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力女超人
夏天到海邊戲水消暑是理所當然的事,但若在沙灘上飛奔的,不是泳圈與排球,而是酒瓶與石塊的話,海邊戲水的鴛鴦似乎得不到祝福,卻換來傷心的印記。
上週女超人與阮的同性伴侶一同去參加海洋音樂祭。從台北出發的我倆,從自強號到福隆沙灘一路手牽手並肩同行。這是一趟犒賞彼此辛勞的親密旅行──我倆在機構裡服事的大型活動剛到一段落,她也如期繳交課業,我則挺過了工作上的一連串震撼教育。這趟奔向海洋的旅程是洗淨鉛華的回歸,也是反璞歸真的蛻變。我們卸下都市人習慣的算計,磨亮彼此那粒最純粹的情種。我們貪戀著彼此身上的氣味,一如甫破蛋而出的小海龜,義無反顧地爬向海洋母體的懷抱一樣。一切看似浪漫地完美。
只是,敵意一直都在,我倆假裝視而不見。
蘇打綠的青峰在舞台光芒中,高亢又溫柔地唱著,「如果沒有遇見你,我將會是在哪裡?」我站起來隨著樂音與海風搖擺,從背後將她熊抱入懷。前方另兩位不知名的拉子朋友,也在沙灘上膩成一尊微笑的女王頭。「人生幾何,能夠得到知己,失去生命的力量也不可惜。」
「失去生命」不是虛幻的情歌意境,而是真實的人生威脅。因為在黑暗中,與主流有著不同性別特質或性傾向的我們,芒刺在背。
恰好於本文見報當日的兩年十個月前,距離福隆車程20分鐘的蜜月灣海灘派對上,正有石塊與酒瓶從暗處飛出來,砸在正在親吻的同志情侶額頭上。陌生的中年男子衝進這群同志朋友中硬把他們架開,自認為主持正義地吼道:「兩個男生不要在大型的海灘接吻!」「GAY砲!這裡沙灘不容GAY砲!什麼GAY砲!幹!」(實況照刊)
當被害同志對警方訴求,「我們可以告他性別歧視嗎?」施暴者叫囂:「什麼性別歧視?女生喔,性別歧視。GAY砲!爛人,爛男人,幹!(被害同志:我們有沒有人權啊?)什麼人權啊,爛,GAY!好膽來找我。」(實況照刊)
衝突中,警方以傷害罪為告訴乃論、黑暗中舉證不易為由,處理態度消極,並「建議」同志朋友們離開,以免「等我(警察)離開之後他們再來找你們的麻煩」。「事件發生後,在場的每一位朋友都感到身心受創。有的人連續三四天做惡夢...頭被砸破的當事者則不停自責自己受傷給其它人添麻煩。然而存在每一個人心中的疑問則是:為什麼警察不能保護我們?為什麼當時不是使用暴力的人離開?」在部落格上,銀天使(silverangle)如此紀錄著。
公共空間的使用權從來就不是公平的。自恃主流強勢者,往往自以為是地禁止弱勢者來分享他們的「公共」空間。假如弱勢者還旁若無人地自在、歡愉,更會遭受到無情的踐踏。強勢者不僅毫無悔意,甚至自認為伸張正義、替天行道。
有人辯稱,反正只要潔身自愛,事情不會發生在我頭上就好了。有人好心建議,同志伴侶幹麼那麼大喇喇地「公然」牽手、接吻,要親熱自己滾回家去沒人管你。有些人會學跳海的政客,言詞鑿鑿地在議會殿堂主張,「我們要求看到不反常的活動,而不是袒胸露乳、不是公然在西門町大街上這樣子親熱、擁抱的同志活動。」政客扭捏不忍說出口的「不正常」、「污染」、「猥褻」等字詞,就是最常見的言語暴力與性(別)騷擾。
事實上,這些扎在我與伴侶背上的芒刺不僅止於偶發的大型暴力攻擊,也在日常的微妙互動逐漸醞釀著。──在駛向福隆的自強號,靠立在我倆座位後的乘客,緊盯著我與她緊握雙手的那些眼光。在預定房間的民宿主人口中,我倆不應該共享雙人按摩浴缸,「早知道」就給我們通舖泡澡池的背後預設。在沙灘上鼓勵異性戀男女舌吻,卻不願見到同志擁抱的默認氣氛...
是這些日常點點滴滴的敵意,匯聚出某次海嘯般的公然暴力攻擊。十二年前(1997年)的常德街事件,三年前(2005年)的蜜月灣事件...這些單一事件看似偶發,但實為醞釀已久的恐性、恐同與侵佔公共空間的一次集體性爆發。
我們很開心地看到,聲音陰柔又高亢的(生理男性)蘇打綠主唱可以抱得金曲獎最佳樂團的獎盃,聲音低沉又率性的(生理女性)張芸京可以獲得超級偶像冠軍。
但我們不會忘記,當非裔美人成為眾星拱月的NBA球星時,仍有廣大的非白人弟兄姊妹們正在社會底層受苦。當有跨越性別展演、大膽出櫃現身的偶像明星受到推崇肯定時,類似1998年美國懷俄明州「同志少年被殺事件」的仇恨犯罪仍可能在21世紀的台灣發生。地點,可能在福隆或蜜月灣的沙灘,可能在都市的暗巷,可能,在某家的客廳...
哦,海洋!
人間何時可以像你一般兼容並蓄,廣納百川?(上班族)
(註1:蜜月灣暴力事件實況,請見http://tw.youtube.com/watch?v=mSsszcVl0Ns)
註2:「同志少年殺人事件」(The Laramie Project)VCD,可於HBO或晶晶書庫尋得。)
蜜月灣暴力事件實況
2008年7月16日 星期三
2005年12月2日 星期五
撥開查禁雲 胴體出頭天
在要真相、反分裂,怨聲悶氣縈繞的台灣三月天,蔡明亮導演的《天邊一朵雲》卻衝破電檢重圍,開出了一朵瑰麗艷情的野菊花。看似非現實的誇張歌舞當中,反而傳達最自然、最貼近人性情欲的實況。恰巧同志書店被查禁男體雜誌的官司即將開辯論庭,女性情欲學者也將來台,台灣社會正好有絕佳的時機深入討論什麼是我們要的「情欲」?什麼算「猥褻」?我們想要性壓抑的國家檢查分級機制嗎?
《天》片中嬌嫩欲滴的西瓜子宮,一下鍋加熱就膨脹惹火的陰道絨毛冬粉,撩撥起台灣人壓抑已久的底層騷動。人民的性需求就像缺水而乾涸的嘴巴,猛塞西瓜都塞不飽,好不容易得到一些些慰藉,都恨不得拿寶特瓶裝回家冰起來。自從「刑法二三五條妨害風化罪」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法」被扭曲立法原意而濫用,再加上去年底「圖書與錄影帶分級條例」上路之後,「性」成為最曖昧、危險的禁忌:書名只要有「性」字就被迫包上封口膜,連中國視為國寶的性史研究典籍也被迫噤聲。上網路留言板徵友要害怕警察誘捕釣魚,刊登自拍照片得擔心警察為了衝業績而傳喚到案。幸虧《天》片鍍了坎城銀熊獎回來,又遇上開明的審查評審九票贊成與政府護航,才得以一刀未剪全裸上映。不然,就會落得跟晶晶書庫一樣因為「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而造成通俗影像被司法人員視為妨害風化的荒謬結果。
說實在的,用司法強制禁止來處理情欲是緣木求魚。從戒嚴時期禁書的經驗就知道,禁止只會讓訊息傳播地更快、更有效,並會累積相當大的反彈力量來推翻不合理的制度、甚至政權。處理情欲最適切的態度,就是把她像吃喝拉撒等生活瑣事一樣,輕鬆地面對。在不危害他人自主的前提下,性是表現親密關係、社會支持的自然表達。傳統女性主義者容易將「性」與男性宰制連結在一起,而把它妖魔化、罪惡化。但晚近的女權者轉而認為,在享受歡愉當中,女人也可以跟自己的身體親近、有獨特的情欲經驗。當女人從小學會用鏡子觀看、描繪自己的性器官,探索全身各處的奇妙快感,女人也能成為在情欲關係裡主動、平等的享受者。
長期以來,男性把持著凝視女體的主控權。從電影、名模、寫真集到異性戀A片,女主角的身體被當作物品,失去了她的自主性。然而,當觀看的角度一百八十度大逆轉,「男子胴體」成為鏡頭裡聚焦的特寫,人們開始焦躁不安、憤怒、急於消滅他。在三月十五日基隆地方法院的審查庭上,同志書店被查禁的百餘本男體雜誌一一接受審查。檢察官經法院向「出版品評議基金會」申請評鑑,結果許多「陽具勃起」、「精液」的照片被視為非自然呈現,所以評為「逾越限制級」,亦即猥褻,在分級制下該書連出版、販賣都不行。依照該會的邏輯,如果台灣男人的陰莖不准勃起,精液不准射出,台灣會變成什麼樣「自然」的社會?成年人為何需要國家機器來決定我們該看什麼樣的書?更惹人疑竇的是,在檢方送審的雜誌中,包括一位無助男孩訴說單戀、尋求協助的讀者投書,甚至連制式的雜誌空白訂購單,全都被評為逾越限制級。這意味著,圖書分級並沒有合理、客觀的標準,從檢方送審到評議結果,都有歧視弱勢同志、違反憲法保障人民言論出版自由之疑慮。
這樣的性查禁風氣,正顯示出台灣言論自由的倒退。在一九三○年代的上海電影,或六、七○年代邵氏早期的電影中,男人裸身洗澡、俠客袒胸露背的畫面,被視為開放、自然、表現男性情誼,毫無「引起一般人羞恥或厭惡感」之嫌。說穿了,用「猥褻、肛交」之名,行剷除雜音異己之實,早就是宰制政權的老步數。在十九世紀末維多利亞式保守的英國社會,一樣有「肛交法」,重則死刑。但它並不處罰所有從事肛交的人,而是選擇性地被用來針對那些偏離社會常態的少數人開鍘。例如知名的男同志作家王爾德,便因「說不出口的愛」而依照此法被判刑。
這樣的歹戲卻又在一百年後的台灣上演,目前劇情膠著:新聞局延緩半年實施分級制,距今只剩三個月。三個月後,還有人記得蔡明亮的情欲片幫台灣走出得銀牌,讓底層被迫性壓抑的小老百姓出了一口鳥氣嗎?男體寫真是否妨害風化的官司即將在下個月中開辯論庭,出版自由的底線是否還守的住呢?
