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月19日 星期三

[讀書筆記] 都市危險地圖

都市危險地圖



Karp, David A., Gregory P. Stone, and William C. Yoels. Being Urban: A Sociology of City Life. (2 ed.) ch. 6 Women in Cities: The Absence of a Presence.



在這篇文章中討論了女性的「她在性」和「不被看見」。聚焦於女性在受薪勞動中的處境,以及職場區隔如何實際限制了女性求職。以及女性在自願組織中對生活品質的貢獻。最後,性別化的空間和女性在公共場所中的處境的討論,也讓我們注意,當都市生活中與陌生人邂逅所獲得的刺激和興奮,同時也對女性產生安全和性騷擾上的兩難。在此就像其他都市活動中一樣,女性扮演了一個推進組織發展以回應女性需要的關鍵性角色。(如:法院、警察、醫院)



女性的都市生活常被忽視。Lofland指出,都市社會學家忽視女性的情況,有社區概念化作為空間區隔的根源。因為女性長期被認為在私領域,所以在公領域不被看見,或只被當作在「那裡」。(女性的「他在性」thereness)【133】

Richter為都市提供的定義是:美國歷史中以都市為場景的活動與事件。(being the activities and events of American history that had their locus in the city)本章將透過受薪勞動 (paid labor force) 、社區組織、公領域中的關係,討論女性如何重新被帶回都市社會學的討論中。



透過Marvin Harris論證:女性主義來自於「受薪勞動」、「職業區隔」 (occupational segregation)、女性的兩班制 (second shift) 等典型的女性主義議題討論,Karp搭建出女性由在公領域中缺席→二次大戰時被拉出來工作→再次於職場缺席後,年輕、單身,或已婚女性如何提高勞動參與率。 女性出外工作並非是最近這一兩個世紀才有的情況,McLaughlin et al.解釋:美國農業社會的家庭具有生產和消費功能,因此女性可以在家勞動。但隨著工業化和都市化之後,生產移到家庭之外,家庭變成消費單位。所以,女性重回工作崗位只是尋回之前失落的生產角色。而且,經由 Jill Andresky Fraser寫了本「給工作女性的美國最佳城市」指南,分析了五個評分項目,作出的建議顯示:都市確實比較適合女人工作。



團結女性的利器:義工組織



Ann Firor Scott (1987) 指出:19世紀時,女性因為教育和專業被限制在很多工作之外。在受限的當時環境中,自願性聯盟激勵了女人,就好像生意和公共生活激勵男人一樣。 後南北戰爭時期,美國歷史見證了大規模的都市化。這種自願性聯盟不只是對都市化改變的回應,也是解決隨之帶來問題的方式。(公共參與)這股進步運動,主要聚焦在社區生活的實際層面的進步。



性別化的空間:女性使用公共的困難



女性因為生理限制 (physically vulnerability) ,在西方社會的大傳統和都市生活的結構特色下雙重不利。【147】在北美洲很多大都市中,女性在都市中必須靠公共運輸行動。「交通弱勢」(transportation disadvantaged)導因於她們用有很少的交通選擇、最少的個人資源,同時也包括了窮人、年長者、少數族群、肢體障礙者。

性別研究的重要性在於:文獻可清楚反映出男/女在使用公共運輸時顯著的差異性。(但是除了兩性之外,還是看不到其他性少數)

在公共運輸就像其他公共空間,女性容易被暴露在被男性騷擾的情境下。工作上的性別區隔。女性也被男性凝視、媒體和商業包裝成「性對象」(sexual object),家務被歸成女性的「天然工作」,女性價值與「生理吸引力」和「魅力」(seductiveness)相連結。性騷擾是如此普遍,例:Gardner (1988) 觀察公共空間中的男女互動,並以「個人聯絡方式」(access information) 為主題進行訪問。都市女性特別會意識到,與男性不預期的互動可能會導致之後被跟蹤,因此當女性遇上男性時,特別會展現控制混雜程度的漠不關心。因此,當女性想要與男性作接觸,但又無法預知後果如何,便陷入兩難。女性便發展出「表現性策略」(presentational strategies)。例如:只說明名字而不說姓、給電話比地址安全、說自己已婚會比較安全、地點在酒吧會比商店或餐廳危險。在隱私公開程度上,男性比女性傾向準備提供聯絡方式,女性會認為主動提供聯絡方式是種性放蕩或邀請犯罪(10/15受訪者曾是受害者)﹔而男性則對女性不公開資料是羞怯或偽端莊,男性對開放資料帶來的後果相當不了解。【150】由此,我們看到了相當不同對都市生活的經驗和現實的定位。

強暴比例:美國1987年,百萬中有73例,且有低報的情形。

女性對犯罪的恐懼,是她們在都市環境中動力的重要結果。一些研究發現,當我們比較男女之間對空間的反應,可揭露都市空間的性別化本質:女性無夜行權。但,不容忽視的,施暴者可能來自丈夫或認識的人(3/4),發生地點也將近一半在家中。



台灣經驗的反思



在台北市中,由於大眾運輸系統的便利,因此較沒有出現Karp所描述的美國社會性別化空間造成女性形成交通運輸中的弱勢情形。但是出了台北市、跨過淡水河,家庭對車子或摩托車的倚賴就相當大。在公車要等上半小時、一小時,甚至沒有公共運輸工具到達的偏遠地區,誰能夠掌握交通工具,自然成為性別化的權力結果。

另一個經典的爭論問題是「夜間婦女守候區」是否為婦女帶來安全?還是另一個帶有男權觀點的設計?支持的人認為這是在有限的資源中所進行最安全的安排,而女性本身有權力選擇是否站入那區,接受監視器的監督、或保護。反對的人認為這無形與有形的,又讓婦女的行動被限制在某一個框框中,應該讓都市空間跟鄉下空間一樣,不論是透過正式監視或非正式監視等策略,形成一個安全的空間。然而,捷運系統營運到現在,最常出現的公安意外不是跌落鐵軌、石頭攻擊、就是小女孩跌落手扶梯造成頭皮撕裂傷。而對婦女的性騷擾,最常見的是手機偷拍。這樣不確定性高、隱蔽性大的騷擾,似乎更難以空間設計加以防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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