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5日 星期二

台北市市議員同志友善候選人推薦名單

2006 VOTE-1市議員-test
X 壓迫弱勢的歧視議員:  
台北市第6選區(大安、文山) 5號 厲耿桂芳(國) 台北市第6選區(大安、文山) 22號 李慶元(新)

推薦標準:
一、過去曾對同志團體提供實質幫助,協助推廣多元性別人權。
二、過去曾參與積極同志活動(如:同志大遊行、同志公民運動)。
三、此屆提出具體同志政見。

推薦理由(按姓名筆劃排列):

◎ 林奕華 (台北市第6選舉區:大安、文山。6號。國民黨)

1. 積極參與同志遊行(2004-2006年)。2004年曾於遊行行前記者會中表示:「我跟同志完全也是站在一起的」,她也將會多找一些市議員一同上街,「希望未來在遊行的部分,絕對要成為我們台灣在世界的特色」。
2. 於台北市議會舉辦「聽見同志公民的聲音」記者會,挺身回應歧視同志、禁止同志婚姻之言論。會中表示:「只要是人,不管他是怎樣的性別,或怎麼樣的關係,那但是他有愛為基礎的時候,事實上就應該給他婚姻權。」(2006年8月27日)
3. 多次參與同志活動,並給予實質支持。包括:台北同玩節(2006年9月17日)、同志諮詢熱線晚會(2006年7月2日)。

◎ 周柏雅 (台北市第6選舉區:大安、文山。14號。民進黨)

1. 同志團體舉辦大型活動時,曾經提供協助。(2000-2002年)
2. 長期對同志運動友善。

◎ 詹銘洲(台北市第5選舉區:中正、萬華。14號。無黨籍)

1. 提出同志政見,訴求「訂定台北市反歧視自治條例,建立一個對性傾向、階
級、出生地、職業、宗教、教育程度沒有歧視的城市。」
2. 從事同志運動,關心性別弱勢議題。

◎ 潘翰聲(台北市第3選舉區:松山、信義。1號。綠黨。)

1. 與同志團體維持弱勢社群結盟。
2. 於宗教團體反對同志遊行與集體結婚時,撰文聲援同志,表示「在雷倩立委、厲耿桂芳市議員與部分教會人士『亡國滅種』的歧視發言中,有兩大對於同志運動的錯誤認知。首先,擔憂愛滋病毒將因而加速擴散,乃無稽之談,同性戀並非愛滋病的起源,也非愛滋病患的急速增加的主因,將愛滋病與同性戀等同起來的論述,是早期對愛滋病了解有限的情況下,主流群體對邊緣族群妖魔化的結果。......其次,性傾向無論是天生命定或後天自主選擇,都是無法『矯正』的。......祛除保守人士對於同志不必要的恐懼,各國同志及觀光客來台參與屬於同志與市民的的節慶,將更為輕鬆自在;對於外交處境艱困的台灣,將因推展城市觀光有助於結交實質的友誼,也讓我們因為進步價值的彰顯而贏得全球民間社會的尊敬。」

◎ 戴錫欽 (台北市第3選舉區:松山、信義。11號。國民黨)

1. 於台北市議會舉辦「聽見同志公民的聲音」記者會,挺身回應歧視同志、禁
止同志婚姻之言論。
2. 參與同志活動。包括:台北同玩節台北市政府前升旗、公民論壇(2006年9月17日)
3. 長期與社群互動,捐款支持同志運動。

推薦但書:推薦他,但是要教育他。對有心的人,同志社群願意見到他。但戴議員可能不瞭解他在圖書分級制上「乾淨」的政策,會影響到性少數的生活層面。但是另一方面,他在同志社群互動上,並非完全不能溝通,希望透過再教育、溝通的方式,增加他認識同志在未來更完整的支持同志。

[註] 於記者會中,戴錫欽議員現場做出澄清。他說明之前質詢市圖藏書,是針對開架圖書未分級陳列的部分。之後,市圖已為限制級刊物設置專區,並對借閱年齡做出限制。他感謝同志團體的推薦,也明瞭包括斷背山在內的刊物對同志的重要性,但也請同志團體轉達給同志社群,他源初質詢時是針對分級較不爭議的部分,並無歧視之意。

譴責歧視立委之理由(按姓名筆劃):

譴責標準:
一、過去曾經發表歧視同志言論。
二、過去曾經杯葛同志政策,例如意圖刪減同志預算。
我們認為市議員做為民意代表,不應帶頭做出反對弱勢人權,或發表歧視言論,此舉對民眾來說是相當負面的示範。

◎ 李慶元(台北市第6選舉區:大安、文山。22號。新黨)

審議同志公民運動年度預算時表示反對。李慶元認為,同志傾向大部分像「戀獸癖」一樣,是可以治癒的偏差行為,市府不但不應贊助他們的活動,甚至應要求教育局禁止各個學校成立同志社團。不過李慶元並未堅持刪除預算,還是讓預算通過。(2004年12月)

◎ 厲耿桂芳(台北市第6選舉區:大安、文山。5號。國民黨)

召開「同志!結婚?YES OR NO?反對同志婚姻,反對台北市政府支持同性戀運動」記者會,陪同八位基督教牧師、天主教神父,公開抨擊北市府放任同性婚姻合法化,將助長「亡國滅種」,甚至讓愛滋病毒加速擴散、造成衛生問題,使傳統家庭倫理淪喪。(2006年8月25日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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