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22日 星期三

女人如果提倡性別平等,為甚麼不當兵?

女人如果提倡性別平等,為甚麼不當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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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發問,將「平等」預設成齊頭式平等,刻意將女/男,以及女人與男人內部都視為同質,抹平了差異需求與意見。我們應該重新調整「平等」的意義,並且跳脫參軍的想像,取得軍隊設置目的(和平、安全)的新思維。

■ 首先,女人對的軍隊服役的需求不是同質的,女人內部對軍事的看法也有所辯論。

根據Peterson & Runyan (1999:168-172) 整理女性主義對軍事意見的分析,自由女性主義者站在對抗性別二元性(dichotomy),訴求平權、消除差異的軸線上,會支持女人當兵的人數應該與男人相同。

然而,批評者質問:「女人要跟誰平等?為了什麼而平等?」即使女人被與允進入軍隊的人數、地位皆與男人平等(沒有誰可能佔據權威體系),但不變的核心問題是:「國家軍隊被階序體制式地(hierarchically)組織起來,且意圖參於直接暴力,或間接暴力的後備(backing up)系統」。

因此,在某些基進女性主義者眼中,不管是男人或女人都不應該進入軍隊,因為軍隊就是為了擴張(exaggerate)男子氣概、壓迫女人和摧毀人性和世間生靈的家父長機制(patriarchal institution)。

社會主義女性主義者則從經濟觀點,指出:即使大量女人進入軍隊,也不能改變這種軍隊與民間經濟間資源不平衡的情況,甚至使問題惡化。例如,原本應該滿足基本需求的國家,卻因為軍需工業複合體(military-industry complex)萃取資源,而使女人變得貧困。

後殖民女性主義者並堅持,應該透過女性主義策略削弱軍事主義、資本主義和基本教義派的基礎,同時也必須強化反帝國主義、同化工作(solidarity work)與民主擘畫的實行。

由此看來,純粹當兵數量上的平等,的確不是所謂的「性別平等」。因為把女人一起抓去當兵,本質上也無法改變軍隊以及整個社會被父權制宰制的事實。如果男人們因為自己被迫當兵,覺得變笨、身心受傷、浪費時間、自我受到屈辱、知識技能退步等惡習,也不應該把女人當作假想敵。

「男人和女人共同的敵人是父權。」與其把女人也拉下水(一起當兵),男人不如和女人(包含同志、跨性別與其他性少數)聯盟,對抗父權制下的軍隊,以及其背後的國家動員的意識形態,共同解決軍事體系裡形式主義的陋習,重視階級、資歷而不重實質效能與生產的陋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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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次,「女人為何不當兵」的議題必須放回到時空脈絡中來看,才能指出決定誰去服役的掌權者。

現代二十一世紀的台灣人,也許只知道以色列國民無論男女皆要當兵,而台灣只有男性有服役義務。(兵役法層次的,而非憲法層次。)然而,台灣確實也曾經「全民皆兵」。

六十年前(1944),日本在台統治的倒數第二年。該年9月,日本內閣「終於」決議:凡設籍台灣者有服兵役之義務。此時距離太平洋戰爭結束,只剩十個月。這是台灣島上的第一次全國徵兵 。

1945年四月一日,當時美軍登陸沖繩島,台灣情勢危急。總督府為了擴大軍力動員,於9月23日公佈「國民義勇兵役法」,規定:15歲至60歲之男子,及17至40歲之女性,皆有服兵役及接受徵召的義務。此時,「全台灣的人民可以說都被收編在軍力動員的網絡之下了。」(林繼文 1996:226) 此處所提的影響所及,僅止於軍事體系本身的動員。若要把週邊的經濟資源動員一併納進計算,其影響所及更是不分男女、老幼。

把歷史縱深拉出,我們不難發現:決定兵力動員範圍上,看似有意義的「兩性」區分,遠不及國家統治權力的施展。為了方便徵召人民入伍,國民政府創造了「好男要當兵」、「當兵是男孩變男人的必經過程」等論述,以掩蓋「好男不當兵、好鐵不打釘」的民間風俗。日本政府也曾派人到新竹山區散播「不當兵不是男人」、「女人不嫁給不當兵的男人」等耳語,以推動原住民男性從軍。

