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7日 星期一

同性戀與人類發展:你論斷同性戀前必知的八大提問!

本文原以「從心理學教科書《人類發展》看見同志生命的多樣性」為題,刊登於教育部(2011)出版之《性別平等教育季刊》56期,頁84–97。經季刊編輯同意後刊於作者部落格。本期可於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網全文下載(點我)。

   高穎超(美國羅格斯紐澤西州立大學社會學系博士班)

同志教育是透過仔細傾聽一個又一個男女同志、雙性戀、跨性別的生命故事,反身到聆聽者自身生命、產生觸動,從而深刻認識性傾向壓迫的結構,並共同參與改變不平等,促進社會公義(social justuce)的教育。如果說,2004年性別平等教育法實行至今在同志教育這塊有一點點進步,那是無數名同性戀與直同志朋友(友善同志的異性戀)在各個教育現場用生命交換來的。相對的,聆聽者也開放了部分的自己,讓同志朋友的生命成為自己的一部分,從而讓生命中對同志的態度乃至教學的行為做出改變。
在研習或課堂現身的同志生命非常寶貴,但不可否認的,也有所侷限:就年齡分布上多為大學生到青壯年的已出櫃同志,未成年的兒少同志與步入中老年的同志偶有機會現身,但相對低度呈現。
幸而今(2011)年一系列書籍的出版,引領我們將視野從年輕同志(主流刻板印象的同志)向下延伸到年幼同志、向上延伸到年長同志。《性別無敵好青春(1)、(2)》(群學出版)由青少年自己執筆發聲,傳達青少年在跨性別、性別氣質、校園社團、生活與家庭各層面的性別觀點。《12P情慾相談室》(基本書坊出版)則用生猛有力的青春故事,挑戰了婦幼團體倡導兒少沒有性、不能有性的假設。這一群素人透過工作坊分享,自書出從孩提垂髫到而立不惑之年的情慾發展。在那沒有同志教育、學校只教導一元異性戀價值的年代,帶著困惑與騷動的他們用身體探索著同異性戀、愉虐戀、家人戀、文具戀、制服戀、多重關係。青春雖無敵,但「你會老,我會老,關心要趁早!」[1]《彩虹熟年巴士》(基本書坊出版)載著12位超過55歲老年男同志的口述歷史,駛向同志人生發展以老化及死亡為主調的另一端。透過年輕義工的書寫,文字中交織了同運前後世代的相互看見,尤其補充了解嚴以前被台灣史遺漏的同志小歷史,也開闊了讀者對同志生命想像的幅度。



如果說,21世紀第一個十年的同志教育,是透過一個個「點狀」的同志故事在異性戀主導的認知圖像上拓出空間,確立多元情慾(sexualities)中異性戀跟同雙性戀一樣皆為選項之一;那麼我認為,21世紀的第二個十年,同志教育將要提供「跨生命歷程」(lifespan)的全視角。一方面,同志主體從「彌月油飯到腳尾飯」(from womb to tomb 的生命發展曲線需要獲得連續性的關照。無論是襁褓、始齔、幼學、束髮及笄、弱冠、而立、不惑、知命、耳順、古稀、耄耋,甚至期頤人瑞之年,都看的見那個年齡與世代的同志。[2]另一方面,在每一個年齡層當中,同志族群的多樣性也能被充分呈現,而不會被化約成簡單、單一的面孔。換句話說,下一個十年的教育要能把點狀對同志的認識連綴成跨生命歷程的曲線,且不能用平均數邏輯只看到一條曲線,而是同時看到多類型的同志生命發展曲線後,張開「橫向能貫時、縱向顧差異」的全面性理解。
為了回應此目標,在前述四本書的台灣經驗參照下,本文希望透過譯評美國新版《人類發展》教科書中的相關章節,提供一塊知識基礎的入門磚,作為未來在同志跨生命歷程研究、教育、政策、福利與社會運動等領域的拋磚引玉。


巴巴利亞博士所著之《人類發展》第11版。台灣廣為使用的桂冠翻譯版是十多年前的第8版。除資料需更新外,第8版中更是對同志的發展歷程完全忽視不見。這是否會造成使用該書的學者與社工、心理、公衛、教育人員及宗教領袖,在養成訓練中便對同志無知,排除在「正常」人類發展的想像之外?