一般大眾或許以為這些事情都事不觀己,主流出版社可能傾向名哲保身,以為荒謬的法律罰不到自己。殊不知,台灣出版市場已經有限,還要管制出版內容,許多出版業者都已經出現寒蟬效應,自動拒絕「可能有疑慮」的文字出現在市場中,也讓市場的大餅越縮越小,讀者逐漸厭煩文字獄淨化下的文化生產。成年人超過二十歲,就可以躲過國家管制你的眼、你的耳嗎?不,在「逾越限制級」之下,許多令人身、心、靈愉悅的文字、圖像、影音將被迫、半自動的被過濾,而且,預計管制的範圍從電影分級制、圖書與錄影帶,將擴及網站、電腦遊戲等媒介,宛如諷刺小說《一九八四》裡老大哥無孔不入的監控、竄改,實擬虛境地降臨台灣。
當胴體爬上銅像,《天》片破千萬票房的成功,為台灣言論、創作自由注入一記強心針。在消費的背後,台灣各界更需要自然地、開放地看待情欲,並拒絕國家與司法單位用猥褻、肛交的名義,濫用兒少法和分級制,剷除公民社會基層的生命力。性的文化大革命,只會清算、鬥爭異己分子;多元、反覆論辯的聲音,卻是推動社會文化進步的底層動力。
圖片出自:
http://www.ginginbooks.com/images/news/2005.12.2-2L.jpg
ttho.blogspot.com/ 2005/05/blog-post_20.html
2005年9月30日 星期五
性別與空間之教學、研究與政策十年回顧與前瞻
台灣大學性別與空間研究室 十週年研討會
時間:中華民國94年10月15日(星期六)
地點:台灣大學工學院綜合大樓二樓 國際會議廳
指導單位:教育部
主辦單位:台灣大學性別與空間研究室
協辦單位:婦女新知基金會(圓桌論壇:台灣都市性別空間政策)
9:00~9:30 報到
9:30~9:40開幕
范巽綠(教育部政務次長)
夏鑄九(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所長)
9:40-10:10 性別與空間紀錄片
《從雪隱談起:一個關於人類解放的故事》
10:10~10:30從性別觀點檢視十年來的公共空間政策
畢恆達(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
10:30~10:45休息時間
10:45~12:15圓桌論壇:台灣都市性別空間政策
與談人:
柯裕棻(政治大學新聞系)
許志堅(台北市都市發展局局長)
謝 園(謝園環境設計有限公司負責人,輔仁大學景觀設計系,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 )
顧燕翎(台北市政府專任顧問,前台北市政府社會局局長)
主持人:
孫瑞穗(性別與空間研究室創立成員,台南藝術大學音像藝術管理所)
12:15~1:30 午餐、海報展
動畫:《把花獻給狗》、《皮上草》
龔玉玲(導演、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
1:30~2:30《凝固的音樂:修澤蘭》台灣第一位女建築師紀錄片
黃玉珊(導演,台南藝術大學音像藝術管理所)
2:30~3:10 專題演講:性別與建築設計
姜樂靜(姜樂靜建築師事務所負責人,建築師)
3:10~3:30 Tea Time
3:30~5:00圓桌論壇:建築教育中的性別
與談人:
邱詠婷(實踐大學建築系 )
姜樂靜(姜樂靜建築師事務所負責人,建築師)
劉欣蓉(淡江大學建築學系)
賴正哲(晶晶書庫負責人)
主持人:
畢恆達(性別與空間研究室召集人,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
5:00閉幕
(歡迎轉寄本文,請註明出處:台大性別與空間研究室http://www.wretch.cc/blog/gas10th)
下載報名表請至
http://www.bp.ntu.edu.tw/index3.html
http://www.bp.ntu.edu.tw/WebUsers/hdbih/conference.htm
時間:中華民國94年10月15日(星期六)
地點:台灣大學工學院綜合大樓二樓 國際會議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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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辦單位:婦女新知基金會(圓桌論壇:台灣都市性別空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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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鑄九(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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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雪隱談起:一個關於人類解放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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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恆達(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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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談人:
柯裕棻(政治大學新聞系)
許志堅(台北市都市發展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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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瑞穗(性別與空間研究室創立成員,台南藝術大學音像藝術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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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畫:《把花獻給狗》、《皮上草》
龔玉玲(導演、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
1:30~2:30《凝固的音樂:修澤蘭》台灣第一位女建築師紀錄片
黃玉珊(導演,台南藝術大學音像藝術管理所)
2:30~3:10 專題演講:性別與建築設計
姜樂靜(姜樂靜建築師事務所負責人,建築師)
3:10~3:30 Tea Time
3:30~5:00圓桌論壇:建築教育中的性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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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詠婷(實踐大學建築系 )
姜樂靜(姜樂靜建築師事務所負責人,建築師)
劉欣蓉(淡江大學建築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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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9月20日 星期二
[GAS] 同志空間十年回顧
◎高穎超
同志的公共空間形成不易,需要歷史、社會、文化與政治等因素結合,才能催生同志在公共空間群聚活動的空間共識及集體認同。知名的台北新公園(現已改名為二二八紀念公園)、高雄愛河、各縣市的中正或中山公園,到近年來同志大遊行時街頭的彩虹身影,皆為如此。
從城市公共空間的觀點來看,「日據時代建立了(新)公園,是『殖民城市的一個紀念性公園』。到了光復以後,變成一個威權城市裡神聖中心區的縫隙。」[1] 由於都市中心區的轉移,同志才得以在被遺忘的公共空間中聚集、部份現身,但以族群認同為名的公園神聖化,以及在特定時空中重大刑案未破時中產階級的治安期望之下,公共空間的「淨化」掃蕩,公權力最容易利用臨檢、宵禁等手段將同志、青少年、婦女等弱勢族群驅離都市(尤其是夜晚)的「公共」(成年、男性的)空間。
民國八六年七月三十日深夜,四、五十位成年公民在台大醫院外的常德街,被集體臨檢。有人的出示證件但拿不回來,有些人則遭受非法拘留於警局、夜間偵訊、強迫拍照存證,並威脅通知家人。台北市中正一分局的臨檢理由是:「常德街一帶發生竊案」「有人在新公園酗酒」「喧嘩的人群妨礙附近住家安寧」。[2] 警方的過當臨檢,令成年男同志感嘆沒有夜行權,被貶為二等公民。事件史稱「常德街事件」。
無獨有偶,民國八七年四月十三日晚間的高雄愛河畔,高雄實驗樂團門前階梯聊天的兩位同志,遭到警方強行帶回警局,屢遭警方以謾罵譏諷的口吻羞辱,壓完指紋之後強行拍照。並以警方有二十四小時拘留權恐嚇當事人,且惡意對其家人曝光同志身份。
事實上,在「警察職權行使法」(民國九二年)公佈之前,警方執行臨檢並無法律依據。當時警方聲稱援用的「警察勤務條例」第十一條只有「描述性」臨檢,並非詳細規範臨檢程序的「授權性法律」。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除了現行犯之外,逮捕拘禁原則上應出示押票、拘票或搜索狀,而開立的職權在法院或檢察官,而非警察的一句話:「我要臨檢。」 [3]
王蘋(性別人權協會)指出,「臨檢不一定是法律上的意義,騷擾的成份更大。」新公園、建成公園,台北的corners酒吧(年)、高雄的speed pub(民國九三)、解放生活館(民國九四)等同志消費空間,是檯面上數得出來因每週數次的惡意臨檢而被迫關閉的場所,其他城市的無名空間則難以估計。「警方借『臨檢』之名,對男同志的騷擾行動是歧視。媒體藉『新聞自由』之名,至女、男同性戀酒吧進行偷窺式報導的騷擾也是歧視。」[4] 警方不僅未在同志空間遭到惡意潑漆、噴字、丟雞蛋與砸磚破窗時,挺身盡到人民保母之責,反而成為擾民、掃除異己的打手。南部也傳出官員公開在廣播節目中宣佈「淨化男同志出沒的空間,直到沒有同性戀聚集為止。」 [5]
即使在警察職權行使法施行之後,同志空間也並未受到保障。以去年(民國九三年)一月十七日的農安街轟啪事件為例,若先將藥物使用與人身自由的爭議擱置,於該事件中警方無搜索狀便強行進入第三人不可任意出入的民宅搜索,疑將公權力淨化的範圍,從公共空間越界擴及私人空間。同時,警方於盤查前後禁止同志穿衣、聯絡律師到場,並喝令全場同志只著內褲、抱頭蹲好,在寒冷的小年夜,等待媒體們到場拍攝採訪結束後才得以放行。同志空間治理已經越出治安政策之範圍,而成為公權力、媒體共生結構中,盤根錯節的利害關係下之犧牲品。
同志空間使用權的爭奪,不僅在個人生活據點的層次,更上升到歷史記憶與文化重構。
民國八四年,台北市長陳水扁為實現「市民主義」政見,委託空間規劃者對博愛特區進行改造。「同志空間行動陣線」(簡稱第一次同陣)適時介入,挑明了市府此舉為抹滅同志在新公園活動的事實,要求保存新公園象徵同志歷史的集體記憶和公共空間。在兩個月的持續行動中,同陣以「同志票選十大夢中情人」、「彩虹情人週」、「老同志口述歷史」等活動,深化動員、成功的集體現身,且在媒體上以歡樂代替悲情,讓異性戀社會不得不看見同性戀的情慾主體性。在此行動中,不僅創作出日後許多同運的行動劇碼(repertoire),且搶回了同志空間的使用與歷史詮釋權。 [6]
隨著台灣解嚴後進步、自由的社會風氣開放,以及同志運動及性別教育等社會各界努力,創造同志空間的動力不只來自體制外的民間,也在政府預算中獲得微弱的能見度。民國八九年由台北市政府民政局長林正修推動、撥款,同志團體以台大城鄉基金會名義承辦的「同志公民運動—台北同玩節」舉辦至今(民國九四年)已有六屆。每年以不同區位(華納威秀、台大體育場、西門町廣場、紅樓廣場等)的園遊會、國際論壇、同志運動會、同志情歌情人票選等方式,成為近年來台北街頭的新地景。
然而,逐年由一百萬縮水成七十萬的活動經費 [7] ,以及民政局長換人之後市府官員支持與否曖昧不明的態度,令同志感到灰心。市議員王世堅、李慶元於審查民政局預算時,發言表示第四屆同玩節的大遊行「極盡惡心之能事」、「教壞囡仔大小」、「傷風敗俗到極點」、「99.9%的絕大多數都是異性戀, 這些極少中的極少數,汙染了多數的空間」,「同性戀是像戀獸癖一樣可以治癒的偏差行為」、「禁止校園成立同志社團」。 [8]
由於政治機會氣氛不佳,民政局官員甚至要求主辦單位於第五屆活動中「低調行事」,以及考量「公民運動」不可或缺的抗議、監督政府性質。因此,原先與第四屆同玩節(民國九二年)一同合辦的「第一屆同志大遊行」,經由同志團體聯盟討論之後,決定第二屆(民國九三年)由民間自行籌辦,讓「喚起公民意識:異議公民‧彩虹城市‧花樣主體‧同治國家」的訴求喊的更無顧慮。從象徵國族與威權,以及學運堡壘的中正紀念堂出發,行經總統府凱達格蘭大道、新公園、常德街、AG健身院舊址、中山堂,終點為西門町紅樓,串連起台灣同志記憶與民主運動的雙重軌跡。
馬英九市長(民國九二年)於第一屆遊行結束時,表示「臺北市作為一個國際級的都市,應該對於不同族群與文化的個體予以尊重,同性戀社群存在並受到尊重是一個都市豐富及多樣化的重要因素之一」 [9] 的話還盈猶在耳;少量同志預算的政績,也讓市長在國際場合得以跟柏林市長渥瑞特(Klaus Wowereit,公開出櫃的男同志)交談,成為突破中共打壓、完成首都外交的大功臣。[10] ——無論是個人漫遊、抑或集體攻陷,台灣酷兒積極佔領都市空間的游擊戰,從屬於夜晚的公園延伸到燦爛耀眼的白天市中心,改寫了空間中原屬族群的組成,也讓都市空間利用獲得新的詮釋。
最後要問的是:台灣有同志空間政策嗎?如果從同志主體思考,可悲的是:有時候政府「看不見同志」比「看見同志」還令人感到舒服。
如果治安計畫、惡意臨檢、不當搜索、都市計畫、刪減預算中,特地將同志當作都市邊緣族群而濫加驅趕、剷除,那麼披上隱身斗篷的同志或許比較好過。唯有在政策中,正視、理解並尊重同志存在於都市已久的歷史事實,並積極悅納、邀請參與空間規劃,如馬市長所謂國際級的都市才可能成真。
---
註釋
[1] 夏鑄九,發言於「誰的治安?誰的人權?——從常德街臨檢事件看同志人權」座談會。整理收錄於1997.10,〈解嚴十年,台北市開始戒嚴?——常德街事件特別報導〉。熱愛雜誌9:28-37。
[2] 聯合報,1997.8.9、8.10第六版。
[3] 薛欽峰(律師),發言於「誰的治安?誰的人權?——從常德街臨檢事件看同志人權」座談會。整理收錄於1997.10,〈解嚴十年,台北市開始戒嚴?——常德街事件特別報導〉。熱愛雜誌9:28-37。
[4] 王蘋發言於1998.9.10「同志法律人權座談會:紀念常德街警察逮捕事件一週年整理」。收錄於魚龍整理,1998.10,熱愛15:162-163。
[5] 喀飛發言於1998.9.10「同志法律人權座談會:紀念常德街警察逮捕事件一週年整理」。收錄於魚龍整理,1998.10,熱愛15:162-163。
[6] 小毛,2002,〈慾望〉。《揚起彩虹旗》,台北:心靈工坊,頁43-49。喀飛,2002,〈同志運動的撒種工作〉。《揚起彩虹旗》,台北:心靈工坊,頁50-59。謝佩娟,1999,《台北新公園同志運動:情慾主體的社會實踐》。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碩士論文。
[7] 這個數字在總預算書中,不過是少到不行的零頭尾數。
[8] 李光儀,2004.12.16,〈同志公民運動預算70萬 差點被刪〉。《聯合報》B2版。
[9] 維基百科, http://zh.wikipedia.org/wiki/台灣同志遊行
[10] 鄭學庸,2004.9.20,〈馬英九靠同志 敲開柏林大門〉,《自由時報》。