不分國籍、種族、政府,國家都是創造、形塑性別的主要推手之一。當國家不需要女人時,創造了不用當兵的女性被當兵男性保護的弱者形象;當男人去從軍,國家需要女人進入職場填補男人留下的空缺時,女性的形象又會被改寫成有力、獨立、一手抱小孩一手拿工具的面貌。當戰爭結束,女性又被改寫成柔弱無能的角色,被迫回到家庭,以空出工作職缺給從戰場回來的男人。(如二次大戰前後的美國)

呼應前述的是,國家才是決定誰去當兵、誰不用當兵的掌權者。

就台灣而言,即使國民政府來台之後女人沒有被迫入伍服役,但當男人在部隊中站哨,男人的母親、妻子、姊妹等女性親友,也在家裡「站崗」。男人當兵時,親友的提心吊膽,懇親會時準備佳餚,平時提供精神支持,放假幫忙洗髒軍服等,無酬的再生產勞動是無法寫進國防報告書中的國防貢獻,而這往往來自女性國民的「軍力」。

當女人隨著男人被整合進國防體系中,卻同樣遭受壓迫。那麼,不滿被國家創造出來的特定男性氣質的男人,應該與女人站在一起,挑戰國家,並改寫性別的內容。

■ 第三,如果要鼓勵女性參軍,必須改變對軍隊中女性的刻板印象與敵意環境等制度性、結構性問題。

去年(2005)底「兵役法」修正之後,開放18到40歲的女子「平時得依其志願施以相當之軍事輔助勤務教育,戰時得徵集服任軍事輔助勤務」。國防部據此宣佈,國軍九十五年第一梯次專業志願士兵暨儲備士官招募,將首度納入女性志願士兵一百名(方旭台 2006-02-04)。

這個修正開放了女性擔任最基層士兵的機會。不過,女性開始參與軍隊卻非最近的事。
根據中央社、青年日報的報導,國軍自民國八十年起,逐漸增加招募女性青年進入軍中。呂秀蓮副總統在本月八日接見女性軍士官時,細數了目前軍中女性的分佈:兩位女性少將、63位上校、336位中校、1686位少校、1600多位上尉、600多位中尉、100多位少尉、3600多位士官。(蔡素蓉 2006-02-08)即使如此,國軍軍事官整體的性別比,女性仍然佔懸殊的低比例。(男:女,軍官為95%:5%,士官為97%:3%。)(國防部 2004)

光是數人頭,只能提供目前性別分佈的概略輪廓。而且上面的數字,只能呈現出女性「被允許」進入軍中的名額,即使有許多自願的女性還必須擠進窄門。而對大部份義務役男從軍的「不願役」,要回答女性為何不從軍的因素,則不可忽略許多阻礙女性從事軍職的許多社會迷思、制度性歧視。

Morgan (1994) 細數了許多不利於女性擔任軍職的論述:男人擔心女人會減弱士氣,女人「污染」軍隊,女人不敢擔任戰鬥工作,只敢在文書、醫護單位。女人不能忍受嚴苛訓練,女人擔任軍士官男人不會服從,男女共處可能發生性行為,要為女官兵製造營房會花費許多經費,男人會不會因為為了保護女人而身陷危險。

然而,實際在波斯灣戰爭的研究顯示,以上等等的顧慮,都沒有想像中的嚴重。男女共處在一般社會中本來是正常現象。許多女性士官兵皆能與男人有一樣的體能表現,甚至在某些類別上更好。女性的領導能力獲得肯定,而男性營房移作女性營舍的經費也沒有想像中的誇張。

台灣的實例則證明,畢業於政戰學校新聞系的女性少尉,可以在以帥氣、挺拔儀表的海軍陸戰隊儀隊擔任排長。海軍官校畢業生也以女性身分擔任如同船艦「黑手」的輪機官科軍官(方旭台 2006-02-04)。最近晉升國內第二名女性少將的柴惠珍,則擔任與女性工作(醫護、文書)無關的作戰兵科(通資、通信)。