本文採用台灣廣為使用的巴巴利亞博士(Diane E. Papalia)等人(2009)所著之《人類發展》(Human Development, McGraw Hill)最新版(第11版)。[3]為節省篇幅,引用該書章節時則不再特別註明作者、年代,只註明頁數。年齡分期使用本書作者的定義,在每段首註明範圍。為貼近台灣讀者的理解及同志教育的現況,本文將以成長主體的時間觀來行文,而不完全依循原書的編排順序:先談情慾(sexuality)的概念,青少年及青壯年同志的社會心理發展,隨著青壯年同志婚姻議題的浮現,回頭補充同志組成家庭中兒童的社會心理發展,然後以中老年同志伴侶關係作結。


§  Q1:認同與情慾有什麼關連?
「情慾」(sexuality)主題在本書中,接續著艾瑞克森(Erikson)的認同與認同困惑理論,以及馬西亞(Marcia)的統合狀態(identity status)、認同形成的性別差異被介紹出來,是「青少年的社會心理發展」章節(第12章)繼「認同相關研究」後的第二大主題。在「情慾」主題中,除了一般課本常見的性行為風險因子和安全性行為的預防,以及常見性傳染病的介紹外,特別增列「性傾向與認同」一節,介紹性傾向成因的各派研究,並補充同雙性戀的認同發展。
巴巴利亞等人認為,「情慾意識(awareness of sexuality)是形成認同的重要面向,其深刻地影響了自我形象和社會關係。雖然這個過程是由生理驅動的,但表達形式仍部分由文化決定。」(頁395)人要發展出「性認同」(sexual identity),「視自己為一性存有(sexual being)、認可自己的性傾向、體會心神盪漾的感覺、形成羅曼蒂克或情慾的依附關係,這些都是達成性認同的一部分」(頁395,斜體為原文所有)。需要注意的是,這裡的性認同並不單指同性戀或雙性戀族群,認同自己是異性戀(無論自己有意識或無意識到)也是一種性認同。與跨性別者有關的「性別認同」(gender identity)並未在此處被提及。
性認同並非永久不變,社會對情慾的態度會隨著歷史與社會文化而變遷:

20世紀的美國及其他工業化國家,在性態度與性行為上的一個重大轉變是更能接受婚前性行為、同性戀和其他先前不被同意的性行為。隨著網際網路的普及,跟在聊天室或單身交友網站認識的網友發生關係的情況越來越普遍。手機、電子郵件、即時通訊軟體,讓青少年能輕易地安排這些與陌生人的邂逅,並躲過成人的嚴密監控。這些改變讓性風險的討論越來越多。另一方面,愛滋病的流行讓許多年輕人迴避有彼此承認關係外的性,或採取較安全的性行為。(頁396

值得一提的是,本書在處理爭議性高的情慾議題時,除盡力客觀呈現研究資料外,仍不失批判性。如上文提到科技普及所帶來婚姻外的邂逅,或描述性傳染病時,並未使用恐嚇或聳動的字眼或圖片來嚇唬讀者、渲染其可怕,而是冷靜地描述研究結果,同時看到科技協助青少年躲避成人監控以展現能動性,或愛滋病的盛行讓青少年願意採取較為安全的性行為,負向性與積極性皆同時被呈現。

