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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24日 星期日

出櫃政治學

◎高穎超(美國羅格斯─紐澤西州立大學社會學博士生)

(本文寫於2011.4.16,經節錄後原刊登於2011.4.24「台灣立報」性別版,此文為完整原文。)

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要求該黨總統初選候選人蔡英文公布性取向(強迫出櫃)的不當發言,招致同志與婦女團體、朝野政黨通力圍勦,要求施道歉固然合理正當,然而批判力道絕不能僅止於此。此一性向事件看似與總統大選的政策辯論無關,但其實是總統候選人政治格局、人權素養、政策深度的絕佳試金石。而且重點絕不在性向為何(what),而是如何回應性向發問(how)。

相較於檯面上政治人物對於「出櫃」議題的生疏,國內外政界及演藝圈倒有豐富的經驗可資參考,分為上、中、下策三等,提供鑒察。

面對「出櫃」質疑,最下策的回應是:急忙撇清、深怕污名上身。台灣許多過氣或知名度不高的男藝人常會用同性戀炒新聞,又在鏡頭前裝腔作勢:「唉唷,我才不是那種噁心變態的同性戀」,「○○○才是同性戀吧!」說話的當下再次把髒污抹向他者,其狹窄格局、性別素養欠缺很容易被看穿手腳。

更甚者,下策中的下策是:以「強迫出櫃」當做撇清自己性向,並進行政治鬥爭的工具。美國四、五○年代勢力龐大的參議員麥卡錫(Joseph McCarthy)便動員當時社會將同性戀視為敗德、不可信任的懷疑與恐懼,將政敵或異議人士誣指為同性戀,藉此在冷戰時期對共產黨支持者進行清算鬥爭。此後,以他為名的「麥卡錫主義」成了政治迫害、極端主義的代名詞,而在麥卡錫參議員死後,許多人出面指證他自己也是同性戀的事實,不僅讓後人看清政治人物不顧弱勢身分、只奉權力與利益為圭臬的真實嘴臉,更肯認到政治人物的私人身分與施政表現無關的現實。──在這點上,民間團體對施主席的批評其來有自。

說穿了,這種利用「性」的曖昧鬥臭別人、讓自己顯得乾淨高尚的伎倆,台灣也不陌生。早一點的,如1995年台大學生代表競選期間,工學院參選人散發傳單,惡意點名其他六位參選人是同性戀的「強迫曝光事件」,假情假意地要同志站出來作朋友,卻無視於異性戀主宰權力的優勢,便是同運史上的經典案例。近期一點的,如某立委被爆婚外情後,便不斷透過公開打壓底層性工作者來重塑好男人形象,也是一例。至於許多在媒體或議會殿堂羞辱同志,但其實自己也是同志、或同志父母的公眾人物,便不勝枚舉。

面對「出櫃」議題的中策是:敬謝不敏、迴避拒答。採此策的立論在於性取向為個人隱私,公眾無需也無權干涉。然而此舉雖不像下策或下下策會讓候選人失分,但也加不到分。而且在多元性別議題逐漸透過教育及媒體進入公領域的時代,再次將性取向不待討論地劃入私領域也似乎稍嫌武斷,並喪失一次公共辯論與教育的機會。

真正的上策,在於順勢出招表現善意、具體作為證實誠意。以知名主持人蔡康永為例:2001年李敖在代班主持的「文茜小妹大」節目上刻意追問蔡康永的性向,而蔡康永不僅有技巧地承認,事後受訪還以「之所以願意承認,是我送給這位老頑童一個特權」搶回言語主導權,順帶一句「(李敖)痛恨同性戀的態度,真是太爛了」將了李大師一軍。稍後在其部落格上,蔡解釋他雖身為公眾人物,但性取向只是他作為兒子、作家、主持人等諸多身分的其中之一,排序也在這些身分後面;每個人不管是性向、興趣或工作,都應該為自己找到一個舒服的位置。蔡康永有智慧的出櫃歷程不僅化解危機,也更為自己加分不少,奠定其知性、聰慧又有社會關懷的形象。

異性戀面對「出櫃」議題的回應,更是高下立見的政治藝術。有藝人被問及性向時,曾高段的回答:「我現在剛好喜歡異性(或有異性朋友),但我不保證之後會不會喜歡同性。」展現十足的包容力與性別流動的可能。至於台灣成功的藝人如張惠妹、梁靜茹、蕭亞軒不僅不懼污名,還積極擁抱同志族群,擔任「彩虹大使」呼籲亞洲廣大歌迷拒絕歧視、尊重同志。張惠妹更在「阿密特」專輯及歷次演唱會上高唱「彩虹」一曲,跨越性別與性傾向的「愛」讓她們擁有國際性的支持與高度。

照此上策,目前民進黨任一候選人或藍營若能順勢推出具體的同志政策,不僅佔據了政治高度,更擴張了中間選民的支持度。其實,多重弱勢的同志族群身上糾結了各種相關團體在乎的權益:給予同志伴侶能夠幸福結婚、安心生小孩的同居伴侶法(家伴法)、照顧系統及人工生殖科技,也就是支持單身男女與不想被單一婚姻制度綑綁的異性戀伴侶的權益。給予同志一個不受性別霸凌、平等對待的受教與工作環境,也同時嘉惠所有學子與受薪階級,並有益企業與國家發展。改革以異性戀中產核心家庭為單一思維的健保費率、節稅制度、青年成家方案等社會福利政策,也同時照顧了單身、老人、新移民和勞工。重視同志權益,就是重視人民基本權益。

