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9日 星期日

搜集癖


   居懷昭
  瑞縮著脖子,從福特Taurus 3.0鑽出來,快步走進第五大道與五十三街交口的星巴巴。
  拍掉大衣上的飾雪,這場聚會他赴得老大不情願。如果不是剛好要為回台探母的男友集星星,學弟忠宏又因為要申請有全美首創性/別研究學程的若歌學院,拜託他介紹已經從那拿到博士的奕儒給他當軍師,「我打死也不會在這種鬼天氣,跟這兩個傢伙喝咖啡!」

 “Excuse me, Sir?”  (抱歉先生,您說什麼?)
 “ㄜ我…Sorry. May I have a cup of Gingerbread Latte, tall with cream, please?”(ㄜ我沒事。可以給一小杯薑餅拿鐵,加奶油花謝謝!)
 用愛瘋的Passbook給紅眼怪嗶了條碼,傑瑞沒忘了跟白髮翁「夥伴」要了第四顆星巴星。那是男友和他的小默契。平時兩人共用一個星巴巴帳號,誰用到剩下不到五鎂就存二十進去。收集到三十顆星星,兩人會在約會時換杯Venti加海鹽焦糖,輪流啜飲曬恩愛,閃死那些看到亞洲菜就色瞇瞇的老外。
 現在正值十二月佳節限定款推出,男友卻剛好放耶節假期回台。傑瑞準備收集滿五顆星星貼紙,等他返美兩人再換杯免費Grande一起享用。

2013年12月6日 星期五

貞潔教育 無效又有害

前言:本文經編輯刪簡後,獲刊登於自由時報(2013.12.6)自由廣場,編輯下的標題為:「貞潔教育  貞而未必潔」。
我感謝自由廣場惠賜版面傳遞本文論點,但也擔心這個新標題會讓人誤會。因為研究證明貞潔教育接受者不會百分百「貞」,就算發生了性問題(性病、懷孕、婚前性行為)也不見得「不潔」。健康與性行為問題就讓他用健康與行為方式來被對待與處理,過多的「潔/污」色彩都有礙於解決問題。
我將投報版原文部分呈現如下,被刪節部分用紫色標註。另本文還有一份近五千字的完整全見版,投稿中,敬請期待。


*****


日前高雄市教育局發文,建議各校「不宜將貞愛立約承諾、守貞、拒絕婚前性行為及墮胎影片等宗教、信仰團體課程」納入性教育,引發貞潔教育團體抗議。
所謂貞潔教育,泛指以守貞為核心或唯一重點的性教育(abstinence-only sex education)始於九○年代的美國基督教福音派。在台灣舉凡強調「婚前守貞、婚後守約」、「青春無悔」的教材,「彩虹媽媽」志工,以及日前於南投某國小舉辦宣誓典禮的「真愛守門員」課程,皆為貞潔教育宣揚者,已在台灣流傳十多年。
然而,過去三十年來已有許多嚴謹的國際實證研究指出:貞潔教育,無效

2013年10月28日 星期一

公權力勿為情欲文字獄、焚書坑儒的劊子手——第九屆GLAD同志甦醒日成果發表 暨 反對「刑法235條妨害風化罪」記者會新聞稿


***  脈絡  ***

本新聞稿是台灣校園同運從學生及青少年立場,反抗「刑法235條妨害風化罪」的一次重要發聲。原用於2004年6月12日,於台大第一活動中心107室(活大裝修後此室消失)舉辦的第九屆GLAD同志甦醒日成果發表  暨  反對「刑法235條妨害風化罪」記者會。後收錄於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2006)所出版的《動物戀網頁事件簿》專書。

當時社會氣氛強烈恐同、忌性。晶晶書庫販賣男體寫真及中央大學人獸交網頁事件,前後讓阿哲與何春蕤老師涉入官司。其他默默無名的性實踐者,也會因自拍、裸體或被警方釣魚而被抓,始作俑者就是「刑法235條妨害風化罪」和兒少法。因而有了當年GLAD的自拍徵稿及事後發表與反刑235的記者會。

本次發聲確實有戳到主流社會的神經。為搭配GLAD徵搞成果發表,記者會於活大禮堂左右男女廁各放置了男體寫真、徵稿來的侗體部位自拍圖,以及女同志投稿的十雙高跟鞋戀物照。當日《聯合晚報》為此做了頭版頭,另《聯合報》記者「好心地」通知台北市地檢署有這件事,然後同時打電話問我:「你們透過陳列裸體圖來反妨害風化罪,但是自己卻可能犯下妨害風化罪,這種矛盾...你覺得如何?」