·      Q2:性傾向是孩子成年之後的事情,國中小階段不重要,對嗎?
本書在青少年時期(約11歲到1920歲)的章節大篇幅的介紹性傾向(sexual orientation)相關研究,似乎否定了這種預設。
巴巴利亞等人認為,「性傾向在較年幼的兒童期就已經表現出來」,而且「在青少年時期,一個人的性傾向普遍成為迫切重要的議題」(頁396)。關於性傾向一詞的範圍,本書明確限縮在三種類型:異性戀(性慾上持續不變地被另一生理性別的人吸引)、同性戀(被同性別的人吸引)與雙性戀(被兩種生理性別的人吸引),並無把其他更邊緣的性偏好(sexual preference)(如物戀、跨代戀、動物戀、多人戀、動物戀等)納入,也沒有部分反同團體所謂香港學者指稱的四十多種性傾向。[4]
本書也強調三種性傾向彼此之間的權力關係,與不同研究測量下所反應的差異:「在幾乎所有可知的文化中,異性戀掌控支配著世界。同性性傾向分布的比例卻差異很大。在美國人口中,同性戀的比例由1%21%不等」,端視該研究的測量標準是根據「情慾或羅曼蒂克式愛情吸引或興奮」(如同本書提供的定義)或是「依照性行為或性認同來測量」(頁396)。[5]
測量標準的寬鬆或嚴苛,影響了同性戀人口比例的結果。但在為同性戀訂立研究標準時,也必須同時思考同一種標準是否也能平行適用在異性戀身上?如果不行,則會發生邏輯上雙重標準的謬誤。巴巴利亞等也提醒,測量結果也會受到社會污名與歧視的影響,讓受訪者不敢對訪員或研究者坦承自身經驗,「使得同性戀或雙性戀的比例在研究中被低估」(頁397)。

·      Q3:性傾向的成因是什麼?同性戀究竟是先天還是後天的?
這個議題常是「恐同」(恐懼、厭惡、排斥或仇視同性戀)或擁同(支持、肯定同性戀)兩派爭議的根源。讓我們先呈現本書的原文,再做討論。

性傾向的成因 Origins of Sexual Orientation
許多性傾向研究一直致力於解釋同性戀。雖然同性戀曾被當做心理疾病,但數十年來的研究,都未曾發現同性戀性傾向跟情緒或社會問題有具體關聯——除了那些明顯是因為社會對待同性戀的方式而引起的情況(如憂鬱症的傾向)之外。[6]這些發現,促使美國精神病專業社群於1973年起便不再將同性戀診斷為心理疾病。
性傾向似乎至少有部分是來自基因遺傳的。[7]第一個全面掃描基因組以找出男性性傾向[基因]的研究已指認出三串分別在第七、第八、第十對染色體上的DNA是與性傾向有關的。[8][但是,如果性傾向全部由基因決定,理論上基因完全相同的同卵雙胞胎應該有相同性傾向的表現。事實卻不然。]然而因為同卵雙胞胎的性傾向並未百分之百吻合,非基因性的因素應該也扮演部分角色。[9]一份樣本超過三千八百對瑞典同性雙胞胎的[瑞典]研究指出,雙胞胎之間未共同經歷的環境因素對個體性傾向的差異的影響佔了64%。而基因的影響解釋了男性個案群裡34%的變異性、女性個案群裡18%的變異性。至於來自共同家庭經驗的影響,則解釋了女性間16%的變異,對男性的影響則未達顯著。[10]
一個男生如果有越多哥哥,越有可能是同志。在一個針對905名男性及其親生、領養、半血親(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及繼親兄弟的研究中發現,唯一一個在性傾向上顯著的變項是在他出生前,母親懷男生的次數。每增加一個親生哥哥,弟弟是同志的機率便增加33%。這種現象,可能是子宮對於連續男性三胞胎所產生的一種近似於免疫的反應。[11]
照影研究則發現了同性戀跟異性戀的另一性別在腦部結構跟功能上有著明顯的相似性。男同志的腦和女異性戀相對襯;女同志跟男異性戀的右腦也稍微較大。而且,男女同志連結杏仁體(amygdala,主管情緒記憶,尤其是恐懼的方式,則顯示出另一性別異性戀者的典型樣態。[12]研究報導,異性戀男性與男同志的下視丘(hypothalamus,腦中主管性行為的結構大小有所差異。[13]關於費洛蒙(pheromones,吸引伴侶的氣味)的腦部照影研究顯示,男性的汗味激活男同志下視丘的程度,與女異性戀相當。同樣的,女同志和男異性戀也同樣對於女性的費洛蒙有比男性更強的反應。[14]然而,以上這些差異很可能只是因研究對象是同性戀而得出的結果,不是造成同性戀的原因。(巴巴利亞等,2009397