本文為「性別與空間研究室十週年」而寫
十週年研討會,時間:2005.10.15(六),地點:台大工綜館二樓國際會議廳
轉載請註明出處
從城市公共空間的觀點來看,「日據時代建立了(新)公園,是『殖民城市的一個紀念性公園』。到了光復以後,變成一個威權城市裡神聖中心區的縫隙。」[1] 由於都市中心區的轉移,同志才得以在被遺忘的公共空間中聚集、部份現身,但以族群認同為名的公園神聖化,以及在特定時空中重大刑案未破時中產階級的治安期望之下,公共空間的「淨化」掃蕩,公權力最容易利用臨檢、宵禁等手段將同志、青少年、婦女等弱勢族群驅離都市(尤其是夜晚)的「公共」(成年、男性的)空間。
民國八六年七月三十日深夜,四、五十位成年公民在台大醫院外的常德街,被集體臨檢。有人的出示證件但拿不回來,有些人則遭受非法拘留於警局、夜間偵訊、強迫拍照存證,並威脅通知家人。台北市中正一分局的臨檢理由是:「常德街一帶發生竊案」「有人在新公園酗酒」「喧嘩的人群妨礙附近住家安寧」。[2] 警方的過當臨檢,令成年男同志感嘆沒有夜行權,被貶為二等公民。事件史稱「常德街事件」。
無獨有偶,民國八七年四月十三日晚間的高雄愛河畔,高雄實驗樂團門前階梯聊天的兩位同志,遭到警方強行帶回警局,屢遭警方以謾罵譏諷的口吻羞辱,壓完指紋之後強行拍照。並以警方有二十四小時拘留權恐嚇當事人,且惡意對其家人曝光同志身份。
事實上,在「警察職權行使法」(民國九二年)公佈之前,警方執行臨檢並無法律依據。當時警方聲稱援用的「警察勤務條例」第十一條只有「描述性」臨檢,並非詳細規範臨檢程序的「授權性法律」。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除了現行犯之外,逮捕拘禁原則上應出示押票、拘票或搜索狀,而開立的職權在法院或檢察官,而非警察的一句話:「我要臨檢。」 [3]
王蘋(性別人權協會)指出,「臨檢不一定是法律上的意義,騷擾的成份更大。」新公園、建成公園,台北的corners酒吧(年)、高雄的speed pub(民國九三)、解放生活館(民國九四)等同志消費空間,是檯面上數得出來因每週數次的惡意臨檢而被迫關閉的場所,其他城市的無名空間則難以估計。「警方借『臨檢』之名,對男同志的騷擾行動是歧視。媒體藉『新聞自由』之名,至女、男同性戀酒吧進行偷窺式報導的騷擾也是歧視。」[4] 警方不僅未在同志空間遭到惡意潑漆、噴字、丟雞蛋與砸磚破窗時,挺身盡到人民保母之責,反而成為擾民、掃除異己的打手。南部也傳出官員公開在廣播節目中宣佈「淨化男同志出沒的空間,直到沒有同性戀聚集為止。」 [5]
即使在警察職權行使法施行之後,同志空間也並未受到保障。以去年(民國九三年)一月十七日的農安街轟啪事件為例,若先將藥物使用與人身自由的爭議擱置,於該事件中警方無搜索狀便強行進入第三人不可任意出入的民宅搜索,疑將公權力淨化的範圍,從公共空間越界擴及私人空間。同時,警方於盤查前後禁止同志穿衣、聯絡律師到場,並喝令全場同志只著內褲、抱頭蹲好,在寒冷的小年夜,等待媒體們到場拍攝採訪結束後才得以放行。同志空間治理已經越出治安政策之範圍,而成為公權力、媒體共生結構中,盤根錯節的利害關係下之犧牲品。
同志空間使用權的爭奪,不僅在個人生活據點的層次,更上升到歷史記憶與文化重構。
民國八四年,台北市長陳水扁為實現「市民主義」政見,委託空間規劃者對博愛特區進行改造。「同志空間行動陣線」(簡稱第一次同陣)適時介入,挑明了市府此舉為抹滅同志在新公園活動的事實,要求保存新公園象徵同志歷史的集體記憶和公共空間。在兩個月的持續行動中,同陣以「同志票選十大夢中情人」、「彩虹情人週」、「老同志口述歷史」等活動,深化動員、成功的集體現身,且在媒體上以歡樂代替悲情,讓異性戀社會不得不看見同性戀的情慾主體性。在此行動中,不僅創作出日後許多同運的行動劇碼(repertoire),且搶回了同志空間的使用與歷史詮釋權。 [6]
隨著台灣解嚴後進步、自由的社會風氣開放,以及同志運動及性別教育等社會各界努力,創造同志空間的動力不只來自體制外的民間,也在政府預算中獲得微弱的能見度。民國八九年由台北市政府民政局長林正修推動、撥款,同志團體以台大城鄉基金會名義承辦的「同志公民運動—台北同玩節」舉辦至今(民國九四年)已有六屆。每年以不同區位(華納威秀、台大體育場、西門町廣場、紅樓廣場等)的園遊會、國際論壇、同志運動會、同志情歌情人票選等方式,成為近年來台北街頭的新地景。
然而,逐年由一百萬縮水成七十萬的活動經費 [7] ,以及民政局長換人之後市府官員支持與否曖昧不明的態度,令同志感到灰心。市議員王世堅、李慶元於審查民政局預算時,發言表示第四屆同玩節的大遊行「極盡惡心之能事」、「教壞囡仔大小」、「傷風敗俗到極點」、「99.9%的絕大多數都是異性戀, 這些極少中的極少數,汙染了多數的空間」,「同性戀是像戀獸癖一樣可以治癒的偏差行為」、「禁止校園成立同志社團」。 [8]
由於政治機會氣氛不佳,民政局官員甚至要求主辦單位於第五屆活動中「低調行事」,以及考量「公民運動」不可或缺的抗議、監督政府性質。因此,原先與第四屆同玩節(民國九二年)一同合辦的「第一屆同志大遊行」,經由同志團體聯盟討論之後,決定第二屆(民國九三年)由民間自行籌辦,讓「喚起公民意識:異議公民‧彩虹城市‧花樣主體‧同治國家」的訴求喊的更無顧慮。從象徵國族與威權,以及學運堡壘的中正紀念堂出發,行經總統府凱達格蘭大道、新公園、常德街、AG健身院舊址、中山堂,終點為西門町紅樓,串連起台灣同志記憶與民主運動的雙重軌跡。
馬英九市長(民國九二年)於第一屆遊行結束時,表示「臺北市作為一個國際級的都市,應該對於不同族群與文化的個體予以尊重,同性戀社群存在並受到尊重是一個都市豐富及多樣化的重要因素之一」 [9] 的話還盈猶在耳;少量同志預算的政績,也讓市長在國際場合得以跟柏林市長渥瑞特(Klaus Wowereit,公開出櫃的男同志)交談,成為突破中共打壓、完成首都外交的大功臣。[10] ——無論是個人漫遊、抑或集體攻陷,台灣酷兒積極佔領都市空間的游擊戰,從屬於夜晚的公園延伸到燦爛耀眼的白天市中心,改寫了空間中原屬族群的組成,也讓都市空間利用獲得新的詮釋。
最後要問的是:台灣有同志空間政策嗎?如果從同志主體思考,可悲的是:有時候政府「看不見同志」比「看見同志」還令人感到舒服。
如果治安計畫、惡意臨檢、不當搜索、都市計畫、刪減預算中,特地將同志當作都市邊緣族群而濫加驅趕、剷除,那麼披上隱身斗篷的同志或許比較好過。唯有在政策中,正視、理解並尊重同志存在於都市已久的歷史事實,並積極悅納、邀請參與空間規劃,如馬市長所謂國際級的都市才可能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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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1] 夏鑄九,發言於「誰的治安?誰的人權?——從常德街臨檢事件看同志人權」座談會。整理收錄於1997.10,〈解嚴十年,台北市開始戒嚴?——常德街事件特別報導〉。熱愛雜誌9:28-37。
[2] 聯合報,1997.8.9、8.10第六版。
[3] 薛欽峰(律師),發言於「誰的治安?誰的人權?——從常德街臨檢事件看同志人權」座談會。整理收錄於1997.10,〈解嚴十年,台北市開始戒嚴?——常德街事件特別報導〉。熱愛雜誌9:28-37。
[4] 王蘋發言於1998.9.10「同志法律人權座談會:紀念常德街警察逮捕事件一週年整理」。收錄於魚龍整理,1998.10,熱愛15:162-163。
[5] 喀飛發言於1998.9.10「同志法律人權座談會:紀念常德街警察逮捕事件一週年整理」。收錄於魚龍整理,1998.10,熱愛15:162-163。
[6] 小毛,2002,〈慾望〉。《揚起彩虹旗》,台北:心靈工坊,頁43-49。喀飛,2002,〈同志運動的撒種工作〉。《揚起彩虹旗》,台北:心靈工坊,頁50-59。謝佩娟,1999,《台北新公園同志運動:情慾主體的社會實踐》。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碩士論文。
[7] 這個數字在總預算書中,不過是少到不行的零頭尾數。
[8] 李光儀,2004.12.16,〈同志公民運動預算70萬 差點被刪〉。《聯合報》B2版。
[9] 維基百科, http://zh.wikipedia.org/wiki/台灣同志遊行
[10] 鄭學庸,2004.9.20,〈馬英九靠同志 敲開柏林大門〉,《自由時報》。
本文為「性別與空間研究室十週年」而寫
十週年研討會,時間:2005.10.15(六),地點:台大工綜館二樓國際會議廳
轉載請註明出處
2005年8月31日 星期三
讓南洋姊妹的夢想不再漂泊 — 一個跨文化協力造屋行動
從民國八十四年高雄縣美濃愛鄉協進會成立「外籍新娘識字班」,到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外籍姊妹成立自主性社團「中華民國南洋台灣姊妹會」,八年崎嶇難行的路走來,我們受到許多朋友的支持和鼓勵,著實點滴在心頭。
姊妹會在陪伴南洋姊妹們的過程裡,始終伴隨族群歧視、家務勞動過重、低收入戶、生活適應、二代教養⋯⋯等等問題。我們一方面心疼姊妹們的處境,盡可能轉介資源協助;一方面卻又疲於奔命,耗盡精神在處理個案遭遇。我們發現,許多顯露出來,不得不處理的問題,只是整個社會大環境的末端表徵。台灣社會唯有學習尊重多元、關切弱勢,瞭解跟自己不一樣的族群文化,創造更適於弱勢者生存的環境,所有因婚姻移民而生的社會問題才有可能漸漸消弭。
基於對上述移民議題的思考,我們開始推動「南洋婦女社會參與計畫」,透過一連串的培訓課程,協助南洋姊妹成為多元文化和移民人權的種籽教師,到各地國中小、政府部門、NGO⋯..等等需要瞭解東南亞移民議題的機構進行面對面交流,讓台灣中小學教師、公務員、非營利組織這些需要第一線面對/協助南洋婦女的工作人員建立正確友善的態度看待新移民女性。
面對接踵而來的社會責任與組織工作,我們原本狹窄的辦公室空間已漸漸不敷使用,為因應將來更複雜繁複的會務,並且提供南洋姊妹一個娘家作為積極社會參與的後盾,我們決定整修會址所在地一棟廢棄的菸樓,這就是「南洋菸樓整建計畫」開始的緣由。
目前姊妹們正積極進行菸樓修繕的工作,但由於姊妹會的財務長期處於結据狀況,對於菸樓修繕工作所需要資金與物資恐無任何助益;為了順利完成姊妹們的夢想,並且擴大南洋台灣姊妹會的社會連結,我們決定不向政府申請任何補助,只對民間團體或個人募款,並且於修繕期間,不定期安排外地朋友進美濃協助修繕工程。換言之,我們期望透過「募款」及「協力勞動」的過程,擴大連結全國各地關心移民議題的朋友,並增進彼此的認識,也為將來的合作建立基礎。
8/13日及8/27日我們將舉辦菸樓修繕交工活動,9/17日則舉辦募款餐會,在此,歡迎大家報名前來參加。南洋台灣姊妹會需要各位朋友的支持,不管是「出錢」,或者是「出力」都好,請大家跟我們一同打造未來的夢想!
-------------------------------------------------------------
南洋台灣姊妹會 TransAsia Sisters Association
地址:84346 高雄縣美濃鎮龍山街9號
電話:07-6852818 傳真:07-6852817
姊妹會在陪伴南洋姊妹們的過程裡,始終伴隨族群歧視、家務勞動過重、低收入戶、生活適應、二代教養⋯⋯等等問題。我們一方面心疼姊妹們的處境,盡可能轉介資源協助;一方面卻又疲於奔命,耗盡精神在處理個案遭遇。我們發現,許多顯露出來,不得不處理的問題,只是整個社會大環境的末端表徵。台灣社會唯有學習尊重多元、關切弱勢,瞭解跟自己不一樣的族群文化,創造更適於弱勢者生存的環境,所有因婚姻移民而生的社會問題才有可能漸漸消弭。
基於對上述移民議題的思考,我們開始推動「南洋婦女社會參與計畫」,透過一連串的培訓課程,協助南洋姊妹成為多元文化和移民人權的種籽教師,到各地國中小、政府部門、NGO⋯..等等需要瞭解東南亞移民議題的機構進行面對面交流,讓台灣中小學教師、公務員、非營利組織這些需要第一線面對/協助南洋婦女的工作人員建立正確友善的態度看待新移民女性。
面對接踵而來的社會責任與組織工作,我們原本狹窄的辦公室空間已漸漸不敷使用,為因應將來更複雜繁複的會務,並且提供南洋姊妹一個娘家作為積極社會參與的後盾,我們決定整修會址所在地一棟廢棄的菸樓,這就是「南洋菸樓整建計畫」開始的緣由。
目前姊妹們正積極進行菸樓修繕的工作,但由於姊妹會的財務長期處於結据狀況,對於菸樓修繕工作所需要資金與物資恐無任何助益;為了順利完成姊妹們的夢想,並且擴大南洋台灣姊妹會的社會連結,我們決定不向政府申請任何補助,只對民間團體或個人募款,並且於修繕期間,不定期安排外地朋友進美濃協助修繕工程。換言之,我們期望透過「募款」及「協力勞動」的過程,擴大連結全國各地關心移民議題的朋友,並增進彼此的認識,也為將來的合作建立基礎。
8/13日及8/27日我們將舉辦菸樓修繕交工活動,9/17日則舉辦募款餐會,在此,歡迎大家報名前來參加。南洋台灣姊妹會需要各位朋友的支持,不管是「出錢」,或者是「出力」都好,請大家跟我們一同打造未來的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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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洋台灣姊妹會 TransAsia Sisters Assoc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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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07-6852818 傳真:07-6852817
2005年6月1日 星期三
「哀悼言論自由死亡 讓紙鶴飛翔」 百里傳溫情 寄關心到晶晶
同志書店店長阿哲的媽媽離開了我們,世界上少了一位用白髮和身子骨力挺同志兒子的母親;
晶晶的官司敗訴判拘役,台灣的男男女女情慾被閹割,言論自由隨之死亡。
6/1到晶晶摺紙鶴傳敬意的活動,許多朋友雖然同感難過、悲痛,
卻因身在台灣中南部,甚至海外而無法到場。
我們邀請你:「讓紙鶴飛翔吧!」
信手拈來摺一隻紙鶴,或寫張小卡片寄到晶晶,
讓紙鶴帶著你的親手祝福,跨海飛抵晶晶和阿哲的家中。
我們會在六月二十五日阿哲媽媽告別式當天,帶到現場,讓同志大愛的紙鶴伴伊同行。
還記得電影「愛在紐約」中心地善良,卻離婚、敗訴的小警察、小女侍,
因為眾人的祝福,收到全美雪片般飛來一元小費時的感動嗎?
你的一隻鶴、一封信,也會有相同鼓舞人的力量!
晶晶書庫六年多來,照顧了全球華人同志夜裡的撫慰、情感的支持和歡愉的享受,
晶晶的存在,不僅是同志的驕傲,更是台灣言論自由不可失去的堡壘。
摺紙鶴的同時,我們一起為晶晶、阿哲媽媽獻上感恩與敬意,
也因為同志們的參與,讓我們的心緊緊牽在一起,
這就是同志社群之所以為怪胎家庭的粉紅色力量!
[本文歡迎轉貼、轉寄,也歡迎在你的交友、msn、kk、部落格上傳佈]
晶晶書庫地址:
地址:北市羅斯福路3段210巷8弄8號 (02) 2364-2006
Addr. : No.8, Alley 8, Lane 210, Sect. 3, Roosevelt Rd., Taipei 100, Taiwan
摺紙鶴的方法:
http://hk.geocities.com/bbbrendastar/crafts/cranefolding.htm
http://edu.ocac.gov.tw/culture/chinese/cul_chculture/vod11html/vod11_08.htm
事件始末(性別人權協會)
http://www.gsrat.net/
晶晶的官司敗訴判拘役,台灣的男男女女情慾被閹割,言論自由隨之死亡。
6/1到晶晶摺紙鶴傳敬意的活動,許多朋友雖然同感難過、悲痛,
卻因身在台灣中南部,甚至海外而無法到場。
我們邀請你:「讓紙鶴飛翔吧!」
信手拈來摺一隻紙鶴,或寫張小卡片寄到晶晶,
讓紙鶴帶著你的親手祝福,跨海飛抵晶晶和阿哲的家中。
我們會在六月二十五日阿哲媽媽告別式當天,帶到現場,讓同志大愛的紙鶴伴伊同行。
還記得電影「愛在紐約」中心地善良,卻離婚、敗訴的小警察、小女侍,
因為眾人的祝福,收到全美雪片般飛來一元小費時的感動嗎?