地檢署通知了地區警察局,結果警察不顧校園自治地進入學校「了解」情況。我(前任社長)與當時現任社長阿天按奈恐懼,用一股社運魂氣撐著,把錄音筆藏在口袋跟警察應答,以備事後救濟。兩間廁所原本就是為記者會辦的「快閃裝置藝術」,在記者會結束後早已復原,警察查無事證後也就離去,沒有下文。倒是校方以借場地的「台大男同性戀問題研究社」在地板跟牆上不當張貼標語為由,將社團停權三個月,無法借場地跟申請經費。繼任社長痞痞跟浪達社合作無間,這點行政杯葛也對社團營運毫無損傷。

當日,警察都走了,蘋果日報攝影記者才匆匆趕來補拍畫面。「快閃裝置藝術」早就撤了,哪有畫面給他拍。於是,就有了個阿天站在小便斗前,對著彩虹旗尿尿的背影照片。走之前,攝影大哥落下一句:「你們這些小鬼也真厲害,這樣也被你們弄上一個晚報頭條。」

2013年同志大遊行後,台大學弟虎牙在戴佑勳的臉書上翻出了一張還刻有當時社名「國立台灣大學男同性戀問題研究社」(現已改名為台大男同性戀社)的社章。包著社章的「廢紙」,就是本篇新聞稿。

前後9年,台灣第一個男同志學生社團的社名移去了「問題」,不代表男同性戀不再有問題。愛滋、性濫交、轟趴、淫亂、嗑藥,污名一樣也沒少。在社群內激烈辯論的遊行過後讓此文重新數位出土,不只是要提醒:同運24年來,包含「刑法235條」在內的各種性壓迫法律,一條也沒有少地依然故在;更是要在積極教育同志社群自己的歷史的同時,探求從更深更廣的底層語彙與經驗發展運動論述。

(疑?這個年代似乎還沒過去。愛滋、性濫交、轟趴、淫亂、嗑藥,污名一樣也沒少)(攝/虎牙)
2004年的GC社章,見證了男同性戀被「問題化」的年代。
(疑?這個年代似乎還沒過去。愛滋、性濫交、轟趴、淫亂、嗑藥,污名一樣也沒少)
(攝/虎牙)

2013年10月7日 星期一

同性戀與人類發展:你論斷同性戀前必知的八大提問!

本文原以「從心理學教科書《人類發展》看見同志生命的多樣性」為題,刊登於教育部(2011)出版之《性別平等教育季刊》56期,頁84–97。經季刊編輯同意後刊於作者部落格。本期可於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網全文下載(點我)。

   高穎超(美國羅格斯紐澤西州立大學社會學系博士班)

同志教育是透過仔細傾聽一個又一個男女同志、雙性戀、跨性別的生命故事,反身到聆聽者自身生命、產生觸動,從而深刻認識性傾向壓迫的結構,並共同參與改變不平等,促進社會公義(social justuce)的教育。如果說,2004年性別平等教育法實行至今在同志教育這塊有一點點進步,那是無數名同性戀與直同志朋友(友善同志的異性戀)在各個教育現場用生命交換來的。相對的,聆聽者也開放了部分的自己,讓同志朋友的生命成為自己的一部分,從而讓生命中對同志的態度乃至教學的行為做出改變。
在研習或課堂現身的同志生命非常寶貴,但不可否認的,也有所侷限:就年齡分布上多為大學生到青壯年的已出櫃同志,未成年的兒少同志與步入中老年的同志偶有機會現身,但相對低度呈現。
幸而今(2011)年一系列書籍的出版,引領我們將視野從年輕同志(主流刻板印象的同志)向下延伸到年幼同志、向上延伸到年長同志。《性別無敵好青春(1)、(2)》(群學出版)由青少年自己執筆發聲,傳達青少年在跨性別、性別氣質、校園社團、生活與家庭各層面的性別觀點。《12P情慾相談室》(基本書坊出版)則用生猛有力的青春故事,挑戰了婦幼團體倡導兒少沒有性、不能有性的假設。這一群素人透過工作坊分享,自書出從孩提垂髫到而立不惑之年的情慾發展。在那沒有同志教育、學校只教導一元異性戀價值的年代,帶著困惑與騷動的他們用身體探索著同異性戀、愉虐戀、家人戀、文具戀、制服戀、多重關係。青春雖無敵,但「你會老,我會老,關心要趁早!」[1]《彩虹熟年巴士》(基本書坊出版)載著12位超過55歲老年男同志的口述歷史,駛向同志人生發展以老化及死亡為主調的另一端。透過年輕義工的書寫,文字中交織了同運前後世代的相互看見,尤其補充了解嚴以前被台灣史遺漏的同志小歷史,也開闊了讀者對同志生命想像的幅度。