對於以上陳述背後的研究證據若有興趣,歡迎讀者依循所附的引述資料追溯原文。在這裡,本文願提供兩種批判性閱讀的觀點。
首先,當我們看到同志成因有來自基因、子宮、解剖等生理因素,也有來自教養環境影響,以及證明生理與社會同時影響性傾向行為的研究時,應能暫時接受性傾向(包括同/雙/異性戀)成因同時有生理與社會影響的雙重因素,無法簡單化約成任何一方。此時,無論是主張性別天生、不能改變的一方,或是主張社會建構,同性戀可以矯治的一方都應該重新反思其立論。
事實上,同性戀是先天或後天造成的討論往往不在追求科學答案,而是藉由科學研究進行政治表述。例如,假若接受同性戀是基因、子宮或解剖等生理因素決定的人,傾向支持同志的人可能會因此而接受性傾向是先天的,便接受同志,但反對同志的人則會尋求各種產檢,在胚胎形成時就移除可疑的「同志基因」(假如有的話)、吃賀爾蒙改變子宮狀態,或動手術改變杏仁體、下視丘(假如醫療可行的話)。另一方面,假若接受同性戀是社會建構的立場,支持同志的人會重視性別流動的可能性,並賦予主體為自己的性認同做決定的自主權。而反對同志的人,則會主張性傾向既然可以「選擇」,便應該用信仰、矯治療法來「幫助」同性戀走回正途,而無視「選擇自己的性傾向」與「知道自己的性傾向之後選擇生活方式」之間的巨大差異。換句話說,科學研究的結果常受到政治性解讀,先天後天之爭並無助根本於化解「恐同」或「擁同」陣營的價值歧見,詮釋者應把自己的信念也放進來加以審視,而不是仰賴科學給予答案。
其次,對於科學報告中呈現的「差異」結果,也應保持懷疑的敏銳度。究竟「差異」是實質的差異,還是因為樣本大、尺度敏銳造成統計上的差異。抑或如巴巴利亞提醒的,這些差異可能是倒果為因的結論?所謂同志有異性相似的下視丘、杏仁體、費洛蒙,其實是個案先認同自己是同志之後,才會被納入實驗樣本,然後歸納得出的差異。但研究上很難做一個把異性戀拿來改造,符合這些要項,然後觀察他會不會「變成」同性戀的對反實驗。就像基於人道倫理,研究者不能活生生把一對剛生下來的同卵雙胞胎拆開,放在不同、預先控制好的成長環境(像電影《楚門的世界》般),以實驗究竟是基因還是環境影響一樣。因此,面對宣稱差異的研究,或是男同志像異性戀女生的研究,都需要檢視其是否放大了差異(實情是大同小異),或是找尋證據來支持預先已存在的性別偏見。

·      Q4:同性戀與雙性戀青少年的認同發展有什麼特色?
在此,巴巴利亞等強調認同歷程的多樣性:「人並非循著單一一條途徑發展成男女同志或雙性戀;反過來說,男女同志或雙性戀的發展也並非只有一條軌跡。很多同志青少年會經歷認同困惑,是因為缺乏社會認可探索情慾的管道。那些無法在同儕團體中分享性傾向經驗的男女同志或雙性戀,可能會掙扎於是否要確認自己對同性的喜歡與吸引。」(頁397
這些掙扎,很重要的一部分原因來自於敵意環境(hostile environment):「在美國,儘管對於同性戀的接受度逐漸增加,很多公開表明自己是男同志、女同志或雙性戀的青少年仍然在充滿敵意的環境中感覺被孤立。他們可能遭到歧視或暴力。」(頁397)敵意環境不侷限在學校、社區或友伴團體,也包括應該要是避風港的家庭。同志青少年會「因為害怕會被強烈的否定、或擔心家庭破裂」而不願意對親身父母袒露自己的性傾向。這種敵視環境也造成同志青少年在認識或確認未來伴侶時感到困難。(頁397-8

·      Q5:青壯年時期的同志跟異性戀伴侶親密關係有何異同?
處於青壯年期(emerging and young adulthood,約2040歲)同志伴侶的親密關係,在關係本質上跟異性戀情侶並無不同