你的一隻鶴、一封信,也會有相同鼓舞人的力量!
晶晶書庫六年多來,照顧了全球華人同志夜裡的撫慰、情感的支持和歡愉的享受,
晶晶的存在,不僅是同志的驕傲,更是台灣言論自由不可失去的堡壘。
摺紙鶴的同時,我們一起為晶晶、阿哲媽媽獻上感恩與敬意,
也因為同志們的參與,讓我們的心緊緊牽在一起,
這就是同志社群之所以為怪胎家庭的粉紅色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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摺紙鶴的方法:
http://hk.geocities.com/bbbrendastar/crafts/cranefolding.htm
http://edu.ocac.gov.tw/culture/chinese/cul_chculture/vod11html/vod11_08.htm
事件始末(性別人權協會)
http://www.gsrat.net/
2005年5月26日 星期四
酷@異化建築︰同志專業師自信抬頭!
酷@異化建築︰同志專業師自信抬頭!
本文多所篇幅摘自台大畢恆達「性別與環境」課堂上王啟芳、張之芃、黃清和與 對K. H. Anthony (2001) 的報告摘譯。為文對話對象為同志社群,目的在現有的運動組織網絡上,利用國外團體經驗,召喚專業者(如:建築師、會計師、保險規劃師、金融業、律師司法界)同志們組成職業團體,為自己的專業和作品相互協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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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同志精品店工作時,有次晚間九點多接近下班的時刻,一群開朗、自信的上班族,五個人一起在笑談中走進小小的店裡,瞬間讓夜幕低垂的小店感染了熱鬧的情調。引人注目的是,他們都穿著相同的裝扮:深紫色霧亮的襯衫、暗鐵灰色西裝褲、啵兒亮的高級皮帶頭和皮鞋。合身的設計師剪裁讓任一人單獨出現都相當自信,五位走在一起比影集《慾望城市》的前衛貴婦們還耀眼。
一問之下才知道,他們的確是在同一家壽險業上班的同事,其中兩位還是伴侶住在一起。五個人湊在一起剛好一個小組,有共同的業務目標、責任區、甚至休閒生活。問他們這麼張揚,不怕惹人白眼或招來困擾嗎?他們很輕鬆的回答:還好耶,因為保險業不常坐在辦公室,常常都在外面拜訪客戶,跟同事的互動不大。實際上,主管也知道他們的事,這套時尚的「制服」主管也有參與決定。反正壽險業就是要看業績嘛。不知道是不是一群GAY在一起妖力比較強,這組的業績常常是該部門的佼佼者。「別人頂多眼紅,也比較沒有因為我們是同志而招來白眼。」他們眼中的自信,比霧金紫色襯衫的反光還耀眼。
隨著接近打烊時間,我望著他們神采奕奕離去的背影,心想著:我和他們都算是幸運的同志,可以在友善同志的職場、甚至同志自己經營的公司工作。這跟很多在工作時必須小心遮掩性身分,害怕因為曝光而丟了工作的大部分同志比起來,算是非常難得的。
■ 從職場上黯然退場、隱性埋命、無法進場的同志
台灣同志人權協會在2003年世界人權日發表的同志權益調查結果指出,三成同志曾親身經歷人權侵害及歧視,六成同志曾目睹或耳聞同志遭歧視。最常發生歧視的場所中,工作職場歧視佔所有場所的24.1%,僅次於校園、家庭。(註一)別以為這不過是冷冰冰的數字而已,事實上,即使在「兩性工作平等法」推行之後,仍然有同志活生生地因為性傾向歧視而丟了工作。
2003年中,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向社會公佈的電話求訴個案種類裡,相當多人因為性別氣質和性傾向而倍受歧視。
一位求援的陳先生說,起初面試時,女老闆非常賞識他的能力,二話不說就被錄用了。但工作的半年間,女老闆卻常常挑剔他的髮色、首飾,甚至中性的穿著,還私下向同事說:「陳先生是個 Gay,小心他會性侵害你喔!」最後,女老闆在他離職時仍然義正言辭地說:「你看你男不男女不女,再說又是個Gay,憑什麼這樣跟我說話?!」(黃兆璽、陳怡靜 2003.7.1)
陳先生這樣的情況並不是單一個案,許多不知名的同志默默地在工作時隱「性」埋「命」。不僅得避免人家問起婚姻與性向,更為了保住飯碗而不能表露自己生命中最真摯的情感。
遠在半個世紀前的美國(根據眾院撥款委員會發表國務院保密處長福德的報告所稱),自從一九四七到一九五三年,六年之內國務院職員已有四百二十五人因同性戀愛而被免職。反觀五十多年後的台灣現況,經過了同志人權或信仰團體的努力,國防部最後修正「同性戀不能當憲兵」的迂腐條款、去年台灣也按牧了第一位牧養同志教會的同志牧師,讓軍事和教會界的同志工作權利露出一道曙光。即使如此,職場對於同志的態度普遍仍是不友善的。教育界雖有輔導特殊教育班的同志教師自信站出來,而絕大多數的同志老師在相對封閉、保守的學校環境中,仍選擇默默地付出教學熱忱、以同為弱勢的身分教導學生同理心的重要。警察界也有男員警因為舉止較女性化或交了同性伴侶,最後被人惡意曝光性向,轉調內勤或外縣市。
很多同志必須隱藏性傾向,不像異性戀可以堂而皇之地談論另一半、昨天的約會如何如何,以致於他們在工作場合覺得孤獨與疏離。如同中古世紀歐洲追殺女巫、白色恐怖時期國民政府剷除匪諜一樣,同性戀成為另一個想當然爾的汙名,從十七世紀開始就荒謬地與諸多罪惡連結在一起(guilt by association)。羅織不同的藉口,目的都是讓主流握有權柄的人剷除異己,以致於他們傾向保持沈默。
■ 專業群交Party:同志建築師好樣的!
我們其實不用感到過度悲傷。或者,我們其實也沒有限於哀悼的本錢。了解同志在勞動市場中的現實面,只是要幫助我們點出問題;霹靂嬌娃們聯手出擊,沒有克服不了的困難!誰也不能袖手旁觀。別人努力之後,等著搭便車的人將發現:過去的冷漠、妥協,會使得自己恰好不幸陷入歧視困境時,卻發現找不到人出手相救。
「我沒有時間去搞運動、走街頭,我只是安分守己的上班族。那麼,在我自己工作的行業中,我能用我的專業做什麼呢?」也許,我們可以從國外同志在建築界殺出的一條血路,來思考如何進行友善同志工作環境的拓荒。溫思頓.雀兒渠(Winston Churchill)說過:我們塑造了環境,之後環境同樣會形塑我們。而在建築專業裡的歧視,也可以延伸解讀成對所有環境使用者的歧視,擴大結盟的人群。
對女性、少數族裔、弱勢性傾向而言,在建築界會遭遇到求學受阻、專業能力被懷疑、進入職場門檻高、開始工作後又升遷困難等職業區隔。似乎有了無形的「玻璃天花板」,讓弱勢者難以晉升高階主管、或接下重量級的設計案。然而另外有些勞動研究顯示,如果優勢男性去做了女性化的工作(如:護士、幼稚園老師),則會形成另一種「玻璃手扶梯」的推力,即使男生真的喜歡照顧基層病人或幫小孩換尿片,但周遭的人仍會一直鼓勵、期待他往主管職前進,或為他安上一個較為專業的頭銜。(例如:一樣是作化妝品專櫃銷售的工作,男生會換稱為「美容彩妝師」。)
在建築專業裡,上面兩種工作中的性傾向區隔也同樣發生著。在異性戀老闆管理下,必須進入男人結盟(male bond)才有較大升遷機會,女性或同志很可能因為錯過私下聚會或交談,而損失發展的重要訊息。但相對的,也有聽過基層的異性戀設計人員抱怨,因為有很多有名的建築師或設計師都是同志,他們的性傾向不一定為人所知。如果本身是同志的話,美感同好或人際關係較近,比較容易得到好的評論或設計機會。少數人形成集團之後,可以幫助同樣的人搏扶搖而直上。
想要像文章一開頭的那五位壽險規劃師一樣,能夠自己人幫助自己人,一同工作與玩樂的話,還得面對某些「好出身」的人與強勢族群的壟斷。葛蘭特和曼恩(Grant和Mann)在1995年出版的《非裔建築師的專業地位》調查報告,主要發現:最大的非主流群體是黑人女性建築師,有1/3(37%)的受訪者在歷史上對黑人友善的大學裡獲得學位,平均五位受訪者就有一位(20%)是從哈佛大學畢業,其他從白人學校畢業的黑人則相當少。
到這裡,我們已經發現同志在專業工作時會遭遇阻力的來源:從選志願、教育、入行到升遷的機會,皆偏向由異性戀者主導。弱勢族群面臨了自己被「玻璃天花板」擋住出頭的機會,而又不一定搭的到自家人的「玻璃手扶梯」。這樣一來,我們有什麼方式改變現狀呢?對外,社會應該看到「經營多樣性工作環境」、「同志翻修繁榮都市老社區」兩項重要性。對內,成立同志專業者團體(如:教師同盟、金控同志公會、記者傳媒同志聯網、同志建築與設計師協會、同志運動員聯盟等),則可以相互運功加持(empowerment),更進一步挑戰專業典範。
一般老闆為了溝通方便、容易管理,傾向找跟自己屬性相同的人一起工作。然而,瑪莉蓮.駱登(Marilyn Loden)啟發性提出:經營多樣性(managing diversity)卻可以創造一個彈性、多元的環境,讓所有員工都能在此發揮所長。
對老闆而言,沒有提供多樣性可能付出的成本,除了無法豐富團體工作、銷售不佳、改革有限、生產力縮減,還有:1)彼此有誤解的價值觀和行為,因而導致員工間疏離;2)主管與員工溝通的斷裂、誤解員工;3)誤解其他人的行為而造成種族主義或歧視;4)由於缺少溝通和員工疏離,而導致不必要的昂貴歧視訴訟。
走出公司內部、在很多城市裡,同志是都市空間的開路先鋒,挽救了衰頹的區域,為其注入生氣。一如紐澤西州的同志透過經營銀行貸款和房地產仲介,讓破敗的城鎮縉紳化(gentrification)晉升為繁榮的同志區。台灣的晶晶書庫同樣有生花妙手,一棟大片明亮落地窗的同志書店,裝潢刻意不走時髦、冷調的中產菁英路線,而是改建自日式官方宿舍、一棟屋齡有四十年的老建築。現代的同志透過建築,與人們過去的歷史、記憶相連結,原來同志並不遙遠,就是人們身邊的朋友、同事或家人。
不過,我們不能抱著「等到大環境改變之後,我再享受就好」的心態。現在你不行動,幸福的未來就不會到來。怎麼做呢?可以從邀集同業裡的同志,定期聚會、進而成立團體開始著手。
安娜·莫爾(Anne Moore)提到,少數族裔和女性擁有強烈的創造能量,他們渴望工作、渴望能在傳統既定是白人男性的場域裡有表現的機會。大部分的弱勢建築師團體,目標包括了:1)增進她們會員在專業上的地位;2)經由活動與展示會員作品,促進會員在建築界的能見度;3)提供工作與進修的網絡;4)凸顯會員在專業領域上的特殊需求。
而同志建築師團體如OLGAD(Organization of Lesbian and Gay Architects and Designers)在上述基礎之上,則進一步發揮了酷兒們的特色。他們還要︰5)尋找並認定同志在建築設計上的貢獻;6)界定在同志運動中的空間場景;7)分析同志的獨特美學,也就是「酷異設計」。另外也有超過100位會員的CAPA(Castro Planning+Action)在1995年成立,則關注社區、房屋政策、同志能見度等議題。
同志專業者團體的成立,不只是被動地要異性戀主流社群接受,或者在原本的遊戲標準裡玩出明堂來得到肯定。原本工作上的標準(例如:長期加班、不顧家庭、居家空間是以夫妻核心家庭為設計),會不會本身就帶有偏見?這麼一來,愛搞怪的同志,更有潛力提出足以動搖目前傳統價值的工作典範。
公開出櫃的同志設計師強納森·布爾史丹(Jonathan Boorstein)便提出「酷兒設計美學」。不同以往的設計,酷兒美學有三特點:敢曝(Camp),一種嘲諷或顛覆的觀點;扮裝(Drag),裝飾某些東西以達到戲劇或特定效果;化腐朽為神奇(Bricolage),聚合某些元素以建立酷兒的自我認同度或向其他人透露酷兒身分。
同志文化注入不同的專業領域,能幫助推動創新,酷異化的工作場所也因為多樣性工作者的開展,更易尋求突破。
■ 上吧!寶貝
去年2004年,無論在什麼工作位置的同志都感受到社會非常大的打壓、不友善的氣氛。從年初令人心痛的農安趴,到年底焚書坑儒的假分級制上路,政治氣氛讓我們不得不警覺:弱勢們已經是在熱鍋中逐漸煮沸的青蛙,如果我們不尋求反抗、站在一起,很難想像未來還有什麼更恐怖的殺手鐧對我們磨刀霍霍。
同志工作權的爭取,不能光靠南北兩個大型協會。就好像工運有全國總工會、縣市產業工會、企業本身工會層層分級、擴大聯盟一樣,同志的團體除了校園社團和休閒性團體之外,未來可以更積極地由職業、專業者組成團體。期待不久的將來,真的有同志會計師、司法同盟、記者傳媒同志聯播網、運動選手酷兒陣線、金控同志公會這些五花八門的團體醞釀出來。同志不只是各產業的中流砥柱之一,更能將酷異文化的顛覆、反動特色,造就各工作價值中的新興典範。如同文章一開始提到的願景一樣,在友善同志、擁抱多樣性的公司工作,不再是夢想。
註釋:
註一、
該研究以同志場所及同志大型活動(如2002、2003年台北同玩節攤位發放)進行抽樣,先姑且不論其抽樣過程、測量效度、代表性、甚至同志「母群」如何界定。在這個調查結果中,哪一個歧視場所的比例高低不是重點(可能因為學生參與活動的多,因此多抽了,造成選答校園歧視者的人比較多),但的確透過調查呈現出來了三塊各個同志人權團體都長期關注的場域:校園、家庭和職場,這其實已經涵括了個人在現代社會生活中公領域(工作)、私領域(家庭與伴侶),以及與再生產相關連的教育三大部門。除此之外,消費之下的休閒生活似乎較有不觸及歧視的餘地。
參考文獻:
Anthony, K. H. (2001). Designing for diversity: Gender, race, and ethnicity in the architectural profession. Champaign: University of Illinois Press.