在破除迷思的同時,若要鼓勵女性參軍,更應該積極的建立性別平等的軍事環境,而非一股腦的先將女性拉入軍隊。

尊重女性為全民負擔再生產義務的產假與福利、生理期的配套作息、防範性騷擾(包括歧視女性言論、黃色笑話與塗鴉等)的措施等,乃至於全軍的性別平權意識皆有待建立。雖說,國防部已訂頒「國軍女性軍職人員生活管理規範」、「國軍兩性營規管理規範」、「國軍人員性騷擾處理實施規定」等,也責成各軍事院校成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要求各部隊均須成立性騷擾調查評議委員會,明定「國軍官兵權益保障委員會」為接受性騷擾申訴之最高單位,以確保官兵權益。(朱芝嫺 2006-02-10) 然而,規範是否能夠落實?委員會組成成員的性別意識為何?女性被歧視的處境是否得以改變?都需要持續追蹤與進一步檢視。

■ 最後,性別平等的終極理想,應以全球和平為目標。無論女人或男人,都應該廣納進和平、反戰的陣營中,免於受到國家體制與全球性父權的壓迫。

在傳統反戰論述中,為了突顯女性的位置,習慣挪用母親生產、養育孩子的形象,將女人視為「賦予生命者」(life-giver),而把男人當作「奪取生命者」(life-taker),對抗男性好戰軍人的形象。

不過,這樣的論述雖然一方面召喚了許多女人投入反戰陣營,卻同時讓男人無法一起分攤再生產的責任,也在本質上拒絕男人加入反戰陣營的可能性。如果男人和女人一樣,都是國家當政者暴力對抗、利益競爭下的受害者,那麼不論性別為何,都應該共同為消弭戰爭而努力。

女性主義者不僅在微觀層次上,將個人切身之事予以政治化、公共化,在巨觀層次上,更提出許多國際關係的性別化新思維。男人和女人結盟之下,「平等」的定義將被擴充為生存權、免於恐懼自由的平等。當國際關係上沒有軍備競賽的需要,也就不需要相互質疑「為何不當兵」的為難了。

參考文獻

Morgan, D. H. J. (1994) Theater of War. In H. Brod & M. Kaufman (Eds.), Theorizing Masculinities (pp. 165-182). Thousand Oaks, CA: Sage.

Peterson, V. S. & Runyan, A. S. (1999) Ch. 5, the Politics of Resistance: Women as Nonstate, Antistate, and Transstate Actors. In V. S. Peterson & A. S. Runyan (Eds.), Global Gender Issues (2nd ed. ed., pp. 163-211). Colorado, Oxford: Westview Press.

方旭台 (2006-02-04) 落實兩性平權政策 女性在軍中漸出頭。中央社 。

立法院 (2005.12.14修正) 兵役法。

朱芝嫺 (2006-02-10) 軍中推動兩性平權 已見成效。 http://www.mnd.gov.tw/modnews/mininews/matter.aspx?PublicID=1576。

林繼文 (1996) 日本據台末期(1930-1945)戰爭動員體系之研究 。台北:稻鄉。

國防部 (2004)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國防報告書 。台北:國防部。

蔡素蓉 (2006-02-08) 呂秀蓮期待台灣產生女性國防部長。中央社。

圖出自: bbs.tiexue.net/4351642/ ShowThread.html

2006年2月17日 星期五

菜官好,還是老兵好? (2006.2.16預官成績公佈)

今天上班交接的時候,海巡退伍的同事問我:
「你預官考幾分?」

我很驚訝! 預官放榜囉?
他說,「對阿,ptt HATE一堆在報成績的,e04聲連連。」

我後來回家看,預官版還累積了一堆的不隨機抽樣樣本的排名。
當場,立即連線到學校的預官查詢系統(真貼心,可以只用姓名和ID no.查)

預官成績 copy 在排名上,排到第三頁了吧,
智力測驗我有五十題用猜的,還可以飛過已經算幸運。

英文比國文高,非常正常。

看了考古題和教材之後才發現,我的國文程度完全退步到國小 =,m
不知道中午跟我一起吃飯的英文講師有沒有如他預期的考一百?
如果英文老師都沒辦法考一百,之後怎麼去教南陽街阿!

