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30日 星期三

速記-同運動員1

聲援同志的團體上午前往立法院,抗議民進黨立委侯水盛有關「同志
92年,vincent當gc社長時,我第一次跟著大家走上街頭抗議(好像是吧)

92.5.1 聯晚揭露同性戀不能當憲兵的規定
當時我還在晶晶工作,五點上班前在學校對面的聯經看到這份頭條。
心想:「怎麼會這樣?一定有大事發生了。」

當天晚上bbs上的確也在進行動員,我隔天晚起了一下,
硬是從家裡搭計程車,抄水快、環河趕到寶慶路遠東集合,
花了我三百塊。

乖乖,初出茅廬的我,
在一大堆團體、四五十人的抗議隊伍中,我只認識vincent和poki、阿哲、陳姊,
其他許多同運名人都只是我知道他們,她們不知道我是那根蔥。
(嘻嘻,現在可能也還是啦)
結果我就順手接過媽祖婆遞過來的相機,
在隊伍前後來回穿梭猛拍。

那次的抗議感覺成果頗豐,
因為本來就是不合時宜的規定,
同時(應該)在沒有套好招的情況下,抗議同時立法院中也有委員質詢,
部長馬上做出道歉和修正。
媒體的報導也還算正面,
頂多有幾家很喜歡猛抓的同志當兵會不會騷擾其他班兵的議題猛問。
但至少在制度層面,是有戰果的。
(制度上,同志在1992-3的法令是可以不用當兵的。
可參看裴學儒 2000的論文)
但最近的幾場抗議,似乎同志與體制的戰爭越來越複雜,
而且大局勢對同志也不利。
過去那種進步、反省、向外學習的氛圍不見了,
台灣人變得驕傲、新保守、反動(反進步)。

而人民過度相信萬事皆可由全能政府解決,
國家勢力膨脹的好像打腫臉充胖子的水蛙。
笨而無當。

是該,萬箭其發,
戳破泡影的時候了。 GLAD上奇摩首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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