如果說,21世紀第一個十年的同志教育,是透過一個個「點狀」的同志故事在異性戀主導的認知圖像上拓出空間,確立多元情慾(sexualities)中異性戀跟同雙性戀一樣皆為選項之一;那麼我認為,21世紀的第二個十年,同志教育將要提供「跨生命歷程」(lifespan)的全視角。一方面,同志主體從「彌月油飯到腳尾飯」(from womb to tomb 的生命發展曲線需要獲得連續性的關照。無論是襁褓、始齔、幼學、束髮及笄、弱冠、而立、不惑、知命、耳順、古稀、耄耋,甚至期頤人瑞之年,都看的見那個年齡與世代的同志。[2]另一方面,在每一個年齡層當中,同志族群的多樣性也能被充分呈現,而不會被化約成簡單、單一的面孔。換句話說,下一個十年的教育要能把點狀對同志的認識連綴成跨生命歷程的曲線,且不能用平均數邏輯只看到一條曲線,而是同時看到多類型的同志生命發展曲線後,張開「橫向能貫時、縱向顧差異」的全面性理解。
為了回應此目標,在前述四本書的台灣經驗參照下,本文希望透過譯評美國新版《人類發展》教科書中的相關章節,提供一塊知識基礎的入門磚,作為未來在同志跨生命歷程研究、教育、政策、福利與社會運動等領域的拋磚引玉。


巴巴利亞博士所著之《人類發展》第11版。台灣廣為使用的桂冠翻譯版是十多年前的第8版。除資料需更新外,第8版中更是對同志的發展歷程完全忽視不見。這是否會造成使用該書的學者與社工、心理、公衛、教育人員及宗教領袖,在養成訓練中便對同志無知,排除在「正常」人類發展的想像之外?

本文採用台灣廣為使用的巴巴利亞博士(Diane E. Papalia)等人(2009)所著之《人類發展》(Human Development, McGraw Hill)最新版(第11版)。[3]為節省篇幅,引用該書章節時則不再特別註明作者、年代,只註明頁數。年齡分期使用本書作者的定義,在每段首註明範圍。為貼近台灣讀者的理解及同志教育的現況,本文將以成長主體的時間觀來行文,而不完全依循原書的編排順序:先談情慾(sexuality)的概念,青少年及青壯年同志的社會心理發展,隨著青壯年同志婚姻議題的浮現,回頭補充同志組成家庭中兒童的社會心理發展,然後以中老年同志伴侶關係作結。

看穿科學迷障:「美國小兒科學院長信」事件的真相

本文刊登於教育部(2012)出版之《性別平等教育季刊》57期,頁69–73。經季刊編輯同意後刊於作者部落格。本期可於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網全文下載(點我)。


◎高穎超(美國羅格斯-紐澤西州立大學社會學系博士班)

2010年下半年,台灣的教育界與性別社群開始收到一封轉寄文章,署名來自「美國小兒科學院院長」的公開信,標題為〈一封寫給學校決策人員的信〉。該文宣稱青少年的同性戀傾向長大後大多就自然痊癒,也引用科學報告證明同性戀可以被成功治療,沒有危險,並威脅越早認同自己是同性戀的青少年有比較高的生理(性病感染、酗酒、濫用藥物毒品)與心理(焦慮、沮喪、自殺)風險。

這篇英文翻成中文的信件在華人界受到廣泛的轉載與報導,擴及台灣、香港與海外。[註1ab] 該信署名來自「美國小兒科學院」,掛著「院長」頭銜的「男性」,擺出科學報告的樣子(如引用、研究治療協會、括號的英文註解),又是心理學家、基因博士說的話。更重要的,這是飄洋過海來的舶來品知識,行文間綴滿英文姓名、網址、縮寫,信仰科學與西方進步的情懷讓許多收信者很容易被說服這是真的,甚至部分同志朋友也開始懷疑:小兒科權威是否真的否定同志?