(過往)考預官的聖經:美鐘
預官:美鐘

憲法錯了一些沒看的大法官釋字,還有超鳥的第一題:
1. 先總統蔣公曾說:三民主意思想的本質,實際就是中華民族傳統文化的基礎,
其內涵為:
A 正德、利用、厚生 B 倫理、民主、科學 C 親親、仁民、愛物 D 信心、望心、愛心
答案是B。
我心想:最好是中華文化有民主科學的傳統,國家真是很1984的機器。
(而我的論文,我之後的兩年,都要跟這個怪獸周旋........ )

不過話說回來,念社會科的,憲法考這樣也差強人意了。
至少,準備預官時把國防報告書2003看完,不然寫論文時也是要看的。

當初準備時,心理一直在想:
我因為作軍人田野,知道了那麼多軍中的生存技巧、local knowledge根本沒用! 不會考阿。
他不會考技測時如何讓全隊all pass?如何躲長官?如何讓心臟變大?

預官:憲法
至於計概,文組有62.5應該要偷笑了吧。
多虧兩個異性戀好友有情相助! 幫我賺到一些計算題。
但是很多新的題目,考了網路安全、電子商務、ic設計之類的,管他的,
分數送給他啦!

因為社會科學在國軍眼中是廢柴,所以沒有專業官科可以填,要跟所有人一起共享
FF類別,也就是憲兵、步兵、政戰。(而且,今年政戰預官缺是零人!!)

我的志願:步兵預官>政戰士>憲兵士>步兵士

我希望,如果有官就好好存錢,跟小草看齊,自己存好出國本。
如果士官希望是政戰士。

再過兩個月,替代役的程序才會開始,
如果有機會外交役可以出過,又可學語言,或是去文化役作社區總體營造,
也很不錯滴∼∼


God bless us in army.

2005年12月2日 星期五

撥開查禁雲 胴體出頭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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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要真相、反分裂,怨聲悶氣縈繞的台灣三月天,蔡明亮導演的《天邊一朵雲》卻衝破電檢重圍,開出了一朵瑰麗艷情的野菊花。看似非現實的誇張歌舞當中,反而傳達最自然、最貼近人性情欲的實況。恰巧同志書店被查禁男體雜誌的官司即將開辯論庭,女性情欲學者也將來台,台灣社會正好有絕佳的時機深入討論什麼是我們要的「情欲」?什麼算「猥褻」?我們想要性壓抑的國家檢查分級機制嗎?

《天》片中嬌嫩欲滴的西瓜子宮,一下鍋加熱就膨脹惹火的陰道絨毛冬粉,撩撥起台灣人壓抑已久的底層騷動。人民的性需求就像缺水而乾涸的嘴巴,猛塞西瓜都塞不飽,好不容易得到一些些慰藉,都恨不得拿寶特瓶裝回家冰起來。自從「刑法二三五條妨害風化罪」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法」被扭曲立法原意而濫用,再加上去年底「圖書與錄影帶分級條例」上路之後,「性」成為最曖昧、危險的禁忌:書名只要有「性」字就被迫包上封口膜,連中國視為國寶的性史研究典籍也被迫噤聲。上網路留言板徵友要害怕警察誘捕釣魚,刊登自拍照片得擔心警察為了衝業績而傳喚到案。幸虧《天》片鍍了坎城銀熊獎回來,又遇上開明的審查評審九票贊成與政府護航,才得以一刀未剪全裸上映。不然,就會落得跟晶晶書庫一樣因為「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而造成通俗影像被司法人員視為妨害風化的荒謬結果。

說實在的,用司法強制禁止來處理情欲是緣木求魚。從戒嚴時期禁書的經驗就知道,禁止只會讓訊息傳播地更快、更有效,並會累積相當大的反彈力量來推翻不合理的制度、甚至政權。處理情欲最適切的態度,就是把她像吃喝拉撒等生活瑣事一樣,輕鬆地面對。在不危害他人自主的前提下,性是表現親密關係、社會支持的自然表達。傳統女性主義者容易將「性」與男性宰制連結在一起,而把它妖魔化、罪惡化。但晚近的女權者轉而認為,在享受歡愉當中,女人也可以跟自己的身體親近、有獨特的情欲經驗。當女人從小學會用鏡子觀看、描繪自己的性器官,探索全身各處的奇妙快感,女人也能成為在情欲關係裡主動、平等的享受者。