中新社 (1953.04.15)。〈美國務院清除 同性戀愛職員〉。聯合報,02版。
朱若蘭 (2003.12.10)。〈同志催生「反歧視法」〉。聯合報,B5版。
林怡婷 (2004.05.03)。〈宗教學者:同志有工作權〉。聯合報,A3版。
美聯社 (1953.07.03)。〈同性戀愛共黨嫌疑 美國務院百餘職員 因此犯罪打破飯碗〉。聯合報,02版。
胡恩蕙 (2003.12.21)。〈天譴說與工作權訴訟 並列第一 愛滋權益促進會公佈年度侵權新聞〉。民生報,A7版。
袁世珮 (2002.05.02)。〈同志熱線將向勞委會檢舉 勞委會表示軍中非一般職場 不適用兩性平等法〉。聯合報,9版。
賴正哲,〈晶晶書庫:一路走來〉。刊於晶晶網路書庫http://www.gingins.com.tw/
陳鴻偉 (2003.07.07)。〈警察同志 沉默的人民保母 全台推估約有一千五百人 擔心出櫃飯碗不保 掩飾技術佳 讓大家多年相安無事〉。聯合報,A11版。
陶福媛 (2000.01.16)。〈同志家庭〉。民生報,36版。
黃兆璽、陳怡靜 (2003.07.01)。〈你是Gay 所以你被fired 職場歧視比比是 求職面試勿談私〉。星報,14版。
本文多所篇幅摘自台大畢恆達「性別與環境」課堂上王啟芳、張之芃、黃清和與 對K. H. Anthony (2001) 的報告摘譯。為文對話對象為同志社群,目的在現有的運動組織網絡上,利用國外團體經驗,召喚專業者(如:建築師、會計師、保險規劃師、金融業、律師司法界)同志們組成職業團體,為自己的專業和作品相互協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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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同志精品店工作時,有次晚間九點多接近下班的時刻,一群開朗、自信的上班族,五個人一起在笑談中走進小小的店裡,瞬間讓夜幕低垂的小店感染了熱鬧的情調。引人注目的是,他們都穿著相同的裝扮:深紫色霧亮的襯衫、暗鐵灰色西裝褲、啵兒亮的高級皮帶頭和皮鞋。合身的設計師剪裁讓任一人單獨出現都相當自信,五位走在一起比影集《慾望城市》的前衛貴婦們還耀眼。
一問之下才知道,他們的確是在同一家壽險業上班的同事,其中兩位還是伴侶住在一起。五個人湊在一起剛好一個小組,有共同的業務目標、責任區、甚至休閒生活。問他們這麼張揚,不怕惹人白眼或招來困擾嗎?他們很輕鬆的回答:還好耶,因為保險業不常坐在辦公室,常常都在外面拜訪客戶,跟同事的互動不大。實際上,主管也知道他們的事,這套時尚的「制服」主管也有參與決定。反正壽險業就是要看業績嘛。不知道是不是一群GAY在一起妖力比較強,這組的業績常常是該部門的佼佼者。「別人頂多眼紅,也比較沒有因為我們是同志而招來白眼。」他們眼中的自信,比霧金紫色襯衫的反光還耀眼。
隨著接近打烊時間,我望著他們神采奕奕離去的背影,心想著:我和他們都算是幸運的同志,可以在友善同志的職場、甚至同志自己經營的公司工作。這跟很多在工作時必須小心遮掩性身分,害怕因為曝光而丟了工作的大部分同志比起來,算是非常難得的。
■ 從職場上黯然退場、隱性埋命、無法進場的同志
台灣同志人權協會在2003年世界人權日發表的同志權益調查結果指出,三成同志曾親身經歷人權侵害及歧視,六成同志曾目睹或耳聞同志遭歧視。最常發生歧視的場所中,工作職場歧視佔所有場所的24.1%,僅次於校園、家庭。(註一)別以為這不過是冷冰冰的數字而已,事實上,即使在「兩性工作平等法」推行之後,仍然有同志活生生地因為性傾向歧視而丟了工作。
2003年中,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向社會公佈的電話求訴個案種類裡,相當多人因為性別氣質和性傾向而倍受歧視。
一位求援的陳先生說,起初面試時,女老闆非常賞識他的能力,二話不說就被錄用了。但工作的半年間,女老闆卻常常挑剔他的髮色、首飾,甚至中性的穿著,還私下向同事說:「陳先生是個 Gay,小心他會性侵害你喔!」最後,女老闆在他離職時仍然義正言辭地說:「你看你男不男女不女,再說又是個Gay,憑什麼這樣跟我說話?!」(黃兆璽、陳怡靜 2003.7.1)
陳先生這樣的情況並不是單一個案,許多不知名的同志默默地在工作時隱「性」埋「命」。不僅得避免人家問起婚姻與性向,更為了保住飯碗而不能表露自己生命中最真摯的情感。
遠在半個世紀前的美國(根據眾院撥款委員會發表國務院保密處長福德的報告所稱),自從一九四七到一九五三年,六年之內國務院職員已有四百二十五人因同性戀愛而被免職。反觀五十多年後的台灣現況,經過了同志人權或信仰團體的努力,國防部最後修正「同性戀不能當憲兵」的迂腐條款、去年台灣也按牧了第一位牧養同志教會的同志牧師,讓軍事和教會界的同志工作權利露出一道曙光。即使如此,職場對於同志的態度普遍仍是不友善的。教育界雖有輔導特殊教育班的同志教師自信站出來,而絕大多數的同志老師在相對封閉、保守的學校環境中,仍選擇默默地付出教學熱忱、以同為弱勢的身分教導學生同理心的重要。警察界也有男員警因為舉止較女性化或交了同性伴侶,最後被人惡意曝光性向,轉調內勤或外縣市。
很多同志必須隱藏性傾向,不像異性戀可以堂而皇之地談論另一半、昨天的約會如何如何,以致於他們在工作場合覺得孤獨與疏離。如同中古世紀歐洲追殺女巫、白色恐怖時期國民政府剷除匪諜一樣,同性戀成為另一個想當然爾的汙名,從十七世紀開始就荒謬地與諸多罪惡連結在一起(guilt by association)。羅織不同的藉口,目的都是讓主流握有權柄的人剷除異己,以致於他們傾向保持沈默。
■ 專業群交Party:同志建築師好樣的!
我們其實不用感到過度悲傷。或者,我們其實也沒有限於哀悼的本錢。了解同志在勞動市場中的現實面,只是要幫助我們點出問題;霹靂嬌娃們聯手出擊,沒有克服不了的困難!誰也不能袖手旁觀。別人努力之後,等著搭便車的人將發現:過去的冷漠、妥協,會使得自己恰好不幸陷入歧視困境時,卻發現找不到人出手相救。
「我沒有時間去搞運動、走街頭,我只是安分守己的上班族。那麼,在我自己工作的行業中,我能用我的專業做什麼呢?」也許,我們可以從國外同志在建築界殺出的一條血路,來思考如何進行友善同志工作環境的拓荒。溫思頓.雀兒渠(Winston Churchill)說過:我們塑造了環境,之後環境同樣會形塑我們。而在建築專業裡的歧視,也可以延伸解讀成對所有環境使用者的歧視,擴大結盟的人群。
對女性、少數族裔、弱勢性傾向而言,在建築界會遭遇到求學受阻、專業能力被懷疑、進入職場門檻高、開始工作後又升遷困難等職業區隔。似乎有了無形的「玻璃天花板」,讓弱勢者難以晉升高階主管、或接下重量級的設計案。然而另外有些勞動研究顯示,如果優勢男性去做了女性化的工作(如:護士、幼稚園老師),則會形成另一種「玻璃手扶梯」的推力,即使男生真的喜歡照顧基層病人或幫小孩換尿片,但周遭的人仍會一直鼓勵、期待他往主管職前進,或為他安上一個較為專業的頭銜。(例如:一樣是作化妝品專櫃銷售的工作,男生會換稱為「美容彩妝師」。)
在建築專業裡,上面兩種工作中的性傾向區隔也同樣發生著。在異性戀老闆管理下,必須進入男人結盟(male bond)才有較大升遷機會,女性或同志很可能因為錯過私下聚會或交談,而損失發展的重要訊息。但相對的,也有聽過基層的異性戀設計人員抱怨,因為有很多有名的建築師或設計師都是同志,他們的性傾向不一定為人所知。如果本身是同志的話,美感同好或人際關係較近,比較容易得到好的評論或設計機會。少數人形成集團之後,可以幫助同樣的人搏扶搖而直上。
想要像文章一開頭的那五位壽險規劃師一樣,能夠自己人幫助自己人,一同工作與玩樂的話,還得面對某些「好出身」的人與強勢族群的壟斷。葛蘭特和曼恩(Grant和Mann)在1995年出版的《非裔建築師的專業地位》調查報告,主要發現:最大的非主流群體是黑人女性建築師,有1/3(37%)的受訪者在歷史上對黑人友善的大學裡獲得學位,平均五位受訪者就有一位(20%)是從哈佛大學畢業,其他從白人學校畢業的黑人則相當少。
到這裡,我們已經發現同志在專業工作時會遭遇阻力的來源:從選志願、教育、入行到升遷的機會,皆偏向由異性戀者主導。弱勢族群面臨了自己被「玻璃天花板」擋住出頭的機會,而又不一定搭的到自家人的「玻璃手扶梯」。這樣一來,我們有什麼方式改變現狀呢?對外,社會應該看到「經營多樣性工作環境」、「同志翻修繁榮都市老社區」兩項重要性。對內,成立同志專業者團體(如:教師同盟、金控同志公會、記者傳媒同志聯網、同志建築與設計師協會、同志運動員聯盟等),則可以相互運功加持(empowerment),更進一步挑戰專業典範。
一般老闆為了溝通方便、容易管理,傾向找跟自己屬性相同的人一起工作。然而,瑪莉蓮.駱登(Marilyn Loden)啟發性提出:經營多樣性(managing diversity)卻可以創造一個彈性、多元的環境,讓所有員工都能在此發揮所長。
對老闆而言,沒有提供多樣性可能付出的成本,除了無法豐富團體工作、銷售不佳、改革有限、生產力縮減,還有:1)彼此有誤解的價值觀和行為,因而導致員工間疏離;2)主管與員工溝通的斷裂、誤解員工;3)誤解其他人的行為而造成種族主義或歧視;4)由於缺少溝通和員工疏離,而導致不必要的昂貴歧視訴訟。
走出公司內部、在很多城市裡,同志是都市空間的開路先鋒,挽救了衰頹的區域,為其注入生氣。一如紐澤西州的同志透過經營銀行貸款和房地產仲介,讓破敗的城鎮縉紳化(gentrification)晉升為繁榮的同志區。台灣的晶晶書庫同樣有生花妙手,一棟大片明亮落地窗的同志書店,裝潢刻意不走時髦、冷調的中產菁英路線,而是改建自日式官方宿舍、一棟屋齡有四十年的老建築。現代的同志透過建築,與人們過去的歷史、記憶相連結,原來同志並不遙遠,就是人們身邊的朋友、同事或家人。
不過,我們不能抱著「等到大環境改變之後,我再享受就好」的心態。現在你不行動,幸福的未來就不會到來。怎麼做呢?可以從邀集同業裡的同志,定期聚會、進而成立團體開始著手。
安娜·莫爾(Anne Moore)提到,少數族裔和女性擁有強烈的創造能量,他們渴望工作、渴望能在傳統既定是白人男性的場域裡有表現的機會。大部分的弱勢建築師團體,目標包括了:1)增進她們會員在專業上的地位;2)經由活動與展示會員作品,促進會員在建築界的能見度;3)提供工作與進修的網絡;4)凸顯會員在專業領域上的特殊需求。
而同志建築師團體如OLGAD(Organization of Lesbian and Gay Architects and Designers)在上述基礎之上,則進一步發揮了酷兒們的特色。他們還要︰5)尋找並認定同志在建築設計上的貢獻;6)界定在同志運動中的空間場景;7)分析同志的獨特美學,也就是「酷異設計」。另外也有超過100位會員的CAPA(Castro Planning+Action)在1995年成立,則關注社區、房屋政策、同志能見度等議題。
同志專業者團體的成立,不只是被動地要異性戀主流社群接受,或者在原本的遊戲標準裡玩出明堂來得到肯定。原本工作上的標準(例如:長期加班、不顧家庭、居家空間是以夫妻核心家庭為設計),會不會本身就帶有偏見?這麼一來,愛搞怪的同志,更有潛力提出足以動搖目前傳統價值的工作典範。
公開出櫃的同志設計師強納森·布爾史丹(Jonathan Boorstein)便提出「酷兒設計美學」。不同以往的設計,酷兒美學有三特點:敢曝(Camp),一種嘲諷或顛覆的觀點;扮裝(Drag),裝飾某些東西以達到戲劇或特定效果;化腐朽為神奇(Bricolage),聚合某些元素以建立酷兒的自我認同度或向其他人透露酷兒身分。
同志文化注入不同的專業領域,能幫助推動創新,酷異化的工作場所也因為多樣性工作者的開展,更易尋求突破。
■ 上吧!寶貝
去年2004年,無論在什麼工作位置的同志都感受到社會非常大的打壓、不友善的氣氛。從年初令人心痛的農安趴,到年底焚書坑儒的假分級制上路,政治氣氛讓我們不得不警覺:弱勢們已經是在熱鍋中逐漸煮沸的青蛙,如果我們不尋求反抗、站在一起,很難想像未來還有什麼更恐怖的殺手鐧對我們磨刀霍霍。
同志工作權的爭取,不能光靠南北兩個大型協會。就好像工運有全國總工會、縣市產業工會、企業本身工會層層分級、擴大聯盟一樣,同志的團體除了校園社團和休閒性團體之外,未來可以更積極地由職業、專業者組成團體。期待不久的將來,真的有同志會計師、司法同盟、記者傳媒同志聯播網、運動選手酷兒陣線、金控同志公會這些五花八門的團體醞釀出來。同志不只是各產業的中流砥柱之一,更能將酷異文化的顛覆、反動特色,造就各工作價值中的新興典範。如同文章一開始提到的願景一樣,在友善同志、擁抱多樣性的公司工作,不再是夢想。
註釋:
註一、
該研究以同志場所及同志大型活動(如2002、2003年台北同玩節攤位發放)進行抽樣,先姑且不論其抽樣過程、測量效度、代表性、甚至同志「母群」如何界定。在這個調查結果中,哪一個歧視場所的比例高低不是重點(可能因為學生參與活動的多,因此多抽了,造成選答校園歧視者的人比較多),但的確透過調查呈現出來了三塊各個同志人權團體都長期關注的場域:校園、家庭和職場,這其實已經涵括了個人在現代社會生活中公領域(工作)、私領域(家庭與伴侶),以及與再生產相關連的教育三大部門。除此之外,消費之下的休閒生活似乎較有不觸及歧視的餘地。
參考文獻:
Anthony, K. H. (2001). Designing for diversity: Gender, race, and ethnicity in the architectural profession. Champaign: University of Illinois Press.