某種程度上,同志的親密關係反映了異性戀的關係狀態。同志伴侶們對他們關係的滿意程度並不亞於異性戀。但不分性傾向,對於關係的滿意度都會隨著時間而遞減。影響關係的因素(包含個性、對關係的看法、溝通和解決衝突的方式、社會支持),同志與異性戀並無不同。的確,彼此認可的同性伴侶關係在品質上幾乎無法與異性戀關係有所區分。在一長期追蹤80對男性、53對女性同居且無小孩的同志伴侶,以及80對已婚且育有子女的調查中發現,同性戀的關係至少跟異性戀一樣健康。(該研究之所以選擇無子女的同志伴侶與有子女的異性戀伴侶對比,是因為這是在同志或異性戀族群最常見的關係形式。)(頁464

然而同志伴侶與異性戀伴侶仍存在少數差異。「首先,同志伴侶比異性戀更可能對家務勞動的分工進行協商,以達成能兼顧彼此興趣、技能、時間,同時具體可行的平衡。第二,同志伴侶比異性戀更傾向在較正面的氣氛中解決衝突。第三,同志的親密關係比異性戀較不穩定主要的原因,來自於同志伴侶缺乏制度性的支持。」(頁464-5
一項調查發現,美國40%~60%的男同志與45%~80%的女同志正處於羅曼蒂克式的戀愛中,其中,8%~28%的伴侶已經住在一起至少十年了!(頁464)因此,「基於以上這些研究,以及著眼於同志伴侶及異性戀伴侶間的相似性,美國心理學會[15]2004年即公開宣佈,拒絕同性伴侶合法取得公民權利意義上的婚姻(而非宗教意義的婚姻)是不公平且充滿歧視的制度安排」(頁465)。[16]本文截稿前夕(20118月),也是紐約州通過同志婚姻法案的一個多月後,美國心理學會在2011年會中以157票贊成,0票反對的結果,無異議通過其堅定支持同志伴侶應享有完整婚姻權(full marriage equity)的立場。[17]
學術團體進行這種明確與強烈的政策建議是有研究基礎的。「我們過去知道婚姻對異性戀伴侶有非常顯著正面的助益,但我們不知道對同志伴侶是否也如此。」隨著美國有六個州都將同志婚姻合法化,研究者才能對這些伴侶進行研究,並與沒有通過的州進行比較。研究指出,「婚姻給予同志伴侶安全感、支持,與被認可的感覺,就跟婚姻之於異性戀伴侶一樣,」安德森博士(Clinton Anderson,美國心理學會男女同志、雙性戀、跨性別研究室主任)對CNN記者如此表示。[18]
同時,「許多同志伴侶都渴望建立穩定、長期、彼此承諾的親密關係,他們也真的做到了。何況,越來越多的證據顯示,各州關於同志婚姻的爭議拒絕同志伴侶能享有民權婚姻,是造成同志與雙性戀居民壓力的重要來源。」這些因污名與偏見所產生的壓力,會造成同志生理與心理上的疾病。[19]
美國心理學會如此明確的宣稱也引起捍衛傳統婚姻價值團體的反對。像全國婚姻組織(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Marriage)理事長蓋樂荷(Maggie Gallagher)即認為,這種文件的發佈會損及美國心理學會的威信。不過有趣的是,無論是支持同志婚姻的美國心理學會或是反對的團體,都同樣對同志婚姻的替代品「公民結合」(civil union)保持懷疑態度。安德森(APA)即認為,「在本質上,任何不是婚姻的安排都是對同志伴侶的污名。污名對人有明確負面的影響。這就是為什麼我們要支持完整的婚姻平權──因為無論是家伴(domestic partnership)或公民結合,仍然傳達出同志伴侶不如異性戀好的訊息。」[20]
回到《人類發展》一書,巴巴利亞等也有相似的陳述:「美國的男女同志正努力爭取能合法領養小孩、或生育自己小孩的認可與權利。他們主張,同志婚姻能帶來許多福利(包括有形的與無形的),而這是市民結合無法提供的。」(頁465