長期以來,男性把持著凝視女體的主控權。從電影、名模、寫真集到異性戀A片,女主角的身體被當作物品,失去了她的自主性。然而,當觀看的角度一百八十度大逆轉,「男子胴體」成為鏡頭裡聚焦的特寫,人們開始焦躁不安、憤怒、急於消滅他。在三月十五日基隆地方法院的審查庭上,同志書店被查禁的百餘本男體雜誌一一接受審查。檢察官經法院向「出版品評議基金會」申請評鑑,結果許多「陽具勃起」、「精液」的照片被視為非自然呈現,所以評為「逾越限制級」,亦即猥褻,在分級制下該書連出版、販賣都不行。依照該會的邏輯,如果台灣男人的陰莖不准勃起,精液不准射出,台灣會變成什麼樣「自然」的社會?成年人為何需要國家機器來決定我們該看什麼樣的書?更惹人疑竇的是,在檢方送審的雜誌中,包括一位無助男孩訴說單戀、尋求協助的讀者投書,甚至連制式的雜誌空白訂購單,全都被評為逾越限制級。這意味著,圖書分級並沒有合理、客觀的標準,從檢方送審到評議結果,都有歧視弱勢同志、違反憲法保障人民言論出版自由之疑慮。

這樣的性查禁風氣,正顯示出台灣言論自由的倒退。在一九三○年代的上海電影,或六、七○年代邵氏早期的電影中,男人裸身洗澡、俠客袒胸露背的畫面,被視為開放、自然、表現男性情誼,毫無「引起一般人羞恥或厭惡感」之嫌。說穿了,用「猥褻、肛交」之名,行剷除雜音異己之實,早就是宰制政權的老步數。在十九世紀末維多利亞式保守的英國社會,一樣有「肛交法」,重則死刑。但它並不處罰所有從事肛交的人,而是選擇性地被用來針對那些偏離社會常態的少數人開鍘。例如知名的男同志作家王爾德,便因「說不出口的愛」而依照此法被判刑。

這樣的歹戲卻又在一百年後的台灣上演,目前劇情膠著:新聞局延緩半年實施分級制,距今只剩三個月。三個月後,還有人記得蔡明亮的情欲片幫台灣走出得銀牌,讓底層被迫性壓抑的小老百姓出了一口鳥氣嗎?男體寫真是否妨害風化的官司即將在下個月中開辯論庭,出版自由的底線是否還守的住呢?

一般大眾或許以為這些事情都事不觀己,主流出版社可能傾向名哲保身,以為荒謬的法律罰不到自己。殊不知,台灣出版市場已經有限,還要管制出版內容,許多出版業者都已經出現寒蟬效應,自動拒絕「可能有疑慮」的文字出現在市場中,也讓市場的大餅越縮越小,讀者逐漸厭煩文字獄淨化下的文化生產。成年人超過二十歲,就可以躲過國家管制你的眼、你的耳嗎?不,在「逾越限制級」之下,許多令人身、心、靈愉悅的文字、圖像、影音將被迫、半自動的被過濾,而且,預計管制的範圍從電影分級制、圖書與錄影帶,將擴及網站、電腦遊戲等媒介,宛如諷刺小說《一九八四》裡老大哥無孔不入的監控、竄改,實擬虛境地降臨台灣。

當胴體爬上銅像,《天》片破千萬票房的成功,為台灣言論、創作自由注入一記強心針。在消費的背後,台灣各界更需要自然地、開放地看待情欲,並拒絕國家與司法單位用猥褻、肛交的名義,濫用兒少法和分級制,剷除公民社會基層的生命力。性的文化大革命,只會清算、鬥爭異己分子;多元、反覆論辯的聲音,卻是推動社會文化進步的底層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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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出自:
http://www.ginginbooks.com/images/news/2005.12.2-2L.jpg
ttho.blogspot.com/ 2005/05/blog-post_20.html

2005年11月30日 星期三

衝破箝制性言論—晶晶案二審判決聲援行動

時間:94年12月2日 上午10:00
  (10:10將於法院外舉行宣判後記者會)
地點:台北高等法院 台北市博愛路127號
。彈指之勞·匯集力量。
 請協助發信,並轉信讓更多的人
 加入這項同志人權行動!