然而,事實真是如此嗎?本文將回溯本文產出與翻譯的脈絡,帶領讀者跨海追查該學院的身世,也讓兩位被引用的科學家有機會對中文世界澄清他們研究如何被惡意誤用,並察覺科學「真實」底下暗藏的意識型態與政治立場,以提昇對舶來品知識保持批判的敏銳度。

2013年10月6日 星期日

【活動】上帝的同志計畫巡迴演講:新眼光看聖經、教會與同志婚姻

以下文字與圖片,轉自「應許者基督徒行動聯盟」網頁。歡迎各地朋友踴躍參加。


"應許者基督徒行動聯盟"對於台灣與華人教會界近日有關多元成家、同志婚姻等的爭論感到憂心,因為許多汙名化、刻版印象、貶低人的話語竟從基督教會的神職人員口中說出。這種仇視態度與反對行動已造成同志對基督信仰與教會極大的反感,教會領袖與基督徒竟不知如此做等於關閉對同志傳福音的門,言論和作為完全沒有基督耶穌的生命見證。

因此我們決定在2013年台灣同志遊行前後舉行"上帝的同志計畫"巡迴演講,要讓社會和同志族群知道,不是所有基督教會和基督徒都反對同志,有愈來愈多性別友善的神職人員與神學學者正在發聲。甚至,有許多同志基督徒站出來帶動教會界的改革,結合自己的同志身份與基督信仰,活出耶穌所教導那"愛上帝、愛人如己"的大誡命。誠摯邀請您前來參與! 

誠摯邀請您前來參與! 
詳細訊息請見活動網頁: http://www.promise-giver.org/godplanspeech.html

2013年7月16日 星期二

【碩論】做兵、儀式、男人類: 台灣義務役男服役過程之陽剛氣質研究(2000-2006)

國立台灣大學社會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Doing Soldier, Rituals and Men: A Masculinities Study on Service Process of Conscriptive Soldiers in Taiwan (2000-2006)

高穎超 撰
指導教授:藍佩嘉
二○○六年七月 

摘要

實施已超過60年的徵兵制度是模塑台灣性別政體的重要機制,也是發展在地陽剛氣質的重要場域。軍隊不是同質不變的整體,役男經驗的制度條件會隨著服役階段與時空情境而變遷;服役不必然提供男孩變男人的通過儀式,其間存有相逆反的動力與多重肌理的象徵與實作;男人也不是一進入軍隊就被自動改造成父權或異性戀體制下的同謀製品,台灣軍隊存在著多道在地化的陽剛氣質氣質階序,男人在此場域中進行置位、協商、移動或抵抗等多樣行動。

本文欲回答:21世紀的台灣徵兵制把男人製造成什麼樣子?如何製造?役男如何回應?軍隊性別政體又如何再生產自身,衍生出何種效應與差異?而本文回答的經驗資料主要來自基於修正後的文化詮釋論與酷兒理論下施行的深度訪談(n=35,異男15名、同男15名,另有5名自述為混性或無性別)與田野參與觀察(含入營、懇親、外島)。並重視研究關係,實踐研究推展與報導人的服役過程成為相互陪伴的關係,並在論點與分析的發展上開放報導人的參與。

整體而言,本文認為「做兵過程的脈絡,儀式的效應與意涵,男人類間的階序、多樣與抵抗」是理解役男當兵轉變的自我觀、機制與差異不可或缺的三大要素。

「做兵過程」強調:男人不是進入軍營、穿上軍服就成為軍人,而是在服役階段中參照制度條件,在日常生活中對自己的身體與精神零敲細打所「做」出的軍人樣。本文以民族誌的方式,描繪了役男從徵集到退伍,在訓練與部隊服務兩大階段的安排與實作。役男的「軍事化自我」,正是在個人與軍事組織兩層次的來回互動、抗爭逐漸成型。

在此經驗基礎上,本文進一步用人類學通過儀式的框架來加以審視,發現當前台灣「做兵儀式」具有成年禮性質,但程度已逐漸衰減。衰減因素為戰爭形態改變、民主化及性別區隔降低等。另一方面,做兵儀式不只是「通過」,也內涵了使役男在身體、智識、理想價值與性別認同上「退化」的轉型機制。兩者之所以能並存於當代軍隊,肇因於1950年代國家推行徵兵制時所建構的新男性論述,經過世代繁衍而交融進軍隊與台灣男人的生命週期中。本文並描繪了轉型機制發生的情境,是具有三面舞台、多層次前後台的「儀式劇場」,男人在其中習得多套應對國家治理與組織生存的「儀式劇碼」。

若從性別觀點審視役男的轉型機制,則可發現台灣軍隊的在地模式:「文武男人類」,包含橫向從武到文的多道王道陽剛氣質類型,並有縱向的陽剛氣質階序分佈。文武男人類模式有在地文化、學術根源,取代特性、類別式的陽剛氣質分類,也補充過往依循歐美研究而較少著墨偏向「文」端的陽剛氣質。劃分男人的差異並非理解陽剛氣質的終點,本文反過來論證,男人如何以學長學弟制(資歷)、文化儀式與性(遊戲)修補、掩飾彼此的歧異以維繫男人類本身的整體共感。最後,則提出在此一陽剛氣質場域裡,役男如何以透過「持存」和「距斥」兩元軸線進行各種挪用制度、意識形態、象徵與實作,對軍事王道陽剛氣質進行擁抱、抗拒、斷裂,或戲弄與褻瀆等各項性/別作為抵抗的類型。