中新社 (1953.04.15)。〈美國務院清除 同性戀愛職員〉。聯合報,02版。
朱若蘭 (2003.12.10)。〈同志催生「反歧視法」〉。聯合報,B5版。
林怡婷 (2004.05.03)。〈宗教學者:同志有工作權〉。聯合報,A3版。
美聯社 (1953.07.03)。〈同性戀愛共黨嫌疑 美國務院百餘職員 因此犯罪打破飯碗〉。聯合報,02版。
胡恩蕙 (2003.12.21)。〈天譴說與工作權訴訟 並列第一 愛滋權益促進會公佈年度侵權新聞〉。民生報,A7版。
袁世珮 (2002.05.02)。〈同志熱線將向勞委會檢舉 勞委會表示軍中非一般職場 不適用兩性平等法〉。聯合報,9版。
賴正哲,〈晶晶書庫:一路走來〉。刊於晶晶網路書庫http://www.gingins.com.tw/
陳鴻偉 (2003.07.07)。〈警察同志 沉默的人民保母 全台推估約有一千五百人 擔心出櫃飯碗不保 掩飾技術佳 讓大家多年相安無事〉。聯合報,A11版。
陶福媛 (2000.01.16)。〈同志家庭〉。民生報,36版。
黃兆璽、陳怡靜 (2003.07.01)。〈你是Gay 所以你被fired 職場歧視比比是 求職面試勿談私〉。星報,14版。
2005年1月19日 星期三
[讀書筆記] 誰傻瓜、誰聰明?──白色家電、女性化與便利化科技使用
在本週的閱讀裡,作者清楚的分析由性別來影響產品(設計、製造、行銷、使用),而產品又回過頭來影響性別行動內涵的互動式過程。
讀本週閱讀的時候,正好遇上了我筆記型電腦的第N次出毛病。(目前的我真是頭痛欲裂。)我的筆電是灰色的,不是brown goods也不是white goods,但它在我眼中,既不高科技、也不人性化,它的cpu只有celeron 400Mhz,硬碟10G,是2001年6月入手的。當時買它只看中兩點:一,只要是筆電都好﹔二,價格在三萬元以下。因此就獨資(用打工的錢自掏腰包)買了它。平心而論,它跟我一起打過不少仗啦。從運動、報告到上網溝通,很多重要事件中都是把它當作研究室中的武器,作為奮勇殺敵(記者會、課堂與期末報告...的利器。只是,最近一年多它的毛病卻不少:藍色當機畫面、橘黑條紋死當、抓不到CD-ROM、D槽掛掉、速度越跑越慢、噪音更大、螢幕外殼龜裂...羅列起來還真是氣死人。
身為一個生理男性,要為了電腦的事情去請別人幫忙,所用的策略與生理女性似乎並不相同。一來無法用美色暗示,二來在高科技上的能力似乎也是某種陽剛氣質、較勁的場合。(例如:去逛光華商場,就是男性之間把科技知識當武器的競技場。)而對於人文社會學科的男生來說,唸的學科與專長偏離了理工-男人-陽剛的刻板印象,又在高科技的使用上挫敗,無意對性別氣質形成「雙重偏差」,男性氣概受到挫敗。但是,為何使用高科技產品必須與複雜的技術知識連結?為何科技與陽剛氣質又產生關係呢?
「越進步的技術,應該設計越簡單、輕巧,帶給使用者最大的便利。」這是我在受到筆電頻頻出狀況後,瀏覽APPLE電腦討論區時,網友提出來的概念。相對於常常出毛病、中毒、拆解複雜又笨重、線路多如雜毛的桌上型個人電腦PC,MAC平台卻一直標榜著簡明、設計感、一體成型。連MAC的桌上型機種中,大部分的機種都是主機和螢幕一體,沒有醜陋的四方體怪獸一直在使用者的腳邊呼呼、咭咭叫。而且它的桌機和筆電因為一體成型,而非四拼八湊出來的,因此必須經過更嚴格的品管測試,才能保障整體使用順暢。蘋果的使用者說:「用了之後才覺得是真正在『玩電腦』,而不是電腦在玩你。」可見該器材對使用者的友善程度。
之所以特別一直舉mac的使用者例子,並不是要作置入性行銷﹔只是想提出另一種不同的設計概念。──高科技不意味著複雜、需要深入與長期的知識累積才能完成的技術使用。如果一個產品把硬體與軟體的設計作到讓任何人都能輕易上手,簡潔、友善、又沒有繁複堆疊的設計,且不需時時擔心出毛病,這是否意味著更高層次的科技進展?台灣一支知名的軟片在廣告它的敏感度很高時強調:「它傻瓜,你聰明嘛!」意味著,不管誰來用這個產品,都能用的得心應手,才是高檔的產品。
科技產品的使用能力,不應與性別作上特定的連結。生理女性可以是科技高手,生理男性也很可能對電腦一竅不通。如果真正誠實,常研究高科技產品的男性也不一定對所有的電腦問題皆能夠解決,那麼又何必以科技知識來評論男性氣概?只是有趣的是,強調使用者親和力的mac,最近出的幾款筆電都是鋼琴般白色的面板,在廣告詞中也有特別提及女性中高階主管作為消費標的,多少又與女性-白色家電有關。因此,即使是我認為設計概念上友善消費者的產品,其產品的行銷設定還是多少又複製了性別與科技技術連結的刻板印象。
讀本週閱讀的時候,正好遇上了我筆記型電腦的第N次出毛病。(目前的我真是頭痛欲裂。)我的筆電是灰色的,不是brown goods也不是white goods,但它在我眼中,既不高科技、也不人性化,它的cpu只有celeron 400Mhz,硬碟10G,是2001年6月入手的。當時買它只看中兩點:一,只要是筆電都好﹔二,價格在三萬元以下。因此就獨資(用打工的錢自掏腰包)買了它。平心而論,它跟我一起打過不少仗啦。從運動、報告到上網溝通,很多重要事件中都是把它當作研究室中的武器,作為奮勇殺敵(記者會、課堂與期末報告...的利器。只是,最近一年多它的毛病卻不少:藍色當機畫面、橘黑條紋死當、抓不到CD-ROM、D槽掛掉、速度越跑越慢、噪音更大、螢幕外殼龜裂...羅列起來還真是氣死人。
身為一個生理男性,要為了電腦的事情去請別人幫忙,所用的策略與生理女性似乎並不相同。一來無法用美色暗示,二來在高科技上的能力似乎也是某種陽剛氣質、較勁的場合。(例如:去逛光華商場,就是男性之間把科技知識當武器的競技場。)而對於人文社會學科的男生來說,唸的學科與專長偏離了理工-男人-陽剛的刻板印象,又在高科技的使用上挫敗,無意對性別氣質形成「雙重偏差」,男性氣概受到挫敗。但是,為何使用高科技產品必須與複雜的技術知識連結?為何科技與陽剛氣質又產生關係呢?
「越進步的技術,應該設計越簡單、輕巧,帶給使用者最大的便利。」這是我在受到筆電頻頻出狀況後,瀏覽APPLE電腦討論區時,網友提出來的概念。相對於常常出毛病、中毒、拆解複雜又笨重、線路多如雜毛的桌上型個人電腦PC,MAC平台卻一直標榜著簡明、設計感、一體成型。連MAC的桌上型機種中,大部分的機種都是主機和螢幕一體,沒有醜陋的四方體怪獸一直在使用者的腳邊呼呼、咭咭叫。而且它的桌機和筆電因為一體成型,而非四拼八湊出來的,因此必須經過更嚴格的品管測試,才能保障整體使用順暢。蘋果的使用者說:「用了之後才覺得是真正在『玩電腦』,而不是電腦在玩你。」可見該器材對使用者的友善程度。
之所以特別一直舉mac的使用者例子,並不是要作置入性行銷﹔只是想提出另一種不同的設計概念。──高科技不意味著複雜、需要深入與長期的知識累積才能完成的技術使用。如果一個產品把硬體與軟體的設計作到讓任何人都能輕易上手,簡潔、友善、又沒有繁複堆疊的設計,且不需時時擔心出毛病,這是否意味著更高層次的科技進展?台灣一支知名的軟片在廣告它的敏感度很高時強調:「它傻瓜,你聰明嘛!」意味著,不管誰來用這個產品,都能用的得心應手,才是高檔的產品。
科技產品的使用能力,不應與性別作上特定的連結。生理女性可以是科技高手,生理男性也很可能對電腦一竅不通。如果真正誠實,常研究高科技產品的男性也不一定對所有的電腦問題皆能夠解決,那麼又何必以科技知識來評論男性氣概?只是有趣的是,強調使用者親和力的mac,最近出的幾款筆電都是鋼琴般白色的面板,在廣告詞中也有特別提及女性中高階主管作為消費標的,多少又與女性-白色家電有關。因此,即使是我認為設計概念上友善消費者的產品,其產品的行銷設定還是多少又複製了性別與科技技術連結的刻板印象。
[讀書筆記] 再談蹲式廁所,與蹲的階層性
■再談蹲式廁所,與蹲的階層性
坐式廁所比較舒服,會比較多人使用嗎?對一個蹲不好的人來說,有沒有改良式的蹲式廁所會讓我的身體比較舒服呢?
根據蔡登傳、游萬來(1994)於〈公共廁所蹲式馬桶的設計與評估:人因工程途徑的產品設計案例〉一文調查顯示,約有半數的人在使用公共坐式馬桶時並非採用比較舒服的坐姿,其中又有約86%的受試者同意基於衛生的需要,公共廁所較適合採用蹲式的馬桶。
有趣的是,該文為提供蹲式馬桶設計改良的參考,文中以腳墊角度(0°、15°、30°、45°)作為實驗變項,計測80位受試者的血壓、心跳等生理變化,及受試者的心理感覺。結果發現,以15度的腳墊在使用上感到較為舒適。基於這個研究發現,他們進一步以15度的腳墊設計出三個提案模型,經30位受試者評估,選出較佳者作進一步的發展。最後的模型的特色是:具有較大的便池及加長的尿池。
廁所不只是解決生理需求的空間,更是人與自己身心獨處、思考或放鬆、甚至是社交的場合。廁所的設計不僅需要考慮到人體工學,更需要加入使用者情緒、情感和人際關係的思量。例如在台灣資本主義式的個人主義化意識形態下,廁所也被視為是一個私密、獨處的空間,不僅便間被嚴格的區隔開來,連一條溝狀、可以彼此交談的尿道都不復見,「文明」的標準是:要用隔板把彼此的身體隔開,深怕露鳥被窺見。但在中國大陸,基層的公共廁所卻是個社交場合,連大便槽之間都沒有隔板,大夥兒各自蹲著、可以聊天交換情報,一進廁所門就可以看見大家排排蹲。
這樣大相逕庭的空間使用形式沒有所謂的對錯,也沒有哪一種比較先進或文明,而是都呈現出不同社會脈絡下對於身體裸露、個人領域感(personal space)的慣習,甚至觸及了該社會內在的集體連帶和個體性程度。台灣一個資本主義社會中,以經濟理性個體做利益極大化為預設的運作邏輯,並輔以以個人為主要單位的政治和社會權利(一人一票、老人年金、勞保個人帳戶制氶^,再加上一股將性和身體私人化的力量,因此,如廁這件牽扯到個人和身體的行為,便被打入不見他人的隔間裡。相對的,中國大陸歷經人民公社、村社運動等社會主義集體性行動,人民連帶相對強,而男女的身形差異也較不受西方消費式模型的身形(body image)限制,也可能因此廁所成為另一個社交的場合。
▼ 蹲的階層性
也許有些台灣人會覺得,大陸人連蹲廁所的時候都大喇喇的,真不文明、很沒教養。然而,在這種輕蔑語調裡,被貶抑的不只是身體相互凝視的開放,蹲姿本身就帶有貶抑的意味。也許以下的討論,也能夠部份解答:男女其實都可以站著或蹲著上廁所,為何現在的習慣是男生站著小便,女生蹲著小便?