衝破箝制性言論——晶晶案二審判決聲援行動



晶晶書庫纏訟兩年餘,販售香港男體寫真妨害風化官司一案,於12月2日星期五,上午10:00將於台北高等法院進行二審宣判。我們歡迎所有關心此案的朋友一起到台北高院聆聽判決,並為下一波戰役努力。


不論最後勝敗與否,晶晶案件已經成為臺灣社會言論自由、成人情欲空間的重要指標案件。當臺灣的公共空間開始可以容許同志的出現,同志可以上街遊行,臺灣社會看似好像進步。但轉身看這個案件卻發現,事實上臺灣的成人(不僅僅是同志),卻在情慾閱讀空間、情慾文化空間受到刑235這等惡法的箝制!


如果你是同志,你當然要到場為自己的情慾閱讀權利,以及無形的情慾空間奮鬥。


如果你不是同志,你也應該要到場,因為刑235的壓迫已經不限於性少數族群。


這是一場戰役!無論這次判決的勝負為何,戰役都會持續下去。


敗了,我們將申請大法官釋憲,還臺灣成人一個不受壓制的情慾閱讀空間。


勝了,我們將與刑235、兒少性交易防治條例、各式的分級管理辦法繼續纏鬥。


你的關心,將成為與惡法纏鬥戰鬥中的助力。歡迎所有不願個人權益被惡法逐漸剝奪的朋友,當天一起到台北高等法院,為晶晶,也為自己加油!

外勞反奴工遊行!讓受壓迫者出聲!


小額捐款,贊助外勞反奴工遊行!讓受壓迫的人能夠出聲!
遊行集合時間:2005/12/11中午12:30 集合地點:台北火車站忠孝西路前廣場(遊行至勞委會)

各位朋友,大家好。

發生於今年八月間的高雄捷運泰勞抗暴事件,使台灣社會驚訝的看見外籍勞工宛如奴工生活的處境;雖然該事件後來的焦點,轉成政客貪污舞弊的醜聞,但是對於關切弱勢移工處境的勞工/教會團體,我們仍然希望外勞在台灣的奴工狀態,應該獲得徹底的改善!

除了誠摯的邀請您來支持外籍勞工反對奴工制度之外,【2005反奴工制度大遊行】也非常需要朋友們經費上的支援。因為推動這次遊行的民間團體,本身經費已經很困難了,實在無法負擔遊行的所有經費,因此非常非常需要各界的支援,期望大家為弱勢者人權共同努力!

您可以用下面的方式贊助【2005反奴工制度大遊行】:
一、以團體的名義加入遊行,成為鬥陣團體,繳交鬥陣費1000元
二、以個人名義小額捐款,指定2005年反奴工遊行專用。
捐款專戶:郵政劃撥帳號:19949099
戶名:吳嘉德

速記-同運動員2

學生社團,運動性蕩然無存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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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看台北縣市內的學生社團,也許會令人喪氣吧。

我已經沒有在社團經營的第一線了,

只能從耳語或短暫的接觸得到訊息。

目前,彰師大和淡江兩個酷兒或同志社團申請成功,
正在渡過一年的觀察期。

如果有年度同志奧斯卡,真該給他們拍拍手!
在大部份同志想著怎麼找到伴?怎麼玩樂?的消費世代,
他們卻會想花力氣跟官僚的校方糾纏、聯合老師一起打仗。

不過,通常這種「進步」的力量,會遭受冷嘲熱諷。
而且扯後腿最強的後勁,來自最親密的同伴。


如果我有奶水的話,真希望可以給那些努力做事的人一些母性的光輝。
拍拍他們,說:「沒關係,你作的是對的。未來一定有不知名的人,
會感激你的恩澤。」
這不是噁心的連爺爺樣板話,是我的親身經驗。
我之所以跟gc發生關係,是在大一時看了「同志藝術節」的電影「慾望的法則」。
老骨頭也許會知道,那時smog在社內的倍受爭議,以及窮盡個人之力與浪達合辦
才撐起來這場影展。
如果沒有這些軟性的活動,我想我永遠不敢踏入當時充滿bitch和姥姥們的401。
(幸好還有阿昆,肯搭理我這隻醜小鴨)

我一直相信,作過的事情,都會留下痕跡的。
92年的影展,93年的徵文和首映,版上有參與過的人、甚至是工作人員,
應該都還有印象。
從事集體工作,最有意思、跟個人化享樂最不一樣的地方,
就在於:他在創造「集體記憶」!