最後,從做兵、儀式、男人類觀點讓我們掌握了國家透過軍隊進行性別化治理的支柱,從而理解為何台灣人民在壟斷暴力的國家下會採取「自願性順服」的姿態。國家以生理性別成功地分化了國民中的男人與女人,使之在性別結構上缺乏結盟的基礎條件與共識;在役男中則將有助於軍事作為的特定陽剛氣質類型模塑成王道、優位,貶抑其他陽剛氣質,並造成男人類之間的相互競爭與傾軋,使役男專注、樂於演出戲碼和競爭陽剛氣質,而忽略其結構位置與壓迫現實。因此,國家順利掩飾掉它形塑成年禮論述、儀式治理和王道陽剛氣質典範等作為的斧鑿痕跡和軍事目的,也遮掩了做兵造成的退化與代價。此舉將反抗勢力集結的條件予以撤銷,因而確保了國家治理的正當性。


關鍵字:做兵、儀式、男人類、義務役男、陽剛氣質、國家治理、男性研究

點我全文下載

2013年5月24日 星期五

同性戀與學術調查 (三): 一次公允的代表性研究──2012台灣社會變遷調查-第六期第三次(下)




上個月20134月)才出爐的2012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計畫第六期第三次調查計畫執行報告(簡稱報告)指出,全體台灣人有四成不同意或非常不同意「同性戀者私生活都很亂」,反對「女同性戀都是男人婆」的比例顯著多過贊成者,支持同性戀者也應享有結婚權利的超過五成。媒體、朋友,是影響台灣人對同性戀印象最強力的兩項來源。而爭議的同志族群比例,推估至少佔台灣總人口4.4%

      背景


此份調查由中央研究院社會所章英華研究員擔任計畫主持人,張晉芬研究員為性別組問卷召集人,邀集王曉丹、杜素豪、呂寶靜、莊致嘉、陳昭如、陳美華、楊婉瑩等橫跨法律、政治、社會學、社會工作、公共行政、調查研究法等領域的學者,共同參與問卷撰擬與執行。

此研究堪稱自1983年社會變遷調查案執行以來,台灣社會調查研究史上抽樣最具代表性、同性戀問項涵蓋最廣,問項用詞最公允的一次大規模調查。研究採三階段分層機率抽樣(PPS),依序就鄉鎮村里或集群村里個人,抽出4,014個樣案。樣本包含台灣地區(以台灣本島為主)具有本國國籍,設有戶籍,年齡在18歲及以上(民國821231日以前出生)的民眾[i]

調查問卷經預試修正後,於2012年間,由55位受過訓練的訪員,使用平板電腦以及電腦輔助面訪調查系統 (Computer Assisted Personal Interviewing, CAPI),成功完成了2072份問卷。經扣除不住在戶籍地者、身心障礙無法溝通者,校正後完訪率為60%


發現


1.    出櫃(coming out of closet)

台灣同志出櫃往往最難過的一關是家人。「同志出櫃,等於父母入櫃」意味著如果同志孩子告訴家長自己的性傾向後,就算父母願意接納自己的孩子,卻似乎也必須幫著孩子在其他親戚面前保密,形成另一種壓力。

這種認知,在此波調查裡獲得超過三分之二受訪者的同意。約七成的受訪者同意或非常同意「同性戀者向父母坦白自己是同性戀會造成父母的痛苦」,但有17.4%的受訪者持反對意見(J7a)。可惜,此研究未追問受訪者:造成同志父母痛苦的來源是什麼?或者反過來問,在什麼情況下同志出櫃會讓父母開心(例:因為親子互動更坦承、關係更親密)?


         
2.    私生活很亂?

大眾媒體、保守派的性教育人士常將同性戀跟淫亂、亂倫、濫交扣連在一起,並用恐嚇式的語氣說著:接受同性戀等於接受性濫交。這些論述刻意放大媒體在轟趴現場拍到著照片。這些經由警方默許甚至合謀下拍攝到的男同志裸體、只著內褲、蹲下抱頭的畫面,不只侵犯當事人肖像權,也再次塑造、強化同志荒淫、性隨便的印象。台灣民眾有被這種強勢文宣洗腦嗎?