·      Q6:同志家庭教養出來的小孩跟異性戀家庭會不一樣嗎?同志會不會把小孩都教成同性戀?
在美國,估計有九百萬名兒童及青少年的家長至少有一位是男同志或女同志。」(頁332)有些小孩來自於男女同志在之前異性戀關係裡所生的孩子,有些人則透過生殖科技、代理孕母或領養小孩的方式組成家庭。
根據美國心理學會(APA, 2004b)的報告,目前已有為數可觀的研究檢驗著男女同志的小孩在生理、情緒健康、智能、調適、自我感覺、道德判斷、社會及性功能方面的發展,且並未發現任何特殊之處。同性戀與異性戀家長在情緒健康、親職技巧和態度上,並「沒有」一致性的差異。不同之處在於,孩子們傾向於更喜歡同志父母同志家長通常與孩子建立正向關係,而他們的孩子比由異性戀家長撫養長大的孩子更不可能發生情緒、社會、學識及心理問題。而且,同志家長的小孩成為同志、或對於自身性別困惑的可能性,也並沒有比異性戀家長的小孩高。(頁332,強調為原文所有)

上述的研究對社會政策的制定有重要意義。曾經,同志家庭(包括伴侶兩人一方是同志,或兩人皆為同志)被排除在許多權益之外,研究顯示的無差異需要被納入司法在定奪監護權、探視權爭議、撫養照顧及領養等時的參考依據。相較於美國某些州正考慮(或已經)立法「禁止」同志伴侶成為家長,把婚姻定義限縮在一男一女之間時,美國小兒科醫學會(AAP committee on Psychosocial Aspects of Child and Family Health, 2002)的研究「支持男女同志應享有公民結婚的權利,也支持允許同性伴侶領養小孩的立法與司法努力」(頁332-3),呼應前文美國心理學會的呼籲。
·      Q7:中年同志的社會心理發展有什麼特色?
美國當代的中年同志(約40-65歲)出生在1969年石牆運動興起之前。那個年代,同性戀還被當做心理疾病,如同現今缺乏資源的青少年一樣,他們感覺被主流社會孤立,彼此也不知道彼此的存在,以為自己就是世界上唯一的同性戀。
對中年同志而言,是否「出櫃」(come out,現身告訴別人自己喜歡同性)、何時出櫃,仍是影響其人生發展其他面向的重要課題。有些中年同志可能會踏出第一步,結識其他同志(台灣俗稱:出道)並建立同志社群關係。也有不少人依然在處理與父母、其他家人(有時包含配偶)間的衝突,或者依舊隱瞞著身分。有些人則搬到同志比較多的大城市。大城市的多樣性、匿名性跟可及性讓中年同志可以探索各種關係。(頁535

至於那些到中年還待在櫃子中的同志,通常經歷了一段非常長的認同探索。這段探索,標記著內疚、秘密、異性戀婚姻以及對象要選男或選女的衝突中。相對的,那些在早年生活便肯認、接受自己性傾向的同志,則在同志社群裡常跨越種族、社會經濟與年齡的界線進行互動。(頁535

除了愛情之外,「友情對中年同志來說有特殊的重要性」(頁535)。中年的異性戀夫妻能夠從婚姻裡獲得情緒支持、朋友,並建立與年輕朋友的關係,無法結婚的同志伴侶則必須從其他管道獲得。「女同志需要的情感支持較可能來自於其他女同志朋友、愛人或前任情人,而非親人。男同志也仰賴友伴網絡,或是主動創造與維持的『擬親屬關係』(fictive kin[21]。友伴網絡提供了中年同志歸屬感,也能維持與年輕朋友的聯繫」(頁535,強調為原文所有),相對的,這些資源對中年的異性戀夫妻來說通常都可以從家庭就獲得。