「喔,原來,你也有在sars那一陣子,一起在舊體草坪上看霸王別姬、
愛你鍾情呀?」
紀念張國榮_霸王別姬1 紀念張國榮_霸王別姬4
「什麼,廁所裸體圖是你們一早上搞出來的唷?還差點被警察抓。」

例子不勝枚舉,再說下去就變成老漢猛提當年勇,或是白頭宮女碎碎念了。

我想說的是,我喜歡那種創造的過程。

那讓我感覺自己存在,存在先於本質而有意義。

2003年底,冷颼颼的年底,呂秀蓮愛滋天譴、侯水盛同志亡國論,
gc竟然還動的出將近十人去立法院、民進黨中央黨部前抗議。
有的人住在法學院,一大早就走過去。就好像約早上唱歌一樣準時。

立法院群賢樓前面,可愛的席巴女王一出現就令人眼睛一亮,
他說:「我只是沒有來過這種場合,想來看看...」於是就下海開始舉牌。
民進黨中央黨部前,我一下計程車(怎麼每次抗議都坐計程車>,<)
就被抓去綁布條、演行動劇。
社團的其他人,不能曝光、遠遠地站在群眾外圍,
有的人拿著我的dv、或自己的dc猛拍,也是一種參與、出人頭的方式。
(我那時很感動,東吳也有一些人來)

雖然社團週期性的壽命,讓走向反應主事者的想法。
即使,在我知道gc從一開始,骨子裡就沒那麼運動之後,
我還是一直相信,
學生社團是同運的產業後備軍,以及動員的基層人力。
但是,要看到動員的成果,
就必須要有紮實的基層組織工作。
過去,我們在這部份努力的太少。

不過,即使對台北社團有點灰心,
中壢中央、新竹玄奘、台中彰化、高雄的動力,卻令人驚訝而感動。
(看來,資源多了真的會令人安逸。)
我希望,他們能享有更多的能見度,
同時開始領導議題。

無關南北對立,
只是一種戰略姿態的競逐結果。
台北社團也要加油啦!
1029同玩節標語_12

速記-同運動員1

聲援同志的團體上午前往立法院,抗議民進黨立委侯水盛有關「同志
92年,vincent當gc社長時,我第一次跟著大家走上街頭抗議(好像是吧)

92.5.1 聯晚揭露同性戀不能當憲兵的規定
當時我還在晶晶工作,五點上班前在學校對面的聯經看到這份頭條。
心想:「怎麼會這樣?一定有大事發生了。」

當天晚上bbs上的確也在進行動員,我隔天晚起了一下,
硬是從家裡搭計程車,抄水快、環河趕到寶慶路遠東集合,
花了我三百塊。

乖乖,初出茅廬的我,
在一大堆團體、四五十人的抗議隊伍中,我只認識vincent和poki、阿哲、陳姊,
其他許多同運名人都只是我知道他們,她們不知道我是那根蔥。
(嘻嘻,現在可能也還是啦)
結果我就順手接過媽祖婆遞過來的相機,
在隊伍前後來回穿梭猛拍。

那次的抗議感覺成果頗豐,
因為本來就是不合時宜的規定,
同時(應該)在沒有套好招的情況下,抗議同時立法院中也有委員質詢,
部長馬上做出道歉和修正。
媒體的報導也還算正面,
頂多有幾家很喜歡猛抓的同志當兵會不會騷擾其他班兵的議題猛問。
但至少在制度層面,是有戰果的。
(制度上,同志在1992-3的法令是可以不用當兵的。
可參看裴學儒 2000的論文)
但最近的幾場抗議,似乎同志與體制的戰爭越來越複雜,
而且大局勢對同志也不利。
過去那種進步、反省、向外學習的氛圍不見了,
台灣人變得驕傲、新保守、反動(反進步)。

而人民過度相信萬事皆可由全能政府解決,
國家勢力膨脹的好像打腫臉充胖子的水蛙。
笨而無當。

是該,萬箭其發,
戳破泡影的時候了。 GLAD上奇摩首頁1