綜觀此上中下策,反問政治人物:回應「出櫃」議題,您們要做何等人?當藝人看到同志族群的鈔票時,您們要不要同志的選票?經過三輪辯論的民進黨似乎還無人可靠上策得分。

別忘了,2004年總統大選不到三萬票之差就會翻盤的關鍵選票,很可能就在2010年參加同志遊行的三萬名不被政黨操弄、重視實質政策的選民手中。

2010年10月5日 星期二

烏干達的反同性戀運動

今天在Current tv channel看到紀錄片節目Vanguard: the Missionaries of Hate
講的是非洲烏干達的反同性戀立法運動,真的非常駭人聽聞。

背景:
烏干達是非洲中部的國家,黑人比例極高。有一個議員,提出反同性戀法案,透過煽動教會與反美的力量,要讓法案通過。
他們怎麼做呢?

招式一、法案中規定,同性戀應該被終生監禁,或是處以死刑。該法案同時獲得穆斯林跟基督教的支持。

招式二、在(黑人)教會裡,透過牧師宣傳同性戀是罪惡的信息。而且,還在教會活動中播放「同性戀做愛A片」。
牧師不斷強調,同性戀就是吃大便!因為男男肛交,把陰莖插入大便的地方,你再舔他,就是吃大便(poo poo 不絕於耳..)
牧師誇張的肢體表演著,同性戀如何把手伸進肛門裡拳交,足足有2/3手臂深。台下的男女老少張大嘴巴驚恐的表情,有的人摀著耳朵不敢聽下去。牧師強調,同性戀就是病!

招式三、邀請來自美國的「白人專家」(通常是極右翼基本教義派的教會牧師)來烏干達演講,
宣揚同性戀被矯治的成功案例,而同時,他們的書也在教會書店登上銷售排行榜前幾名。

招式四、把同性戀跟反美情結聯結在一起。
最近美國民主黨政府,歐巴馬跟希拉蕊都公開發表支持同性戀的言論,並且要求烏干達改善同性戀處境,否則將減少援助。而烏干達教會的牧師說:這是美國政府,要我們在Aid或Anal sex中做出選擇。我們要拒絕歐巴馬,歐巴馬退散(OBAMA, Back off)!我們不要讓美國人來教我們吃大便!(同時播放第二點的影片)我們不要我們的孩子生病!

紀錄片鏡頭訪問了恐同跟鞏同的兩派意見。
恐同的說:同性戀,應該吊死他們! 記者問:「如果是你的女兒呢?」受訪者回答:「同性戀就是錯的,即使是我女的想做同性戀,她也應該接受懲罰。」

鞏同的說:在烏干達,我會說,出櫃就等於是自殺。
紀錄片工作者到了同志聚集的酒吧,受訪者還是無奈的說:這只是對同性戀友善的地方,不是Gay bar... you know.

2010年8月2日 星期一

2010臺北市政府歧視同志公文案,相關公函節錄

一、臺北市議會民政局,審查99年度「臺北同志公民運動」預算時,作成下面附帶決議。
「臺北市政府應設置跨局處平台檢討同志公民政策,確立各局處權責分工,並研議如何防止高中、職(含)以下學校社團,假藉該社團名義誘導吸收學生從事同志交誼等活動,以保障學生自然適性之發展空間。」

【98年12月16日,臺北市議會第10屆第13次臨時大會民政委員會第2次會議】

二、上開民政委員會附帶決議,於送交臺北市議會大會審查時未獲多數通過,議長吳碧珠乃裁定「改列委員會附帶意見」。

三、臺北市議會將該附帶意見,函文臺北市政府民政局,並要求北市府於99年3月22日前將辦理情形函復市議會。該附帶意見與項次一同。

【99年1月14日,臺北市議會議民字第0990400012號函】

四、臺北市政府民政局發函給市政府教育局、社會局、衛生局、勞工局,
要求各局依權責填具辦理情形,並預告近日將邀各局召開跨局處會議研商同志公民議題,
要求各局處於99年2月5日前函復。

【99年1月28日,臺北市政府民政局北市民人口第09930418200號函】

五、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第一份公文),通令所屬公私立高中職學校應「『加強瞭解並督導社團活動,』防止假社團名義誘導吸收學生從事『不合宜之』同志交誼活動,以『維護』學生『健康』適性發展」。(『』內為民政局附帶意見,跟台北市政府教育局函文出入之處。)

【99年2月6日,北市教職字第09932563100號函】

六、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第二份公文),澄清只是轉達市議會的附帶意見,「並非針對特定團體或對象有岐視或不平等對待之情形,特予澄清說明。」(註:岐視應是「歧」視,公文打錯字,原文照引。)
並重申「本市性別平等教育年度相關計畫業已頒訂,請各校賡續推動相關課程設計、教學活動規劃與實施,並將性別平等教育落實於校園,俾建立無性別歧視之教育環境。」

【99年3月1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北市教職字第09932807200號函】

七、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第三份公文),抄錄性平法第12、14條,宣示尊重多元性別選擇權,重申對先前第二份公文的澄清。

【99年3月16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北市教職字第09932968900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