伍服役,但當男人在部隊中站哨,男人的母親、妻子、姊妹等女性親友,也在家裡「站崗」。男人當兵時,親友的提心吊膽,懇親會時準備佳餚,平時提供精神支持,放假幫忙洗髒軍服等,無酬的再生產勞動是無法寫進國防報告書中的國防貢獻,而這往往來自女性國民的「軍力」。

當女人隨著男人被整合進國防體系中,卻同樣遭受壓迫。那麼,不滿被國家創造出來的特定男性氣質的男人,應該與女人站在一起,挑戰國家,並改寫性別的內容。

■ 第三,如果要鼓勵女性參軍,必須改變對軍隊中女性的刻板印象與敵意環境等制度性、結構性問題。

去年(2005)底「兵役法」修正之後,開放18到40歲的女子「平時得依其志願施以相當之軍事輔助勤務教育,戰時得徵集服任軍事輔助勤務」。國防部據此宣佈,國軍九十五年第一梯次專業志願士兵暨儲備士官招募,將首度納入女性志願士兵一百名(方旭台 2006-02-04)。

這個修正開放了女性擔任最基層士兵的機會。不過,女性開始參與軍隊卻非最近的事。
根據中央社、青年日報的報導,國軍自民國八十年起,逐漸增加招募女性青年進入軍中。呂秀蓮副總統在本月八日接見女性軍士官時,細數了目前軍中女性的分佈:兩位女性少將、63位上校、336位中校、1686位少校、1600多位上尉、600多位中尉、100多位少尉、3600多位士官。(蔡素蓉 2006-02-08)即使如此,國軍軍事官整體的性別比,女性仍然佔懸殊的低比例。(男:女,軍官為95%:5%,士官為97%:3%。)(國防部 2004)

光是數人頭,只能提供目前性別分佈的概略輪廓。而且上面的數字,只能呈現出女性「被允許」進入軍中的名額,即使有許多自願的女性還必須擠進窄門。而對大部份義務役男從軍的「不願役」,要回答女性為何不從軍的因素,則不可忽略許多阻礙女性從事軍職的許多社會迷思、制度性歧視。

Morgan (1994) 細數了許多不利於女性擔任軍職的論述:男人擔心女人會減弱士氣,女人「污染」軍隊,女人不敢擔任戰鬥工作,只敢在文書、醫護單位。女人不能忍受嚴苛訓練,女人擔任軍士官男人不會服從,男女共處可能發生性行為,要為女官兵製造營房會花費許多經費,男人會不會因為為了保護女人而身陷危險。

然而,實際在波斯灣戰爭的研究顯示,以上等等的顧慮,都沒有想像中的嚴重。男女共處在一般社會中本來是正常現象。許多女性士官兵皆能與男人有一樣的體能表現,甚至在某些類別上更好。女性的領導能力獲得肯定,而男性營房移作女性營舍的經費也沒有想像中的誇張。

台灣的實例則證明,畢業於政戰學校新聞系的女性少尉,可以在以帥氣、挺拔儀表的海軍陸戰隊儀隊擔任排長。海軍官校畢業生也以女性身分擔任如同船艦「黑手」的輪機官科軍官(方旭台 2006-02-04)。最近晉升國內第二名女性少將的柴惠珍,則擔任與女性工作(醫護、文書)無關的作戰兵科(通資、通信)。

在破除迷思的同時,若要鼓勵女性參軍,更應該積極的建立性別平等的軍事環境,而非一股腦的先將女性拉入軍隊。

尊重女性為全民負擔再生產義務的產假與福利、生理期的配套作息、防範性騷擾(包括歧視女性言論、黃色笑話與塗鴉等)的措施等,乃至於全軍的性別平權意識皆有待建立。雖說,國防部已訂頒「國軍女性軍職人員生活管理規範」、「國軍兩性營規管理規範」、「國軍人員性騷擾處理實施規定」等,也責成各軍事院校成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要求各部隊均須成立性騷擾調查評議委員會,明定「國軍官兵權益保障委員會」為接受性騷擾申訴之最高單位,以確保官兵權益。(朱芝嫺 2006-02-10) 然而,規範是否能夠落實?委員會組成成員的性別意識為何?女性被歧視的處境是否得以改變?都需要持續追蹤與進一步檢視。

■ 最後,性別平等的終極理想,應以全球和平為目標。無論女人或男人,都應該廣納進和平、反戰的陣營中,免於受到國家體制與全球性父權的壓迫。

在傳統反戰論述中,為了突顯女性的位置,習慣挪用母親生產、養育孩子的形象,將女人視為「賦予生命者」(life-giver),而把男人當作「奪取生命者」(life-taker),對抗男性好戰軍人的形象。

不過,這樣的論述雖然一方面召喚了許多女人投入反戰陣營,卻同時讓男人無法一起分攤再生產的責任,也在本質上拒絕男人加入反戰陣營的可能性。如果男人和女人一樣,都是國家當政者暴力對抗、利益競爭下的受害者,那麼不論性別為何,都應該共同為消弭戰爭而努力。

女性主義者不僅在微觀層次上,將個人切身之事予以政治化、公共化,在巨觀層次上,更提出許多國際關係的性別化新思維。男人和女人結盟之下,「平等」的定義將被擴充為生存權、免於恐懼自由的平等。當國際關係上沒有軍備競賽的需要,也就不需要相互質疑「為何不當兵」的為難了。

參考文獻

Morgan, D. H. J. (1994) Theater of War. In H. Brod & M. Kaufman (Eds.), Theorizing Masculinities (pp. 165-182). Thousand Oaks, CA: Sage.

Peterson, V. S. & Runyan, A. S. (1999) Ch. 5, the Politics of Resistance: Women as Nonstate, Antistate, and Transstate Actors. In V. S. Peterson & A. S. Runyan (Eds.), Global Gender Issues (2nd ed. ed., pp. 163-211). Colorado, Oxford: Westview Press.

方旭台 (2006-02-04) 落實兩性平權政策 女性在軍中漸出頭。中央社 。

立法院 (2005.12.14修正) 兵役法。

朱芝嫺 (2006-02-10) 軍中推動兩性平權 已見成效。 http://www.mnd.gov.tw/modnews/mininews/matter.aspx?PublicID=1576。

林繼文 (1996) 日本據台末期(1930-1945)戰爭動員體系之研究 。台北:稻鄉。

國防部 (2004)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國防報告書 。台北:國防部。

蔡素蓉 (2006-02-08) 呂秀蓮期待台灣產生女性國防部長。中央社。

圖出自: bbs.tiexue.net/4351642/ ShowThrea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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