根據這份研究,高達四成的民眾不同意或非常不同意「同性戀者私生活都很亂」,明顯超過同意或非常同意者的三成,其中有兩成五的受訪者持中立意見,回答無所謂同不同意或不知道(J7b)。可見民眾已有獨立自主判斷的能力,不輕易地將部分保守派人士或偏頗報導的內容照單全收,對於同性戀者的私生活有不同於部分主流媒體與保守派人士的見解。

3.    性認同不等於性別特質

經過十年的性平教育,還有多少國人仍將「性傾向」、「性認同」與「性別特質」這三個不同概念混淆呢?

研究發現,反對「女同性戀都是男人婆」的受訪者高達四成三,高於贊成者的三成。而同意或非常同意「男同性戀都很娘娘腔」的受訪者,與不同意或非常不同意的比例不相上下(未經卡方檢定但依照其接近程度,兩者差異可能微小或未達統計顯著)。

由此可推論,台灣經過了23年同志運動、10年同志大遊行的社會教育已有初步成效。社會對同性戀的形象開始多元起來,持有過去根深蒂固的「男同性戀=娘娘腔」、「女同性戀=男人婆」印象的受訪者已是小於四成的少數。


4.     恐懼同志「街」吻

然而,社會對於性別特質刻板印象的鬆綁,不見得為同志帶來公共空間使用權的開放。「同志之吻」在台灣社會裡仍然是強烈禁忌,有高達五成三的受訪者不接受一對同性戀者在街上接吻,僅不到三成民眾同意同志有公共接吻的權利。

這種恐懼「同志之吻」的集體焦慮,解答了為何2009年國家通訊委員會(NCC)會以「對兒童做出不良示範」、「播出涉及爭議性和混淆道德秩序觀的內容不妥」,處罰播出男男接吻畫面的中天新聞,以及為何2010年屏東女中學生不過是在火車上接吻,卻會遭受校規處罰。NCC和屏東女中校方的處置,有其廣大的社會心理基礎。

某些性解放論者可能會從上述事件這樣延伸詮釋:是大眾對於公共親密行為的普遍(無分性傾向的)性恐慌,造成媒體不能播男男接吻、女學生不能在公車上接吻。

然而調查結果的對照組顯示,恐懼同性戀的性顯然高過普遍性恐慌。有高達五成一的民眾可以接受男女在街上接吻,只有三成二的民眾持反對意見。這種「只准男女接吻,不准男男、女女接吻」的兩極化現象,強烈凸顯了同志的性與親密關係,在公共空間如何受到排斥跟打壓。















5.    同性戀婚姻權

雖然同志婚姻不應該是同志運動或同志教育中掩蓋其他議題的唯一或主導議題,但同志婚姻一直測量社會對同性戀態度的重要指標,對許多期待享有婚姻平權的同志伴侶也是實質權利之一。在這波研究裡,高達五成二的民眾同意或非常同意「同性戀者也應該享有結婚的權利」,僅有三成民眾反對。

這個結果,與聯合報願景工程於同年(2012)九月電訪1,084位成年人的結果非常接近。根據聯合報系民意調查中心2012的報告,55%的受訪者贊成應立法保障同志合法結婚權,37%反對。

綜合兩次不同單位、不同抽樣法的調查證實,我們有更大的信心認為超過五成的台灣民眾支持同志婚姻權利。這對目前在進行「多元成家,我支持!百萬連署」的「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應是一劑鼓舞士氣的強心針!

6.    同志家庭與教養能力

若進一步來看,台灣民眾雖支持同志婚姻,但不代表認為男女同志伴侶與異性戀夫妻具備相等的親職能力。僅不到四成的民眾認為女男同性戀「和一般夫妻一樣能把孩子教養好」,而其中對男同性戀伴侶的質疑高過五成,也高於對女同志伴侶不同意的四成五。

這個結果反應了對親職能力的性別差別認知(女性「天生」比較會照顧小孩?),也不見得符合事實。台灣在這方面的研究仍然很少,但美國小兒科醫學會(AAP)根據過去諸多的研究做出總結性報告,指出同志伴侶與異性戀伴侶並無統計上差異,並支持同志伴侶領養小孩。

以下兩段摘自高穎超2011針對心理學教科書《人類發展》(Human Development 11th edition, by Diane E. Papalia, 2009)的譯介文,可供佐證(頁數為《人類發展》一書出處的頁數)