·      Q8:老年同志需要什麼,又有什麼問題有待處理呢?
在老年的社會心理發展章(第18章),巴巴利亞等先談了婚姻關係(長期婚姻、鰥寡、離婚與再婚)後,接著談非婚姻的生活風格與關係,包括單身、同居、同志伴侶關係及友誼(頁605-610)。彼此篇幅相當,並不把婚姻當人生終極目標或唯一選項。
首先,由於當今這一輩的老年同志(65歲以上)成長於二次大戰結束前,其出櫃的比例非常少,造成老年同志的研究也少之又少。老年同志的自我概念很可能受到成長年代社會普遍瀰漫著的同性戀污名所影響,不同於成長在同志運動(及輿論改變)之後的同志會把自己看成一種地位(status)或個性。(頁609
正面來看,「老年男女同志的親密關係通常很穩固、彼此支持又充滿多樣性。」(頁609)延續著中年同志的特色,很多伴侶擁有自己的小孩,不管是跟前夫(妻)所生的,或是來自於領養、生殖科技或代理孕母。某種程度上,「友伴網絡或是支持團體可能取代了傳統家庭的功能。那些一直維持親密關係、也積極參與同志社群的同志,通常比較能平順地適應老化」(頁609)。
反面來看,許多老年同志所面臨的問題都來自於社會態度。包括:
與原生家庭關係受到限制、在養護之家或其他地方受到的歧視、缺乏醫療與社會服務及支持、社會機構的政策對同志缺乏敏銳度等。而且,當另一半生病或死亡時,如何與醫療照護提供者周旋、喪偶與繼承議題、無從處理另一半的社會安全福利等,都是同志老年伴侶會面臨的問題。(頁609
當台灣社會進入高齡化社會後,老年同志所需要的社會福利、救濟等措施也需要受到政策制定、執行與考核者的關照。在《彩虹熟年巴士》書中,同志大哥老來因經濟窘困而必須回到家鄉、與兒女同住,不得不重新回到櫃子裡的故事,或是耳聞原來擁有自己的同志社交生活,但因住在教養院(多由宗教單位設立)中被社工或看護警告、要求悔改的狀況,只是目前我們所知的冰山一角。台灣的同志伴侶是否需要像美國電影《扣押幸福》裡的警官伴侶,病危臨終、奮力爭取才能獲得一點點平等的福利對待?還是像日本片《彩虹老人院》裡,不同背景的人能組成酷兒家庭(擬親屬關係),抵禦外侮、相伴到老,都是我們要一起面對、一同成就的課題。

·      結語

本文透過引介《人類發展》教科書的篇章,希望能回應三個期待:讓同志孩子知道自己有未來,看到自己的機會與挑戰;讓櫃父母了解同志孩子有條特別屬於他的道路,不因孩子選擇不演(異性戀的)人生腳本而無所適從;讓老師有更多同志生涯的知識能陪伴學生探索他的人生,讓學生為自己做自己決定。
最後,兩點批判性閱讀外國譯文的基本原則必須被提醒:「不迷信科學權威,探究立論基礎」及「謹慎採用國外文獻,注意脈絡差異」。
首先,科學不是真理,科學的重要內涵之一在於可被證謬性(falsifiability),亦即目前的知識可被新的證據、論證證明為假,這是科學研究內控的除錯機制。至於無法被證明為假的範圍,如”1+1=2是獨立於符應客觀世界之外被創造出來的融貫的真(另一套系統),或像占星學或佛洛依德理論提供一種詮釋世界的方式,都不屬於科學範圍。至於信仰上的價值斷言,更是遠離科學。
在科學革命的時代,科學本對宗教價值進行除魅,但當科學建立起其權威之後,竟也弔詭的被某些人當做真理一樣膜拜。假若再加上又是「西方」(通常窄化成美國)某學院的某長官所發出的文件,殖民性、迷信科學又輕信權威,極易揉合成一大荒誕謬誤。若剛好該「科學」結論研究符合宗教價值,那更是魅上加魅。(參考〈看穿科學迷障:「美國小兒科學院長信」事件的真相〉一文
此外,本文介紹的同志生涯現況多植基於美國脈絡,與台灣社會間存在著不小的差異。美國是個兩極化明顯的社會,反對與支持同志的意見壁壘分明。在同志運動歷史上,美國至少有四十年的累積,而台灣自1990第一個女同志團體創立至今約21年。美國多種族的人口組成、以基督宗教為重要參考背景的文化脈絡、聯邦制的政治體制,都與台灣有所差異。我們不該將美國經驗原封不動地就當做台灣未來的指引,但也不值得完全棄之如敝屣。
如何把美國經驗放在更廣的世界脈絡,與台灣和其他國家的經驗彼此參照,再對應台灣目前同志教育的現況、困境與需求,找出各種、各層級可行的行動策略,讓教育真正看見0歲到100歲的同志,也看到每一個世代的多樣性,是下一個十年我們要共同努力的目標。
如果有一天,我們的教育能讓每一個學生知道:「孩子,你的人生很特別」,那就成功了。因為,這樣的教育是看到孩子不同的需要,為他量身打造的「特殊教育」,因為每一個孩子的獨特性都被珍惜,也在教育裡得到發展所需的資源。
同志教育,只是邁向這個理想的小小、但重要的一步。




