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30日 星期三

衝破箝制性言論—晶晶案二審判決聲援行動

時間:94年12月2日 上午10:00
  (10:10將於法院外舉行宣判後記者會)
地點:台北高等法院 台北市博愛路127號
。彈指之勞·匯集力量。
 請協助發信,並轉信讓更多的人
 加入這項同志人權行動!

衝破箝制性言論——晶晶案二審判決聲援行動



晶晶書庫纏訟兩年餘,販售香港男體寫真妨害風化官司一案,於12月2日星期五,上午10:00將於台北高等法院進行二審宣判。我們歡迎所有關心此案的朋友一起到台北高院聆聽判決,並為下一波戰役努力。


不論最後勝敗與否,晶晶案件已經成為臺灣社會言論自由、成人情欲空間的重要指標案件。當臺灣的公共空間開始可以容許同志的出現,同志可以上街遊行,臺灣社會看似好像進步。但轉身看這個案件卻發現,事實上臺灣的成人(不僅僅是同志),卻在情慾閱讀空間、情慾文化空間受到刑235這等惡法的箝制!


如果你是同志,你當然要到場為自己的情慾閱讀權利,以及無形的情慾空間奮鬥。


如果你不是同志,你也應該要到場,因為刑235的壓迫已經不限於性少數族群。


這是一場戰役!無論這次判決的勝負為何,戰役都會持續下去。


敗了,我們將申請大法官釋憲,還臺灣成人一個不受壓制的情慾閱讀空間。


勝了,我們將與刑235、兒少性交易防治條例、各式的分級管理辦法繼續纏鬥。


你的關心,將成為與惡法纏鬥戰鬥中的助力。歡迎所有不願個人權益被惡法逐漸剝奪的朋友,當天一起到台北高等法院,為晶晶,也為自己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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