根據美國心理學會(APA, 2004b)的報告,目前已有為數可觀的研究檢驗著男女同志的小孩在生理、情緒健康、智能、調適、自我感覺、道德判斷、社會及性功能方面的發展,且並未發現任何特殊之處。同性戀與異性戀家長在情緒健康、親職技巧和態度上,並「沒有」一致性的差異。不同之處在於,孩子們傾向於更喜歡同志父母。同志家長通常與孩子建立正向關係,而他們的孩子比由異性戀家長撫養長大的孩子更不可能發生情緒、社會、學識及心理問題。而且,同志家長的小孩成為同志、或對於自身性別困惑的可能性,也並沒有比異性戀家長的小孩高。(頁332,強調為原文所有)

上述的研究對社會政策的制定有重要意義。曾經,同志家庭(包括伴侶兩人一方是同志,或兩人皆為同志)被排除在許多權益之外,研究顯示的無差異需要被納入司法在定奪監護權、探視權爭議、撫養照顧及領養等時的參考依據。相較於美國某些州正考慮(或已經)立法「禁止」同志伴侶成為家長,把婚姻定義限縮在一男一女之間時,美國小兒科醫學會(AAP committee on Psychosocial Aspects of Child and Family Health, 2002)的研究「支持男女同志應享有公民結婚的權利,也支持允許同性伴侶領養小孩的立法與司法努力」(頁332-3),呼應前文美國心理學會的呼籲。







這份報告閱讀下來,台灣民眾對於同性戀的態度在不同議題上是分歧、衝突的:過半數的民眾支持立法保障同志婚姻,但不認為同志伴侶有跟異性戀伴侶相同的親職能力,也不准同志伴侶在街上接吻。社會逐漸擺脫把「男同性戀=娘娘腔」、「女同性戀=男人婆」的刻板印象,反對同性戀私生活都很亂的污名,但仍然認為出櫃會造成父母痛苦。

這些對同性戀的印象,有超過五成四的民眾受到「媒體」的影響,相較於第二影響源「朋友」差距仍大。工作場所、學校影響民眾對同性戀的印象位居三四名,這也是法律保障性傾向權益最完整的社會機構如:〈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別工作平等法〉、〈就業服務法〉),以及近十年同志教育的工作重點。至於過去在媒體、國會遊說與政府施壓上,對同志教育具有輿論引導及政策干擾作用的宗教團體,在此調查中僅佔第十名(0.3%)。

這份排序,對教育工作者、同志運動者來說,或許可作為調整其未來工作進程、重新配置資源的參考依據。

7.    同性戀人口比例

最後,一如預期的,爭議的同性戀人口比例沒有達到眾人相傳的百分之十。2,072有效樣本中,僅5人勾選自己是同性戀(0.2%)36人自我表述為雙性戀(1.7%)52人表達我不確定(2.5),另有21人不知道(1%)

若我們採用廣義的同志定義,涵納進LGBTQQIA (女同性戀lesbian、男同性戀gay, 雙性戀bisexual, 跨性別transgender, 酷兒queer, 性別置疑者questioning, 陰陽人intersexual, 無性人asexual)的話,加總LG+B+Q等於4.4%,相對於自陳異性戀的94%(注意:本次調查並無處理跨性別的性別認同相關問項)。

若我們採狹義的同性戀定義並納進雙性戀(LG+B),則約1.9%




在此,我先不做同志人口比例研究的文獻回顧,光是觀察或使用這兩個數值時,必須提醒讀者謹慎地考量下列幾點:

(1) 因調查法而低估:

試問台灣有多少同性戀者或雙性戀者,願意在面對一位登門上訪的陌生人時就坦承自己是同性戀或雙性戀?而這訪員還是某個「中央」單位派來的調查人員。在受訪過程中,空間是否隱密,有沒有其他鄰居、家人走動?依據調查法教科書,牽涉隱私的問題,透過隱密性較高的電訪會比面訪獲得更多誠實的答案。考量目前台灣對同性戀態度的氣氛以及調查法的影響,這個數字是可能被低估的。

(2) 採「認同」定義同性戀的影響:


題目裡,對於「同性戀」、「雙性戀」、「異性戀」並沒有界定,而是開放給受訪者主觀認定「您覺得您是」。

定義性類別基本上有三個角度:衝動(drive)、行為(practice)、認同(identity)。換句話說,什麼是同性戀?是對同性別的人有生理的性衝動?在過去生命裡曾與同性別者有性行為?還是與人互動時,會以同性戀作為一種身分地位的符號,對人介紹「我是同性戀」?以這三類定義而論,依照過去研究發現,採認同定義的同性戀比例會遠小於行為或衝動定義者。
原因不難想,因為一方面同性戀、雙性戀認同還帶有強大的污名,讓人不敢背上這符號。