蹲的負面意涵來自醫學、立法過程、兒童文學寫作與最直接的教學現場等方面。
在醫學研究中, 根據紐約時報報導,美國波士頓大學的一項研究,在訪問北京一千八百位超過六十歲以上的老年人後發現,有六成八的女性老年人與四成的男性老年人習慣每天約蹲至少一個小時。他們比較美國與中國大陸的研究顯示,中國大陸的老年人比美國的老年人更容易得到膝蓋關節炎,而原因可能是中國人習慣蹲的姿勢,經過累積可能造成膝蓋的傷害。這項研究分別比較美國麻州的福雷明罕與中國大陸的北京,結果發現在比較得到膝蓋關節炎的可能性時,中國大陸的女性比美國女性多出九點五個百分點,中國大陸的男性則比美國男性多五點四個百分點。
另外,在立法上,多半的情況是成年人為未成年人訂立限制規範,例如︰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但打著為兒少好的名義,卻在討論和研擬過程中,極少有未成年人參與討論這個會約束到他們自身自由的法條。因此,如果用身形來作暗喻:「成年人往往是居高臨下,幾乎沒有“蹲下來傾聽未成年人聲音”的習慣,從而制定出來的法律法規有時並不真正地對未成年人的成長有利。」「有人說,在決定一個群體的命運時,假如我們不讓這個群體發表任何意見,這是典型的強權邏輯。」
不僅如此,在兒童文學寫作和教育場合中,大人們放棄身高優勢,蹲下來與小朋友同起同坐,所呈現出來的不僅是身材上的階層,更從中發現了年齡所伴隨來的階層性。
香港兒童文學作家阿濃說:「兒童文學作家要蹲下來寫。」這就是說,不 要用成人的眼睛看兒童的世界。阿濃說,這不是說只要模倣孩子的腔調就行,兒童是最敏感的,一模倣就能被他們看出假來,馬上就討厭你了。好的兒童文學作家,應該盡一切可能學會長久地保持天真。
有一位美國印第安那州的小學老師,因男學生常為著趕著去玩而很快小便,以致把如廁地方弄得一團亂,而要求他們必須蹲著小便。「蹲著小便」算是處罰嗎?如果蹲著小便柔和著女性化、矮了一截、身體受辱這三層意涵,它的確是種精神上的處罰。但其中的問題是,為什麼女性化、陰性動作是被視為貶抑的,以致於「蹲」和女性習慣掛鉤上之後,就會成為不被肯定的姿態?這又將回到到底是蹲這個負面動作為先,才與女性化相結合,成為異性戀男女二元性別觀下較弱勢的一方;抑或是蹲原本是女性化的動作,才會被認為是負面的。這種雞生蛋,蛋生雞的問題,不一定找的到明確的答案。但正是在這兩種相互的力量都存在的現在,也許我們可以進一步探問,如果以空間和科技的創新,改變了女性的如廁姿態之後,是否能夠進一步挑戰男女不平衡的權力關係?抑或者,有沒有辦法將蹲這個動作去污名化,引入其他社會場域的價值,為它賦予新的內涵呢?
坐式廁所比較舒服,會比較多人使用嗎?對一個蹲不好的人來說,有沒有改良式的蹲式廁所會讓我的身體比較舒服呢?
根據蔡登傳、游萬來(1994)於〈公共廁所蹲式馬桶的設計與評估:人因工程途徑的產品設計案例〉一文調查顯示,約有半數的人在使用公共坐式馬桶時並非採用比較舒服的坐姿,其中又有約86%的受試者同意基於衛生的需要,公共廁所較適合採用蹲式的馬桶。
有趣的是,該文為提供蹲式馬桶設計改良的參考,文中以腳墊角度(0°、15°、30°、45°)作為實驗變項,計測80位受試者的血壓、心跳等生理變化,及受試者的心理感覺。結果發現,以15度的腳墊在使用上感到較為舒適。基於這個研究發現,他們進一步以15度的腳墊設計出三個提案模型,經30位受試者評估,選出較佳者作進一步的發展。最後的模型的特色是:具有較大的便池及加長的尿池。
廁所不只是解決生理需求的空間,更是人與自己身心獨處、思考或放鬆、甚至是社交的場合。廁所的設計不僅需要考慮到人體工學,更需要加入使用者情緒、情感和人際關係的思量。例如在台灣資本主義式的個人主義化意識形態下,廁所也被視為是一個私密、獨處的空間,不僅便間被嚴格的區隔開來,連一條溝狀、可以彼此交談的尿道都不復見,「文明」的標準是:要用隔板把彼此的身體隔開,深怕露鳥被窺見。但在中國大陸,基層的公共廁所卻是個社交場合,連大便槽之間都沒有隔板,大夥兒各自蹲著、可以聊天交換情報,一進廁所門就可以看見大家排排蹲。
這樣大相逕庭的空間使用形式沒有所謂的對錯,也沒有哪一種比較先進或文明,而是都呈現出不同社會脈絡下對於身體裸露、個人領域感(personal space)的慣習,甚至觸及了該社會內在的集體連帶和個體性程度。台灣一個資本主義社會中,以經濟理性個體做利益極大化為預設的運作邏輯,並輔以以個人為主要單位的政治和社會權利(一人一票、老人年金、勞保個人帳戶制氶^,再加上一股將性和身體私人化的力量,因此,如廁這件牽扯到個人和身體的行為,便被打入不見他人的隔間裡。相對的,中國大陸歷經人民公社、村社運動等社會主義集體性行動,人民連帶相對強,而男女的身形差異也較不受西方消費式模型的身形(body image)限制,也可能因此廁所成為另一個社交的場合。
▼ 蹲的階層性
也許有些台灣人會覺得,大陸人連蹲廁所的時候都大喇喇的,真不文明、很沒教養。然而,在這種輕蔑語調裡,被貶抑的不只是身體相互凝視的開放,蹲姿本身就帶有貶抑的意味。也許以下的討論,也能夠部份解答:男女其實都可以站著或蹲著上廁所,為何現在的習慣是男生站著小便,女生蹲著小便?
蹲的負面意涵來自醫學、立法過程、兒童文學寫作與最直接的教學現場等方面。
在醫學研究中, 根據紐約時報報導,美國波士頓大學的一項研究,在訪問北京一千八百位超過六十歲以上的老年人後發現,有六成八的女性老年人與四成的男性老年人習慣每天約蹲至少一個小時。他們比較美國與中國大陸的研究顯示,中國大陸的老年人比美國的老年人更容易得到膝蓋關節炎,而原因可能是中國人習慣蹲的姿勢,經過累積可能造成膝蓋的傷害。這項研究分別比較美國麻州的福雷明罕與中國大陸的北京,結果發現在比較得到膝蓋關節炎的可能性時,中國大陸的女性比美國女性多出九點五個百分點,中國大陸的男性則比美國男性多五點四個百分點。
另外,在立法上,多半的情況是成年人為未成年人訂立限制規範,例如︰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但打著為兒少好的名義,卻在討論和研擬過程中,極少有未成年人參與討論這個會約束到他們自身自由的法條。因此,如果用身形來作暗喻:「成年人往往是居高臨下,幾乎沒有“蹲下來傾聽未成年人聲音”的習慣,從而制定出來的法律法規有時並不真正地對未成年人的成長有利。」「有人說,在決定一個群體的命運時,假如我們不讓這個群體發表任何意見,這是典型的強權邏輯。」
不僅如此,在兒童文學寫作和教育場合中,大人們放棄身高優勢,蹲下來與小朋友同起同坐,所呈現出來的不僅是身材上的階層,更從中發現了年齡所伴隨來的階層性。
香港兒童文學作家阿濃說:「兒童文學作家要蹲下來寫。」這就是說,不 要用成人的眼睛看兒童的世界。阿濃說,這不是說只要模倣孩子的腔調就行,兒童是最敏感的,一模倣就能被他們看出假來,馬上就討厭你了。好的兒童文學作家,應該盡一切可能學會長久地保持天真。
有一位美國印第安那州的小學老師,因男學生常為著趕著去玩而很快小便,以致把如廁地方弄得一團亂,而要求他們必須蹲著小便。「蹲著小便」算是處罰嗎?如果蹲著小便柔和著女性化、矮了一截、身體受辱這三層意涵,它的確是種精神上的處罰。但其中的問題是,為什麼女性化、陰性動作是被視為貶抑的,以致於「蹲」和女性習慣掛鉤上之後,就會成為不被肯定的姿態?這又將回到到底是蹲這個負面動作為先,才與女性化相結合,成為異性戀男女二元性別觀下較弱勢的一方;抑或是蹲原本是女性化的動作,才會被認為是負面的。這種雞生蛋,蛋生雞的問題,不一定找的到明確的答案。但正是在這兩種相互的力量都存在的現在,也許我們可以進一步探問,如果以空間和科技的創新,改變了女性的如廁姿態之後,是否能夠進一步挑戰男女不平衡的權力關係?抑或者,有沒有辦法將蹲這個動作去污名化,引入其他社會場域的價值,為它賦予新的內涵呢?
[讀書筆記] 由兒童空間觀點,推動性別平等教育的空間
由兒童空間觀點,推動性別平等教育的空間
. To be a girl, to be a good boy.
如果要用一句話來描述我的兒童生活,那應該是:「努力當個老師眼中的乖小孩。」雖然是生理男性,但是從小到大的男女混班經驗中,我總是跟女生比較好。我喜歡跟成熟一點的、不會捉弄人的大女孩在一起,聊天、畫圖、翻看隔壁班男生校草的照片,就是不會在下課跟「臭男生」在走廊上叫囂、追逐。不是我不喜歡跟男生玩,而是我想當個「好學生」。
在當時,「好學生」的形象是相當固定的:功課好、字寫的漂亮、得老師寵愛、乾淨、安靜乖巧。而這些好的特質總是集中在女生身上,男生常常時作業沒寫、貪玩、字很醜、老師眼中的壞名單之一、吵鬧來源、惹老師生氣的壞份子。因此,為了要努力在「當個好學生」的遊戲競賽中得勝,我不僅在社交上與女生親近,也在性情、個性、動作(例如:拿粉筆的姿勢、搓鼻子的手勢)、甚至字體上,都會刻意模仿女生。(如果讓某些學者看到,搞不好又會笑說:對呀,又是一個性別認同錯亂、在扭曲環境中長大的小孩,後來才會變成同性戀。)
Thorne, B., & Luria, Z. (1986) 對兒童日常生活中的界線和差異教導有相當清楚的描述:「男生間常會創造某些令人興奮的時刻,特別在違反規定的時候(文按如:髒話、運動、沒禮貌)。對男生來說,他們就是要比女生具有冒險精神。成人常教導不要遵從男生群,而女生則會遵守理性的規定,故以此種方式來規範女生是較容易的。」
陰性化是管束小孩行為的價值,正顯現了在成人世界裡,陰性化的動作是較為受限、不被認可的等級,而陽剛的行為才是背後的主導規範。如果小孩採取陽剛性行為,會在教育環境中挑戰了老師或校方行政人員的權威,變成相互競爭,而非學生順從老師的「理想教育氣氛」。然而吊詭的是,我在這個規訓過程中習得陰性特質,卻成為日後反抗陽剛統治文化的原因與策略,這似乎不
是當初以潛移默化式馴服的兒童教育所設想的結果。
.性別平等的教育環境 v.s. 教育性別平等的環境
Saegert, S. (1997) 提出如何在學校裡推動性別平等的建議,則相當中肯。她指出:「學校能位促進性別平等所作的努力有限,縱然提供了教育的可及性,但在各面向的控制也可能是破壞了性別平等;藉由對空間的管理與使用方式做更詳細的檢視、並藉由異質性小團體抵抗性別不平等的再複製;藉著提供學生在別處難以接觸到的經驗,如讓女生體驗探索新領域、讓男生體驗家事與照顧年幼孩子的經驗。」
想從學校著手進行性別教育,消極上得從避免教育環境本身的性別歧視著手。歧視常常並非顯而易見。Saegert指出:在遊戲空間上,男孩使用遊戲場的面積是10:1,另外用餐或校外教學時也是明顯性別隔離的情境。那麼,如果能從器材、小組編排的安置上創造讓性別平等得以可能的空間或關係制度,翻轉男女分工:鼓勵女生在公眾場合展現權力和扮演決策角色、男生則注重維持人際互動,則能基本上開始維持一個「性別平等的教育環境」。
不過,除了學校內部之外,教學活動不僅止於學校圍牆之內。學童是一個完整的個體,她的學習歷程也包括與家長、社會的互動,因此,「學校依然具有多樣化的可能性,提供教師、?父母與社會領袖改善性別平等的起點。要克服性別刻板印象與性別階層需要一個過渡空間(transitional space),有真實的空間與人性互動,並足夠的安全讓我們去發現限制,並且能想像和體驗這個全新的改變所帶來的安全。」
因為我們反省了教育現場如何再生產性別觀,讓階層性的界線得以浮現、加以檢視。也正好透過學校的再教育功能,可以讓他不僅沒有成為性別不平等的複製機,還能成為平衡社會性別斜坡的動力。
---
Thorne, B., & Luria, Z. (1986). Sexuality and gender in children`s daily worlds. Social Problem, 33(3), 176-190.
Saegert, S. (1997). Schools and ecology of gender. 校園環境與教育國際研討會論文(pp. 37-46)。台北:國立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
. To be a girl, to be a good boy.