參考文獻
American Academy of Pediatrics (AAP) Committee on Psychosocial Aspects of Child and Family Health. (2002). Coparent or second-parent adoption by same-sex parents. Pediatrics, 109(2), 339-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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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老年同志小組自2006年成立以來的口號。201184日,引用自http://www.facebook.com/TaiwanHotline/posts/128055553937830
[2] 0歲到100歲的同志圖像有其事實根據。依據熱線針對150位義工的統計,有10.3%的同志在幼稚園以前便有第一次喜歡人的感覺,但只有2.8%的人敢告訴別人自己的同性情感。同時,老同小組目前接觸最年長的同志,是超過百歲的人瑞。其雖早已過了不惑耳順之年,卻仍未對家人出櫃。
[3] 在台灣市場,此書唯一中文翻譯版本是2001年的第八版(桂冠出版),至今仍是許多相關系所課程大綱中的指定教材。
[4] 曾焯文,199863轉引自洪子雲2005
[5] 又台灣及全球廣為流通的「同志人口約10%」的說法,即是無法進行普查的限制下,在上述不同研究所呈現的1~21%值域中取一中間值。
[6] APA, n.d.; C. J. Patterson, 1992, 1995a, 1995b.
[7] Diamond & Savin-Williams, 2003.
[8] Mustanski et al., 2005.
[9] Diamond & Savin-Williams, 2003.
[10] Lângström, Rahman, Carlström, & Lichtenstein, 2008.
[11] Bogaert, 2006.
[12] Savic & Lindström, 2008.
[13] LeVay, 1991.
[14] Savic, Berglund, & Lindström, 2005; Savic, Berglund, & Lindström, 2006.
[15] The 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 (APA,世界最大的心理學家專業組織,擁有158千名會員。
[16] 2001年荷蘭成為世界第一個通過同志婚姻合法化的國家後,至今(20118月),全世界有10個國家通過同志婚姻(荷蘭、比利時、西班牙、加拿大、南非、挪威、瑞典、葡萄牙、冰島、阿根廷),美國(6州、1特區、2原住民自治區)與墨西哥(首都墨西哥城)則是部分區域通過。另有21個國家給予公民結合或家伴制度,包含全部或部分異性戀婚姻保障的權益。(參考http://ilga.org/Bruce-Jones & Itaborahy, 2011

[17] Jayson, S. 2011. 美國心理學會也在官方網站上刊登此篇報導。

[18] Levine, A. M., 2011.
[19] 同註1617
[20] 同註17
[21] 「擬親屬關係」指的是一些好朋友所組成,彼此認定、也表現地像是家人一樣的關係。相較於傳統親屬關係建立在血緣或婚姻上,「擬親屬關係」是摯友們主動選擇所組成的家庭,他們關係親密、彼此支持。對男女同志而言,他們「擬親屬關係」的家人常是異性好友,尤其是未結婚、或過著不同於一般人生活型態的異性友人。(頁462)在台灣的脈絡裡,男同志社群裡依照出道輩份或年紀,挪用異性戀家族稱謂形成的姊妹、姑嫂、姥姥、姨婆等關係,或女同志社群裡的uncle、婆(T的老婆)都可說是種「擬親屬關係」,台灣學者稱為酷兒或怪胎家庭(queer family)(張小虹,2000)。



建議引用(《台灣社會學》格式):

高穎超(2012)從心理學教科書《人類發展》看見同志生命的多樣性。性別平等教育季刊 56,頁84-97。

Suggested Citation (ASA style):

Kao, Ying-Chao. 2011. "The Diversity of Gay Life-spans in Psychology Textbook, Human Development." Gender Equity Education Quarterly 56:8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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