另有些人只敢做、不敢說,他們可能已經有許多同性性經驗,甚至交了幾任同性友伴,但仍不會自稱自己是同性戀如「我跟你上床,不代表我是同性戀喔」)。或像是知名社會學公共性行為研究《茶室交易》(Tearoom Trade)韓菲瑞斯(Laud Humphreys)所描述的那群在上下班途中旅經公園公廁,與其他男人吹一管、偶爾打一砲,再回家當好爸爸的「異性戀?男人」,也不可能在問卷裡填答「我是同性戀」。

也有些人,自己感受到對同性有衝動,但因為資訊和支持網絡缺乏,甚至不知道同性戀可以是一種身分、社會關係與生活型態的選項。最後,還有一群人(通常是熟讀性/別理論、後現代後結構的高級知識分子)根本上反對同//異性戀這種類別建構,自然也不會把自己套進任何一個框框裡。

「同性戀人口比例」不僅在性別政治上是爭議的,在人口學的方法論上也有長期討論。不同的測量法、定義,其結果可以從低於1%,高到25%,天差地別。在此文裡,我只能提醒使用數字時的兩點考量,若要深入討論只能另闢一文了。

結論


為了讓這篇部落格文盡量平易近人,我捨棄學術格式(資料呈現、分析討論分節辦理),而用夾敘夾議的方式呈現,便是希望能多一點人自行閱讀資料,並形成討論。(當然夾雜了個人意見,歡迎批評指教。)

此外,此文的目的在於將報告中的描述統計,用白話跟學術圈之外的公眾溝通,沒有新的學術發現。但唯一可能有的學術貢獻會是,吸引更多人來分析這一批資料,讓這群性別學者努力收集來的成果可以發揮更大的效用。

其實,還有非常多的問題仍未解答,尤其是上述依變項在各人口變項裡的變化:
  • 女性會比男性更能接受一對同性戀者在街上接吻嗎?
  • 真愛聯盟可以代表全台灣基督徒的意見,還是只是少部分保守派所為?基督教徒相對於其他宗教信仰者,真的有統計上顯著地反對同性婚姻嗎?(註:本次調查中基督徒佔4.2%A5題)
  • 依照理論,年齡和教育程度對同性戀態度有顯著影響。真的年齡越低,在各問項上都有友善同性戀的傾向嗎?學位拿的越高,就越不會以偏概全地認為同性戀都很淫亂,越不會認為男同性戀=娘娘腔、女同性戀=男人婆嗎?
  • 從總體經濟觀點,越富裕的國家對同性戀的接受度較高。這個趨勢可應用在個人層次嗎?收入越高、職業地位越高、或就業情況越穩定者,越傾向支持同志的各項權利嗎?
  • 有一種說法:同性戀都是在破碎家庭長大造成的。父母婚姻狀態對同性戀的認同有影響嗎?
  • 另一種說法:母強父弱的家庭才會造成同性戀,性別認同顛倒。如果用家事分配或經濟收入來測量父母權力,真的對同性戀認同或同性戀態度有顯著影響嗎?



此外,在這波性別組問卷裡也包含了許多關於家事分工、家庭生活、政治參與、子女姓氏、監護權與外遇的題組,若能找出這些不同性別面向之間的關聯程度也是有趣的發現(例如:支持平等家事分工的人,比較容易支持同志婚姻、並相信同志伴侶也能跟異性戀夫妻一樣撫養小孩嗎?)

最後,如果把同性戀的題組整個合併成一個指標(如:同志友善度、同志認知指標),並找出預測對同性戀態度或認知的模型,相信會是一個在社會性研究理論(sexuality studies)、政策、教育跟社會運動上都相當重要的貢獻!






參考文獻

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 (APA). (2004b). Resolution on sexual orientation, parents, and children. Retrieved January 23, 2007, from www.apa.org/pi/lgbc/policy/parents.html

高穎超。2011。〈從心理學教科書《人類發展》看見同志生命的多樣性〉,刊載於《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季刊》第56期,頁84-97。可於此下載 https://www.gender.edu.tw/society/index_magazine.asp

章英華、杜素豪、廖培珊。2013。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計畫第六期第三次調查計畫執行報告。台北市: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報告全文下載: http://www.ios.sinica.edu.tw/sc/cht/datafile/tscs12.pdf。統計資料檔下載: http://www.ios.sinica.edu.tw/sc/cht/scDownload3.php(需填寫個人資料)。








[i] 但不包括軍事單位、醫院、療養院、學校、職訓中心、宿舍、監獄等機構內之居民及通緝犯(頁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