如果要用一句話來描述我的兒童生活,那應該是:「努力當個老師眼中的乖小孩。」雖然是生理男性,但是從小到大的男女混班經驗中,我總是跟女生比較好。我喜歡跟成熟一點的、不會捉弄人的大女孩在一起,聊天、畫圖、翻看隔壁班男生校草的照片,就是不會在下課跟「臭男生」在走廊上叫囂、追逐。不是我不喜歡跟男生玩,而是我想當個「好學生」。
在當時,「好學生」的形象是相當固定的:功課好、字寫的漂亮、得老師寵愛、乾淨、安靜乖巧。而這些好的特質總是集中在女生身上,男生常常時作業沒寫、貪玩、字很醜、老師眼中的壞名單之一、吵鬧來源、惹老師生氣的壞份子。因此,為了要努力在「當個好學生」的遊戲競賽中得勝,我不僅在社交上與女生親近,也在性情、個性、動作(例如:拿粉筆的姿勢、搓鼻子的手勢)、甚至字體上,都會刻意模仿女生。(如果讓某些學者看到,搞不好又會笑說:對呀,又是一個性別認同錯亂、在扭曲環境中長大的小孩,後來才會變成同性戀。)
Thorne, B., & Luria, Z. (1986) 對兒童日常生活中的界線和差異教導有相當清楚的描述:「男生間常會創造某些令人興奮的時刻,特別在違反規定的時候(文按如:髒話、運動、沒禮貌)。對男生來說,他們就是要比女生具有冒險精神。成人常教導不要遵從男生群,而女生則會遵守理性的規定,故以此種方式來規範女生是較容易的。」
陰性化是管束小孩行為的價值,正顯現了在成人世界裡,陰性化的動作是較為受限、不被認可的等級,而陽剛的行為才是背後的主導規範。如果小孩採取陽剛性行為,會在教育環境中挑戰了老師或校方行政人員的權威,變成相互競爭,而非學生順從老師的「理想教育氣氛」。然而吊詭的是,我在這個規訓過程中習得陰性特質,卻成為日後反抗陽剛統治文化的原因與策略,這似乎不
是當初以潛移默化式馴服的兒童教育所設想的結果。
.性別平等的教育環境 v.s. 教育性別平等的環境
Saegert, S. (1997) 提出如何在學校裡推動性別平等的建議,則相當中肯。她指出:「學校能位促進性別平等所作的努力有限,縱然提供了教育的可及性,但在各面向的控制也可能是破壞了性別平等;藉由對空間的管理與使用方式做更詳細的檢視、並藉由異質性小團體抵抗性別不平等的再複製;藉著提供學生在別處難以接觸到的經驗,如讓女生體驗探索新領域、讓男生體驗家事與照顧年幼孩子的經驗。」
想從學校著手進行性別教育,消極上得從避免教育環境本身的性別歧視著手。歧視常常並非顯而易見。Saegert指出:在遊戲空間上,男孩使用遊戲場的面積是10:1,另外用餐或校外教學時也是明顯性別隔離的情境。那麼,如果能從器材、小組編排的安置上創造讓性別平等得以可能的空間或關係制度,翻轉男女分工:鼓勵女生在公眾場合展現權力和扮演決策角色、男生則注重維持人際互動,則能基本上開始維持一個「性別平等的教育環境」。
不過,除了學校內部之外,教學活動不僅止於學校圍牆之內。學童是一個完整的個體,她的學習歷程也包括與家長、社會的互動,因此,「學校依然具有多樣化的可能性,提供教師、?父母與社會領袖改善性別平等的起點。要克服性別刻板印象與性別階層需要一個過渡空間(transitional space),有真實的空間與人性互動,並足夠的安全讓我們去發現限制,並且能想像和體驗這個全新的改變所帶來的安全。」
因為我們反省了教育現場如何再生產性別觀,讓階層性的界線得以浮現、加以檢視。也正好透過學校的再教育功能,可以讓他不僅沒有成為性別不平等的複製機,還能成為平衡社會性別斜坡的動力。
---
Thorne, B., & Luria, Z. (1986). Sexuality and gender in children`s daily worlds. Social Problem, 33(3), 176-190.
Saegert, S. (1997). Schools and ecology of gender. 校園環境與教育國際研討會論文(pp. 37-46)。台北:國立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
[讀書筆記] 都市危險地圖
都市危險地圖
Karp, David A., Gregory P. Stone, and William C. Yoels. Being Urban: A Sociology of City Life. (2 ed.) ch. 6 Women in Cities: The Absence of a Presence.
在這篇文章中討論了女性的「她在性」和「不被看見」。聚焦於女性在受薪勞動中的處境,以及職場區隔如何實際限制了女性求職。以及女性在自願組織中對生活品質的貢獻。最後,性別化的空間和女性在公共場所中的處境的討論,也讓我們注意,當都市生活中與陌生人邂逅所獲得的刺激和興奮,同時也對女性產生安全和性騷擾上的兩難。在此就像其他都市活動中一樣,女性扮演了一個推進組織發展以回應女性需要的關鍵性角色。(如:法院、警察、醫院)
女性的都市生活常被忽視。Lofland指出,都市社會學家忽視女性的情況,有社區概念化作為空間區隔的根源。因為女性長期被認為在私領域,所以在公領域不被看見,或只被當作在「那裡」。(女性的「他在性」thereness)【133】
Richter為都市提供的定義是:美國歷史中以都市為場景的活動與事件。(being the activities and events of American history that had their locus in the city)本章將透過受薪勞動 (paid labor force) 、社區組織、公領域中的關係,討論女性如何重新被帶回都市社會學的討論中。
透過Marvin Harris論證:女性主義來自於「受薪勞動」、「職業區隔」 (occupational segregation)、女性的兩班制 (second shift) 等典型的女性主義議題討論,Karp搭建出女性由在公領域中缺席→二次大戰時被拉出來工作→再次於職場缺席後,年輕、單身,或已婚女性如何提高勞動參與率。 女性出外工作並非是最近這一兩個世紀才有的情況,McLaughlin et al.解釋:美國農業社會的家庭具有生產和消費功能,因此女性可以在家勞動。但隨著工業化和都市化之後,生產移到家庭之外,家庭變成消費單位。所以,女性重回工作崗位只是尋回之前失落的生產角色。而且,經由 Jill Andresky Fraser寫了本「給工作女性的美國最佳城市」指南,分析了五個評分項目,作出的建議顯示:都市確實比較適合女人工作。
團結女性的利器:義工組織
Ann Firor Scott (1987) 指出:19世紀時,女性因為教育和專業被限制在很多工作之外。在受限的當時環境中,自願性聯盟激勵了女人,就好像生意和公共生活激勵男人一樣。 後南北戰爭時期,美國歷史見證了大規模的都市化。這種自願性聯盟不只是對都市化改變的回應,也是解決隨之帶來問題的方式。(公共參與)這股進步運動,主要聚焦在社區生活的實際層面的進步。
性別化的空間:女性使用公共的困難
女性因為生理限制 (physically vulnerability) ,在西方社會的大傳統和都市生活的結構特色下雙重不利。【147】在北美洲很多大都市中,女性在都市中必須靠公共運輸行動。「交通弱勢」(transportation disadvantaged)導因於她們用有很少的交通選擇、最少的個人資源,同時也包括了窮人、年長者、少數族群、肢體障礙者。
性別研究的重要性在於:文獻可清楚反映出男/女在使用公共運輸時顯著的差異性。(但是除了兩性之外,還是看不到其他性少數)
在公共運輸就像其他公共空間,女性容易被暴露在被男性騷擾的情境下。工作上的性別區隔。女性也被男性凝視、媒體和商業包裝成「性對象」(sexual object),家務被歸成女性的「天然工作」,女性價值與「生理吸引力」和「魅力」(seductiveness)相連結。性騷擾是如此普遍,例:Gardner (1988) 觀察公共空間中的男女互動,並以「個人聯絡方式」(access information) 為主題進行訪問。都市女性特別會意識到,與男性不預期的互動可能會導致之後被跟蹤,因此當女性遇上男性時,特別會展現控制混雜程度的漠不關心。因此,當女性想要與男性作接觸,但又無法預知後果如何,便陷入兩難。女性便發展出「表現性策略」(presentational strategies)。例如:只說明名字而不說姓、給電話比地址安全、說自己已婚會比較安全、地點在酒吧會比商店或餐廳危險。在隱私公開程度上,男性比女性傾向準備提供聯絡方式,女性會認為主動提供聯絡方式是種性放蕩或邀請犯罪(10/15受訪者曾是受害者)﹔而男性則對女性不公開資料是羞怯或偽端莊,男性對開放資料帶來的後果相當不了解。【150】由此,我們看到了相當不同對都市生活的經驗和現實的定位。
強暴比例:美國1987年,百萬中有73例,且有低報的情形。
女性對犯罪的恐懼,是她們在都市環境中動力的重要結果。一些研究發現,當我們比較男女之間對空間的反應,可揭露都市空間的性別化本質:女性無夜行權。但,不容忽視的,施暴者可能來自丈夫或認識的人(3/4),發生地點也將近一半在家中。
台灣經驗的反思
在台北市中,由於大眾運輸系統的便利,因此較沒有出現Karp所描述的美國社會性別化空間造成女性形成交通運輸中的弱勢情形。但是出了台北市、跨過淡水河,家庭對車子或摩托車的倚賴就相當大。在公車要等上半小時、一小時,甚至沒有公共運輸工具到達的偏遠地區,誰能夠掌握交通工具,自然成為性別化的權力結果。
另一個經典的爭論問題是「夜間婦女守候區」是否為婦女帶來安全?還是另一個帶有男權觀點的設計?支持的人認為這是在有限的資源中所進行最安全的安排,而女性本身有權力選擇是否站入那區,接受監視器的監督、或保護。反對的人認為這無形與有形的,又讓婦女的行動被限制在某一個框框中,應該讓都市空間跟鄉下空間一樣,不論是透過正式監視或非正式監視等策略,形成一個安全的空間。然而,捷運系統營運到現在,最常出現的公安意外不是跌落鐵軌、石頭攻擊、就是小女孩跌落手扶梯造成頭皮撕裂傷。而對婦女的性騷擾,最常見的是手機偷拍。這樣不確定性高、隱蔽性大的騷擾,似乎更難以空間設計加以防範。
Karp, David A., Gregory P. Stone, and William C. Yoels. Being Urban: A Sociology of City Life. (2 ed.) ch. 6 Women in Cities: The Absence of a Presence.
在這篇文章中討論了女性的「她在性」和「不被看見」。聚焦於女性在受薪勞動中的處境,以及職場區隔如何實際限制了女性求職。以及女性在自願組織中對生活品質的貢獻。最後,性別化的空間和女性在公共場所中的處境的討論,也讓我們注意,當都市生活中與陌生人邂逅所獲得的刺激和興奮,同時也對女性產生安全和性騷擾上的兩難。在此就像其他都市活動中一樣,女性扮演了一個推進組織發展以回應女性需要的關鍵性角色。(如:法院、警察、醫院)
女性的都市生活常被忽視。Lofland指出,都市社會學家忽視女性的情況,有社區概念化作為空間區隔的根源。因為女性長期被認為在私領域,所以在公領域不被看見,或只被當作在「那裡」。(女性的「他在性」thereness)【133】
Richter為都市提供的定義是:美國歷史中以都市為場景的活動與事件。(being the activities and events of American history that had their locus in the city)本章將透過受薪勞動 (paid labor force) 、社區組織、公領域中的關係,討論女性如何重新被帶回都市社會學的討論中。
透過Marvin Harris論證:女性主義來自於「受薪勞動」、「職業區隔」 (occupational segregation)、女性的兩班制 (second shift) 等典型的女性主義議題討論,Karp搭建出女性由在公領域中缺席→二次大戰時被拉出來工作→再次於職場缺席後,年輕、單身,或已婚女性如何提高勞動參與率。 女性出外工作並非是最近這一兩個世紀才有的情況,McLaughlin et al.解釋:美國農業社會的家庭具有生產和消費功能,因此女性可以在家勞動。但隨著工業化和都市化之後,生產移到家庭之外,家庭變成消費單位。所以,女性重回工作崗位只是尋回之前失落的生產角色。而且,經由 Jill Andresky Fraser寫了本「給工作女性的美國最佳城市」指南,分析了五個評分項目,作出的建議顯示:都市確實比較適合女人工作。
團結女性的利器:義工組織
Ann Firor Scott (1987) 指出:19世紀時,女性因為教育和專業被限制在很多工作之外。在受限的當時環境中,自願性聯盟激勵了女人,就好像生意和公共生活激勵男人一樣。 後南北戰爭時期,美國歷史見證了大規模的都市化。這種自願性聯盟不只是對都市化改變的回應,也是解決隨之帶來問題的方式。(公共參與)這股進步運動,主要聚焦在社區生活的實際層面的進步。
性別化的空間:女性使用公共的困難
女性因為生理限制 (physically vulnerability) ,在西方社會的大傳統和都市生活的結構特色下雙重不利。【147】在北美洲很多大都市中,女性在都市中必須靠公共運輸行動。「交通弱勢」(transportation disadvantaged)導因於她們用有很少的交通選擇、最少的個人資源,同時也包括了窮人、年長者、少數族群、肢體障礙者。
性別研究的重要性在於:文獻可清楚反映出男/女在使用公共運輸時顯著的差異性。(但是除了兩性之外,還是看不到其他性少數)
在公共運輸就像其他公共空間,女性容易被暴露在被男性騷擾的情境下。工作上的性別區隔。女性也被男性凝視、媒體和商業包裝成「性對象」(sexual object),家務被歸成女性的「天然工作」,女性價值與「生理吸引力」和「魅力」(seductiveness)相連結。性騷擾是如此普遍,例:Gardner (1988) 觀察公共空間中的男女互動,並以「個人聯絡方式」(access information) 為主題進行訪問。都市女性特別會意識到,與男性不預期的互動可能會導致之後被跟蹤,因此當女性遇上男性時,特別會展現控制混雜程度的漠不關心。因此,當女性想要與男性作接觸,但又無法預知後果如何,便陷入兩難。女性便發展出「表現性策略」(presentational strategies)。例如:只說明名字而不說姓、給電話比地址安全、說自己已婚會比較安全、地點在酒吧會比商店或餐廳危險。在隱私公開程度上,男性比女性傾向準備提供聯絡方式,女性會認為主動提供聯絡方式是種性放蕩或邀請犯罪(10/15受訪者曾是受害者)﹔而男性則對女性不公開資料是羞怯或偽端莊,男性對開放資料帶來的後果相當不了解。【150】由此,我們看到了相當不同對都市生活的經驗和現實的定位。
強暴比例:美國1987年,百萬中有73例,且有低報的情形。
女性對犯罪的恐懼,是她們在都市環境中動力的重要結果。一些研究發現,當我們比較男女之間對空間的反應,可揭露都市空間的性別化本質:女性無夜行權。但,不容忽視的,施暴者可能來自丈夫或認識的人(3/4),發生地點也將近一半在家中。
台灣經驗的反思
在台北市中,由於大眾運輸系統的便利,因此較沒有出現Karp所描述的美國社會性別化空間造成女性形成交通運輸中的弱勢情形。但是出了台北市、跨過淡水河,家庭對車子或摩托車的倚賴就相當大。在公車要等上半小時、一小時,甚至沒有公共運輸工具到達的偏遠地區,誰能夠掌握交通工具,自然成為性別化的權力結果。
另一個經典的爭論問題是「夜間婦女守候區」是否為婦女帶來安全?還是另一個帶有男權觀點的設計?支持的人認為這是在有限的資源中所進行最安全的安排,而女性本身有權力選擇是否站入那區,接受監視器的監督、或保護。反對的人認為這無形與有形的,又讓婦女的行動被限制在某一個框框中,應該讓都市空間跟鄉下空間一樣,不論是透過正式監視或非正式監視等策略,形成一個安全的空間。然而,捷運系統營運到現在,最常出現的公安意外不是跌落鐵軌、石頭攻擊、就是小女孩跌落手扶梯造成頭皮撕裂傷。而對婦女的性騷擾,最常見的是手機偷拍。這樣不確定性高、隱蔽性大的騷擾,似乎更難以空間設計加以防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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